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后汉书》核心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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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名词篇(9)

(7) 若夫文身鼻饮缓耳之主,椎结左衽之君,东南殊俗不羁之国,西北绝域难制之邻,靡不重译纳贡,请为籓臣。(《文苑列传》)

(8) 其渠帅贵长耳,皆穿而缒之,垂肩三寸。(《南蛮西南夷列传》)

珥、珰:《广韵·志韵》:“珥,耳饰也。”又《广韵·唐韵》:“珰,耳珠也。”《后汉书》中表示耳饰的“珥”9例,“珰”1例,如“簪珥”、“耳珰”。

小结:《后汉书》中“耳”概念下的词,包括表示耳本身的“耳”、“聃”,和表示耳饰的“珥”、“珰”。“耳”作为听觉器官,可以说是人类最早认知的概念。在远古社会中,听觉的重要性远远高于视觉,例如卜辞很长时间内都只是巫师、史官少数人使用的,更多的人还是依靠用语言听觉,但随着理性文化的渐渐强化,以及视觉在交流中地位的提高,人们将视线更多地转移到“目”上;同时耳的活动能力相对较弱,所受的关注程度也就有限。这可能是“耳”的引申义较少,相对稳定的原因吧。

16.目(Eye)

“目”位于《百词表》第40位。有关“目”的研究,已有一些重要的成果。

《说文·目部》:“目,人眼。”“眼,目也。”又戴侗《六书故》:“眼,眼是珠子。”关于“眼”的词义演变和“眼”、“目”的历时替换问题,很多学者做过研究,不再赘述,其中以汪维辉先生(2000:31)的看法最具代表性:“上古汉语用‘目’,战国时出现了‘眼’,但西汉以前‘眼’和‘目’在词义上是有区别的:‘眼’多指眼球;东汉以后这种区别不复存在。至迟到汉末‘眼’已在口语中代替‘目’,六朝后期在文学语言中这种替代也已完成。”“眼”在先秦表示“眼球”,王力、管锡华、王凤阳等先生均持此说,先秦文献中的语言实际也是如此,没什么异议;但汪维辉先生认为“眼”、“目”的这种词义上的区别在西汉以前存在,而东汉以后消失了,我们觉得有待商榷。

汪维辉先生所举“眼”当“目”讲的最早一条书证为《大宛列传》:“其人皆深眼,多须髯。”汪先生认为此例中“眼”是确凿无疑等于“目”的,但我们认为这只是“眼”在具体上下文中的特殊用法,并不能由此说明“眼”已当“目”讲,如同现代汉语有“白人”、“黑人”的用法,不能说“人”具有“皮肤”的含义一样。一个词有它稳定的概念义,但是在具体的语境中可以引申表示它所属的事物,上例“眼”就由“眼球”义而临时表示眼睛;而考察《史记》中“眼”的其它用例,均表示“眼球”,因此,我们认为不能把词在具体上下文的特殊用法等同于它的稳定词义,汪先生用此例来证明“眼”当“目”讲似乎不妥。

下面我们具体看看《后汉书》中“眼”、“目”的使用情况。全书“眼”共8见,当“眼睛”讲的“目”124例,出现频率“目”占绝对优势。在用法上,“目”的自由度要大于“眼”,能和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有各种组合搭配,如:豺目、鼻目、眉目、耳目、目睫、人目、侧目、瞋目、游目、试目、移目、溢目、聚目、延目、大目、明目、朱目、四目等,也能单独使用,常与“耳”或“口”对举,如《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苟目能辩色,耳能辩声,口能辩味,体能辩寒温者,将皆以修洁为讳恶,设智巧以避之焉,况肯有安而乐之者邪?”而“眼”的组合形式较少,仅有龙眼、眼目、大眼、口眼、张眼、嫮眼,其中“眼”的大部分搭配“目”也具备,如大目、口目、张目,如《逸民列传》:“光又眠不应,良久,乃张目熟视。”《独行列传》:“一夜二日,皆谓已死,发船视之,就方张眼大骂。”但“眼”没有独用的例子。从词义上看,“眼”虽然可以表示眼睛,但仍有表示“眼球”的用法,如《皇甫嵩朱俊列传》“大眼者为大目”,此例中“眼”和“目”的区别显而易见。同时也可见“眼目”连用的例子,如《袁张韩周列传》:“陛下圣泽,以臣尝在近密,识其状貌,伤其眼目,留心曲虑,特加遍覆。”因“眼目”的连用而逐渐使得“眼、目”的意义之间发生流转。所以我们认为,东汉以后,“眼”虽逐步对“目”的用法进行渗透,但二者在词义上的区别小范围内依然存在。

