书城政治邓小平理论的伟大创新(公务员培训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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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4)

5.无产阶级专政仍然继续着,“政治国家”的性质还保留着斯大林还把无产阶级专政从过渡时期延伸进社会主义社会,这曾经引起人们的不解。有人提出,“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了,国内已不再有敌对阶级了,没有什么人可以镇压了,这就是说,国家已不再需要了,国家应当消亡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认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不应当有任何国家,那么为什么我们不促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消亡呢?”(《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4页)对此,斯大林回答道,这些人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消亡的原理的实质,不了解这个原理究竟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斯大林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消亡是以社会主义同时在大多数国家取得胜利的国际环境为条件的,而现在的社会主义只有苏联一国,“这个国家还受着资本主义的包围,还受着外来武装侵犯的威胁,因此不能撇开国际环境不顾,它应当拥有训练得很好的军队,组织得很好的惩罚机关和坚强的侦察机关,因而应当拥有自己十分强有力的国家,以便保护社会主义成果免受外来的侵犯。”(同上,第467-468页)显然,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预测既有许多共同点,又有许多差异点。但它符合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因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发展。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直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就总的方面来说,是仿效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与斯大林是大体一致的。但是,在1956年当“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固有弊病和危害明显暴露之后,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在总结斯大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这期间也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的一些新看法。

第一,在生产力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1-772、770页)第二,在所有制问题上,提出了搞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1956年12月,毛泽东同民主党派负责人谈话时说:“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只搞两年退却就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质还不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工人250万,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可以开设私营大厂,定条约,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20年、100年不要没收。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可以搞私营。”(引自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新增订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291页)毛泽东还进一步指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如果资本家要盖工厂,是不是准他们盖呢?可以的。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搞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它是一个补充嘛!”(引自龚育之:《毛泽东思想研究的新起点》,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7页)第三,在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问题上,毛泽东曾尖锐地批评了某些理论家要取消商品经济的观点。他说,现在有些同志,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是不承认客观法规的表现”。他明确指出:“不要怕,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因为已经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商品生产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他还说,“历来就有商品生产,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为了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缓和与农民的紧张关系,毛泽东还提议对县、社两级干部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客观规律,客观法则,违反它,要整的头破血流”。后来,他又进一步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不可能。对群众不能解怨气,对干部他们将被我们毁坏掉。有百害而无一利”。(引自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新增订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282-283页)众所周知,斯大林、毛泽东晚年都犯了“左”的错误,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发生了极大的偏差。在中国“文化大革命”中,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社会主义基本特征遭到最严重的扭曲,只讲“一大二公三纯”,公有制程度越大越高越好,不讲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讲阶级斗争,以阶级斗争为纲,不讲发展生产的重要性;提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否定按劳分配原则;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极力限制商品生产。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破坏,中国在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迫切需要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进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三、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重大贡献

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作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探索的最新成果,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最重大的理论问题,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由传统理论形态向当代理论形态飞跃的重要标志。它为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的发展,增添了新内容,作出了多方面的积极贡献。

(一)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从特征提高到本质的层次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使用过“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概念,但还没有使用过“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创新。社会主义本质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特征论述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社会主义本质的概念高于社会主义特征的概念。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和制约着特征,特征则从属和展示着本质。例如,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就包容着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基本特征,在这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基本特征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个抽象的归纳,是对社会主义制度诸特征的根本概括。同时,它也剔除了原有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些非科学的内容,例如不再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而纳入社会主义本质的范畴。

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有些内容是同一的,但决不能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简单地归结为某个特征,同某个特征对号入座,例如,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同生产力特征等同起来,视为一个内容。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仅包含着生产力的特征,同时,还包含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保障和推动的问题,因而涉及到其他方面的特征。社会主义特征构造着社会主义社会的轮廓框架,社会主义本质则是贯穿其间的主旨意蕴。如果把前者比作骨骼,后者则是灵魂。社会主义本质是联结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纽带和统帅。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既包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问题,又包括了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问题。

