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逻辑学原来这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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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规律:时刻让自己的思维保持清晰状态(5)

以上小故事中的那位偷马人之所以中了华盛顿复杂问语的圈套,原因即在于他并不知道华盛顿那句问话中所隐含的“这马有一只眼是瞎的”是一个假判断,假如知道的话,他也不会对这样的问话做“左眼瞎”或“右眼瞎”的简单回答。

由此可见,从使用复杂问语的人来说,要想使对方落入自己设好的圈套,必须注意不能让对方发觉自己在复杂问语中所隐含的判断是对方所不能承认的,如果对方一旦发觉了这个自己所不能承认的判断,那么,即便这个判断事实上可能是真的,对方也会把它作为假判断来加以否定。

【巴尔扎克的预见】

巴尔扎克曾告诉他的朋友们,他可以凭一个人的笔迹准确无误地判断此人的性格,预见这个人将来是否有所作为。

一天,一位老年妇女拿来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对作家说:“告诉我,亲爱的大师,这孩子有没有出息?”

巴尔扎克把那孩子的作业本仔细地端详了好几分钟,然后问:“您是这个孩子的母亲,还是他的亲戚?”

“什么也不是,大师,您不妨照实说。”

“那好,”作家说道,“我给您实说吧。不瞒您说,这孩子是个生性轻浮、反应迟钝的人,他必将一事无成。”

“可是,亲爱的大师,您怎么不认识自己的笔迹了?这是您上小学时写的啊!”

小故事中,大作家巴尔扎克用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并且还预见这个人将来是否有所作为的理由显然是不充足的。这在逻辑上讲,属于违反了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中的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在思维或表述过程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其充足理由的。

充足理由律可用公式表述为:

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这里,“A”表示在思维或表述过程中被确定为真的判断,“B”表示用来确定“A”真的判断(它可以是一个判断,也可以是几个判断),我们把“B”称作“A”的理由。“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是说:在思维或表述中,一个判断A,之所以被确定为真,一定还存在着另一个(或几个)判断B,并且从B真,可以推出A真。如果B真并且从B真可以推出A真,那么我们就称B为A的充足理由。

根据充足理由律的内容,充足理由律要求人们在思维或表述过程中,特别是在论证中,必须为自己的论断提供充足理由。具体来说,充足理由律的要求可以归结为如下两条:

第一,理由必须真实;

第二,理由与推断之间要有逻辑联系,从理由要能够推出所要被确定为真的判断。

违反以上第一条,所犯的逻辑错误就叫作“理由虚假”;违反以上第二条,所犯的逻辑错误就叫“推不出”。

巴尔扎克所犯的逻辑错误就属于“推不出”。

尽管他确实可以断定一个人的笔迹是怎么样的,但是,由此并推不出这个人的性格怎么样,也推不出这个人的将来会怎么样。他根据自己上小学时的笔迹,对自己性格和未来的断定,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充足理由律主要是针对论证的,因此,它的主要作用也在于保证思维的论证性。人们说话、写文章只有具有论证性,才会有说服力,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言之有据】

一位哲学家在郊外散步,一边走,一边思考着问题,突然传来一声问话,打断了他的沉思:“先生,打搅您了,从这儿到城里要走多久?”

“往前走!”哲学家头也不回地说。

问路者以为前边人没有听懂他的话,就赶了两步,走到哲学家身边,诚恳而有礼貌地说:“先生,请问从这儿走到城里要多长时间?”

“再往前走!”哲学家依旧头也不回地说。

问路者感到十分纳闷,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哲学家在背后高声说道:“喂,朋友,你得走两个小时。”

问路者啼笑皆非地问道:“先生,您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而要和我开这个完全没有必要的玩笑呢?”

“朋友,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哲学家认真地说,“我不看看你步行的速度,怎么能回答出你所需要的时间呢?”

哲学家的思维显然是严密的,要说出问路人从这儿到城里所需的时间,必须先知道对方步行的速度,不然,就等于毫无根据地信口雌黄。

这则小故事形象地刻画了这位哲学家超乎平常人的认真劲儿。一般来讲,对方这样打听,被打听者只需根据平常人们步行的速度,就可以大概回答出对方所需要的答案。可这位哲学家却偏偏不是这样,他要告诉对方,非得要找出所告诉的内容的充足理由来。没有充足理由,他宁可先不说,等自己亲眼看见对方的步行速度以后再说。毫无疑问,他根据这些真实的理由,又经过这样严密的推导(计算),告诉给对方的答案一定是真实而可靠的。