虽然《后汉书》中“目”比“眼”要稍占优势,但在汉魏佛经中,“眼”从一开始就占优势,由于佛经文献比中土文献更口语化、更贴近语言发展的实际,足见口语中“眼”的强劲势头。而到了《世说新语》中,“眼”15例,“目”表“眼睛”12例,“眼”已占优势,“目”在《世说新语》中更多地是用作“品评”、“看”或是表示“节目”之类的其它引申义,“目”的语义开始向其他方向发展。于是在表示眼目意义上,在文学语言中“目”也逐步被“眼”所全面取代,如《楚辞·大招》“嫮目宜笑,娥眉曼只”,《文选·张衡〈思玄赋〉》“咸姣丽以蛊媚兮,增嫮眼而蛾眉”,《后汉书·张衡列传》“咸姣丽以蛊媚兮,增嫮眼而蛾眉”。

那作为基本词“眼”为什么会取代“目”呢?我们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目”本身的词义系统发展迅速,我们在核心词“耳”节中提到,随着理性文化的强化和视觉在交流中地位的提高,人们将视线从“耳”更多地转移到“目”上,从而使“目”的引申义增多,引起了表义负担过重、表义不明晰的缺点;其次,由于表示“眼球”的词另有诸如“牟、眸、瞳、矑、睛”等,而“眼”又已经能在具体的语境中表示“眼睛”,同时“眼目”连用词义渗透也为“眼”表示“眼睛”提供了进一步的可能;第三,魏晋后,“眼”不断产生新的组合,常被用于对地名、人名的命名中,具有更强的语用能力,口语色彩较浓,而“目”则多承袭固定搭配,使用渐趋僵化。

“睚、眦”表示眼角。《说文·目部》:“睚,目际也。”“眦,目匡也。”《后汉书》中多“睚眦”连用,表示眼眶睁大怒目貌。如《窦融列传》“睚眦之怨莫不报复”李贤注曰:“睚眦,或谓裂眦瞋目貌。”

小结:《后汉书》中“目”概念下的词,包括表示眼睛的“目”、“眼”和表示眼角的“睚”、“眦”。其中着重描写和分析了《后汉书》中“目、眼”的具体使用情况,我们和汪维辉先生有稍许不同的看法,认为“眼”指眼球的这种与“目”在词义上的区别,东汉以后仍然存在;《后汉书》中“目”虽较“眼”占优势,但“眼”开始在口语中表现出相当的活跃性,并逐步对“目”的用法进行渗透。现代汉语中,通常说“眼睛”,有时也单说“眼”;而“睚、眦”仅见于书面语。

(第二节)生物体的组成部分(5)

17.鼻(Nose)

“鼻”位于《百词表》第41位。《后汉书》中“鼻”的概念下有3个词:鼻、准、頞。

鼻:《说文·鼻部》:“鼻,引气自畀也。”《后汉书》中“鼻”11见,除“有鼻”2例用于地名外,余均表示鼻子,可见“酸鼻”、“鼻酸”、“穿鼻”、“鼻息”、“鼻饮”等。略举一二:

(1) 畔臣见之,当股栗惭愧,忠臣则酸鼻流涕,义士则旷若发目蒙,非忠孝悫诚,孰能如此?(《窦融列传》)

(2) 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袁绍刘表列传》)

(3) 于是同穴裘褐之域,共川鼻饮之国,莫不袒跣稽颡,失气虏伏。(《文苑列传》)

准:《广韵·薛韵》:“准,鼻也。”《说文·页部》“頞”字下段注:“鼻谓之准。”《后汉书》中“准”表示鼻子1见,《光武帝纪》“身长七尺三寸,美须眉,大口,隆准,日角”李贤注引许负云:“鼻头为准。”池昌海先生在《〈史记〉同义词研究》中认为,“鼻”和“准”都表示鼻子,但存在指称对象上的区别,“鼻”可用于指所有人,“准”仅用于指帝王。《后汉书》中“隆准”是就用来形容光武帝的。

頞:《说文·页部》:“頞,鼻茎也。”段注:“鼻直茎谓之。”“頞”也就是鼻梁。《后汉书》中“頞”1例,见《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燮生而钦颐折頞,丑状骇人。”

小结:《后汉书》中“鼻”语义场中的词较少,且语义和用法都较简单,其中“鼻”除在现代汉语中双音化为“鼻子”外,一直是本语义场的基本词,十分稳定;“頞”在现代书面语中还偶见,而“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了历史词。

18.口(Mouth)

“口”位于《百词表》第42位。《后汉书》中“口”概念下仅2个词:口、唇。

口:甲骨文字形为口的象形,《说文·口部》:“口,人所以言食也。”段注:“口,所以言、别味也。”即人或动物用来发声和饮食的器官。《后汉书》中“口”可表示人嘴,如:大口、方口、口目、口舌、口腹、闭口、掩口、张口、苦口等,又可表示动物及虫类的嘴,如:虎口、豺狼之口、蝗螟之口,以用为人嘴例居多。例如:

(1) 身长七尺二寸,方口,美发。(《皇后纪》)

(2) 及今口目尚能言视,冒昧干请。(《章帝八王列传》)

(3) 夫睹之者掩口卢胡而笑,斯文之族,无乃类旃。(《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

(4) 如其管穴,妄有讥刺,虽苦口逆耳,不得事实,且优游宽容,以示圣朝无讳之美。(《郭陈列传》)

(5) 今以时自诣,则家族完全;若迷惑不喻,委肉虎口,痛哉奈何!(《隗嚣公孙述列传》)

(6) 窃见比年已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柚空于公私之求,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盬之事,岂谓钱货之厚薄,铢两之轻重哉?(《杜栾刘李刘谢列传》)

《后汉书》中“口”的语义较为复杂,如下表,当“口”的其它引申义过多,排挤压缩了“口”表示嘴巴的意义用法,语义场内就会有其他的词来承担表示嘴巴这一义项,后来“嘴”表示人嘴,甚至替代“口”占据了本语义场的核心位置。(后写作嘴)在《后汉书》中4见,其中三例表示星宿名,即“西方北虎七宿”中的“觜宿”,余1例见《文苑列传》“甲玳瑁,戕觜觿”,李贤注曰:“觜觿,大龟,亦玳瑁之属。”《后汉书》中没有“觜”表示嘴的用例。

关于“嘴”对“口”的替换问题,吕传峰《“嘴”的词义演变及其与“口”的历时更替》一文对此已经有详实而可信的讨论,这里不再赘述。虽然在清末单用时“嘴”已经基本完成对“口”的替换,但由“口”组成的复合词还大量使用。现代汉语中,“口”、“嘴”作为词表示嘴巴时其语义是相同的,但作为语素参与构词时,仍能体会到二者之间的区别,如“口条”、“努嘴”,由于“嘴”最初专指鸟的尖喙,“嘴”的义素成分里仍然有外突、尖的因素,虽然今天已不再明显,但这并不代表这种差别就已经消失,它只是由“显”变“潜”,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仍然制约着该词的语义。“口”、“嘴”的差异正体现了语言中的这种“潜”“显”理论。