(二)把生产力问题置于最高的位置

毫无疑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历来十分重视生产力问题,一再指出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邓小平更加突出了生产力问题,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一部分,从而放置到最高的位置上。

邓小平如此强调生产力问题,具有强烈的针对性。我国在5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左”倾错误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完全忽视了生产力的作用,看不到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和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作用,好像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倒是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只要改变生产关系,进行上层建筑革命,“克服右倾保守思想”,生产力就可以成倍、十几倍地增长。事实上,离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就会变成人为的改变,必然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这种“左”倾错误在十年动乱中发展到荒谬绝伦的地步,以为只要有政治热情,有良好的愿望,有坚强的意志,不断“拔高”生产关系,就可以建立起理想社会。林彪、“四人帮”一伙竟把发展生产力同社会主义对立起来,提出了批判“唯生产力论”,胡说什么“四个现代化实现之日,就是复辟资本主义之时。”他们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践踏,是彻头彻尾的历史唯心主义。现在,邓小平把生产力放在最高位置,是把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立在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

(三)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最突出的核心

富裕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关注的问题,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社会里,“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页)斯大林也指出:“如果以为社会主义能够在贫困的基础上,在缩减个人需要和把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到穷人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建成,那就愚蠢了。何况穷人自己也不愿意再做穷人,而是力求往高处走,过富裕生活的。谁需要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呢?这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的讽刺。”(《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8-339页)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和文明的生活。邓小平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明确指出:

“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5页)邓小平把富裕问题前所未有地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一部分,鲜明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同时,科学地阐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

(四)揭示了社会主义动态发展的性质

传统社会主义认识社会主义的特点,主要是从静态方面分析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它规定了社会主义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有哪些,以及这些基本特征应达到什么样的规模程度。静态分析方法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本身倒也无可非议。但到了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手里,面对生动的社会主义实践则变形成为株守教条、僵死不化的手段,完全忽视了社会主义必须具备的那些基本特征有一个从最低的起点到高级完善阶段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在教条主义者那里,社会主义社会被看成是纯而又纯的、容不得一点“瑕疵”的“玉石”。这种“纯粹社会主义”的观点,把社会主义当作完美无缺与凝固不变的社会,顽固地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就应该是它的成熟和完成,必须具有最完备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这样的思想观念,完全背离了唯物辩证法。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认识一切事物必须坚持运动的和发展的观点,事物的静态状况必须与动态发展结合起来。在关注事物静态状况的前提下,尤其要注重事物的动态发展。对待社会主义这一巨大的社会工程也是这样,切忌抱着僵化的、凝固的思维方式。其实,马克思早就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页)不应该从一开始就苛求社会主义社会的完善性和成熟性。恩格斯也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作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43页)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初建立与最终建成,犹如一场威武雄壮的活剧一样,是从情节的渐次展开而达到高潮的。

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继承了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使社会主义的本质充满动态感。在本质论的五句话中,分别使用了“解放”、“发展”、“消灭”、“消除”、“达到”的动词,充分说明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将经历从不完善到趋近完善、由不纯粹趋近纯粹的长期发展过程。如果不用动态发展的观点看待社会主义本质,就无法说明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和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实。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实践中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

邓小平创立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提供了对社会主义的完整深刻的认识

在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之前,人们仅仅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方面认识社会主义。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方面认识社会主义是重要的,但又是不够的,还没有达到对社会主义更完整、深刻的认识程度。

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从什么样的层次上来认识社会主义呢?应该说,也属于对社会本质认识的层次。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正如恩格斯所说,是“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引者注:现代社会指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19页)即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标志。

能作为区别不同事物的标志,只能是本质性的东西,即本质的特征,而非其他什么。邓小平也正是这样来看待“特征”的,他在指出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时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从现象开始然后深入本质。对本质的认识,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无限深化的过程。列宁说:“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78页)看待一个微观的事物是如此,看待一个宏观的事物更是如此。宇宙间事物的本质是多级的,组成由浅入深的序列。社会主义也是如此,表现为不止为“一”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着重从社会基本制度方面认识社会主义;由邓小平创立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则着重从根本手段和最终目的方面认识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