虽然这位哲学家在处理这样一些日常枝节问题时显得有些过于呆板了,不过通过上面这则小故事,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当我们在实际思维与表述中,想要得到一个正确的判断时,所依据的理由一定要真实。“理由必须真实”这是形式逻辑充足理由律的一条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逻辑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无关紧要的判断,它们所依据的理由真实性没有把握,这不一定会给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带来多大的妨碍;但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判断,如果它们所依据的理由是虚假的,那就很可能会给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带来极大的危害,甚至给我们的实际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例如,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担负领导工作的人,由于受某些封建因素的影响,养成了一种这样对付上级的方法:凡是上级想听的,就讲;凡是上级想要的,就给。上级需要了解什么情况,就汇报什么情况,上级需要什么数字,摸准之后,如数满足。而实际情况如何,他们根本不管,只要自己能升官,哪管汇报真和假?这样一来,上级机关拿到了假情况、假数字,以此为理由,经过一番论证,便形成了指导下级工作的结论,这样的决策能不连连失误吗?这样做的结果给实际工作带来的损失往往是无法估量的。

需要指出的是,理由必须真实这只是充足理由律提出的一种逻辑要求。而一个论断所依据的理由究竟是真还是假,仅仅靠充足理由律是无法断定的。这样的问题归根到底是需要由实践来加以解决的。

【林清光平冤】

福建大兴县有家村民夫妇俩都50岁了,有个独生女儿生得很有姿色,已到出嫁的年龄。邻家子曾多次对她挑逗,都被拒绝,而她的父母却不知此事。有一天,邻家子窥探到姑娘的父母同去参加叔父的丧事,就趁这个空子翻墙而入对姑娘施暴。姑娘抗拒到精疲力竭而被奸污。邻家子想到此事的后患,就用力扼住姑娘的咽喉,把她掐死后逃跑了。

这时,恰好姑娘的表兄许生前来,敲门无人应声。询问近邻,才知姑父姑母都已外出。他心想:表妹在家,怎么不来开门?再敲门,还是不应,感到很惊异,于是撬门进去。进屋后发现表妹已死在床上,不禁大吃一惊,急忙奔告她的父母。及至父母赶到,邻居们也都已聚集在那里了。大家都认为是强奸致死,怀疑凶手就是他们家的内侄许生。告到官府,许生受不住酷刑而认罪,遂被定为死刑。

在案子未上报之前,知县升迁。新任知县林清光到任后,翻阅了全部案卷,怀疑其中有冤。把许生提到公堂审问,他只是低头哭泣,林清光愈加怀疑,传来姑娘的父母,问他们:“平时有谁曾调戏过你的女儿?”答说:“没有。”林清光想不出办法,就进行斋戒,当晚夜宿城隍庙,睡梦中恍惚梦见有神灵告诉他“问厨子”三个字。醒来后觉得奇怪,就扮作平民,进入城内,希望能遇到什么。行走之间下起雨来,便在某藩王的府邸前歇脚。过了一会儿,里面出来一个人,看见林清光,问道:“你等谁?”林清光回说避雨。这人就蹲在屋檐下和林清光闲聊起来。林清光问他:“在藩王府中干什么差使。”

“厨子。”

林清光心想:“找到了。”因而谈道:“从前大兴县某村发生过强奸致死案,你听说过吗?”

厨子笑而不答。林清光一再问他,他只说:“唉,许生确实冤枉啊。”说完就默不作声了。

林清光觉得他的话值得推敲,便邀他进入酒店,殷勤款待。饮到有些醉意时,林清光又扯到前面所说的案件,厨子就一一细述出来。他说:“这事除了我谁都不知道。这人和我交情最好,酒醉后曾向我透露过。因为是好朋友,没有泄露出去。他的母亲是藩王府中的奶妈,他闹出了这件案子后,就躲藏在藩王府内,脚不踏出府邸大门已有几个月了。有一天我向他借钱,他不答应,而且挥动拳头对待我。我平时畏惧他凶狠,不敢和他计较,心里暗暗恨他。不是先生问起来,我也不便说这事。”

林清光既问到了实情,就把厨子带到了县署作为证人。又亲自带人上藩王的府邸,指名索取凶犯。王府不能包庇,就把他交出来。一经审问,这人承认了所犯的罪行,被依法处决。许生的冤枉得以昭雪。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很少不用刑审判的。一阵暴雨似的毒打,几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片刻之间,就雨过天晴一样从被打者口中把“罪状”一一掏了出来。然而究竟这口供实与不实,谁是真正的罪犯?执法者心中也大都无数,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再说,结果必然是青红皂白混杂不分。“严刑之下能忍者不吐实,不能忍者吐不实”。然而能忍痛到底的又有几个呢?在审理这个案子中,前任知县以刑逼供,险些错杀无辜。林清光注重证据的办案作风是值得称道的,因为充足的证据是所断案能否成立的支柱,这也是“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然而林清光借神灵的力量的说法是不足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