唇:《释名·释形体》:“唇,缘也,口之缘也。”《文选·王褒〈洞箫赋〉》“绛唇错杂”吕向注:“唇,口也。”唇属于口的一部分,指嘴唇。《后汉书》中“唇”6例,可见“唇鬐”、“焦唇”、“朱唇”、“唇齿2”、“膏唇拭舌”,如《张衡列传》:“离朱唇而微笑兮,颜的砺以遗光。”《宦者列传》:“陛下不密其言,至令宣露,群邪项领,膏唇拭舌,竞欲咀嚼,造作飞条。”在现代汉语中,“口”也可以表示“唇”,如“口红”也就是“唇膏”。

小结:《后汉书》中“口”语义场仅2

个成员:“口”、“唇”,其中“口”是代表词,“觜”表示嘴巴在《后汉书》中还不见例证。当“嘴”进入本语义场并完成对“口”的替换后,就一直成为“口”语义场的代表词并延续到现代汉语。

19.牙(Tooth)

“牙”位于《百词表》第43位。有关“牙”的研究,已有一些重要的成果。《后汉书》中“牙”的概念下有4个词:牙、齿、龋、龀。

牙:《说文·牙部》:“牙,牡齿也。象上下相错之形。”《后汉书》中“牙”共77例,除用于人名和通假作“芽”外,一般都指牙齿,其中和动物搭配的较多,如:虎牙37、象牙4、犬牙、虎狼之牙,也可以用于人,如:冲牙、童牙。另有“爪牙”5例,表示勇武或党羽,其比喻义用法承袭先秦,不见指称本义的例子。

用例如:

(1) 永初元年,徼外焦侥种夷陆类等三千余口举种内附,献象牙、水牛、封牛。(《南蛮西南夷列传》)

(2) 唐且华颠以悟秦,甘罗童牙而报赵。(《崔骃列传》)

(3) 盘备位方伯,为国爪牙,而为尚所枉,受罪牢狱。(《张法滕冯度杨列传》)

齿:《说文·齿部》:“齿,口断骨也。象口齿之形。”《后汉书》中“齿”共42例,可用作动词,如“不齿”,也可表示年龄或次列,如“年齿、齿列”;余多表示牙齿,且多用于人,如:齿尽、齿穷、齿衰、齿索、齿歼、没齿、尽齿、切齿、历齿、唇齿、口齿、稚齿、生齿、发齿、黑齿、龋齿、齿壮、齿痛,其中“没齿、切齿、生齿”均沿袭先秦;也少有和动物搭配的,仅1见,用于山名“鱼齿山”,或直接特指象牙。和“牙”相比,《后汉书》中“齿”的引申义较多,且表示牙齿时,二者在适用对象上的倾向较为明显,“牙”多偏向用于动物,而“齿”多偏向用于人,同时“齿”在组合形式上显得更灵活多样;此外,《后汉书》中“齿牙”1见用于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二者趋同的一面。

用例如:

(4) 聊优游以永日兮,守性命以尽齿。(《崔骃列传》)

(5) 及臣齿壮,力能经营剧事,如使臣诗必有补益,复受大位,虽析珪授爵,所不辞也。(《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6)有西不羹,有汜城,有汾丘,有鱼齿山。(《郡国志》)

(7) 诸梁秉权,竖宦充朝,重封累积,倾动朝廷,卿校牧守之选,皆出其门,羽毛齿革、明珠南金之宝,殷满其室,富拟王府,势回天地。(《左周黄列传》)

(8) 耳目聪明,齿牙完坚。(《方术列传》)

历来对“牙、齿”的辨析,普遍的看法是:统言皆称牙称齿,析言则牙为大牙、槽牙,而齿为门齿。近来,有学者对这种广为流传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如田树生(2002)指出:“《说文》的‘象上下交错之形’,这是‘大牙、臼齿、槽牙’说的致命弱点。如果认为‘牙’是臼齿,就不可能出现‘上下交错之形’……臼齿上下牙面有交叉咬合的情况,一则太浅,二则从外边是看不见的,无法和食肉目的犬齿上下交错相比。主张牙是臼齿、槽牙之说更无法解释‘爪牙’之牙。”

他依《说文》和牙的功能,认为“牙”实为尖锐的犬齿。这种观点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从认知角度看,槽牙位于口腔深处,一般不容易看到,即使槽牙引起人们注意,据其认知特点,即它应表现槽牙厚平面方的形貌或咀嚼的功能,但这一点又并未在“牙”的引申义中得到显示,似乎槽牙并不是“牙”的意象来源。随后我们对先秦文献进行了考察,却发现在《诗经》、《周礼》、《左传》中都有“象齿”的用例,如《诗·鲁颂·泮水》:“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周礼·秋官·壶涿氏》:“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沉之,则其神死,渊为陵。”《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同时《后汉书》中也有“齿”单用特指象牙的用例,如上例(7)。如果说“牙”的本义为犬齿,“牙、齿”的区别在于是否“上下交错”而不在“壮”,那么“象牙”、“象齿”又如何解释呢?这个问题还有待我们更进一步研究讨论。

关于“牙”对“齿”的历时替换问题,可参考龙丹的《魏晋“牙齿”语义场及其历时演变》一文。总的来说,到了元代,作为外来词的“牙”,单用时已基本完成对“齿”的替代。现代汉语中,通常多见复音词“牙齿”,口语中单用多用“牙”,“齿”则多用于一些被沿袭下来的固定用法中。

龋:《广韵·麌韵》:“龋,齿病也。”“龋”也就是虫蛀过的牙齿。《后汉书》中“龋”3例,均见于“龋齿笑”,李贤注引《风俗通》曰:“龋齿笑者,若齿痛不忻忻。”

龀:《释名·释长幼》:“毁齿曰龀。龀,洗也,毁洗故齿,更生新也。”《后汉书》中“龀”仅1例,见《皇后纪》“显、景诸子年皆童龀,并为黄门侍郎”,李贤注:“男八岁而龀,女七岁而龀。”

小结:《后汉书》中“牙”语义场包括4

个成员:牙、齿、龋、龀。其中“牙、齿”主要表现在适用对象上的倾向不同,而究竟是大牙还是门齿,这种区别似乎看不出来;在表示牙齿时,“牙”、“齿”的比例为55∶31,虽然《后汉书》中“齿”的搭配较为活跃,但“牙”已经在数量上占优势,《后汉书》中“牙、齿”的这种实际使用情况正和龙丹对二者历时更替的看法相呼应,这一时期“牙”正处于发展阶段。

20.舌(Tongue)

“舌”位于《百词表》第44位。《后汉书》中“舌”的概念下仅“舌”1个词。

《说文·舌部》:“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从干从口,干亦声。”许慎对“舌”的义释没什么问题,如《白虎通义·情性》:“舌,能知味,亦能出音声,味滋液。”但“舌”是否如许慎所说的为形声字?考察甲骨文中“舌”的字形和“饮”的字形,我们认为“舌”应该是舌的象形,如同“目”、“口”、“耳”、“自”一样,这些表现人体外在肢体的词,其初文应该是依形而画的。《后汉书》中除用于姓“羊舌”外,表示舌头16见,虽然“舌”在本语义场的主导地位一直都没发生变化,但从组合能力方面来分析却稍有发展,先秦时期,“舌”多单独作主语使用,和动词连用仅局限于“断舌”、“吐舌”,《后汉书》中“舌”多成词,且出现了新的与动词组合的形式,如“咋舌”、“拭舌”、“嗽舌”,而“舌”和名词的搭配情况基本沿袭先秦,可见“口舌”、“喉舌”。用例略举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