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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千樱雪

“您说的话,我一定会做到的。任大哥!”李子颜把手放入裤兜内,一手紧紧握着那块任我狂临终时留给他的今牌,心一直沉甸甸的。他转过头望着窗外,窗外如水洗过的美丽景象,一一抛到身后。他在组织语言,每当他想阐述什么重要的事情,就会先在心里把要说的话准备好,预演一遍。他就是一个这样刻板的人,当他在心里准备好了发言稿,就会照着这份稿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就像箭已离弦,不再改变方向。

“任大哥,只是受了点伤,恰巧遇上了连他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师傅。他已经跟随他的师傅去修炼了。这段时间内,他不会那么快归来。在他离开的时候,他说,‘任理暂时代理大家主一职,兼管任家与工会。而任性年纪尚轻,可以让他去外面闯荡一段时间,多加锻炼。’”

“还有,这段时间内,你们先与我去一趟安卡拉。我父亲是李成,他会帮助你们搜查那个盗你家坟墓的人,你们去提供一些情况。”李子颜依旧把双手伸入裤兜内,一手紧紧握着那块令牌。他想,如果任理与任性不相信他的话,他就拿出这块令牌,这样他们应该会相信自己,毕竟这块令牌是他们任家的家主令牌。而且,别人的东西,终究要还给别人。自己只是一个外人而已,自己一来没有管理经验与管理能力。自己何德何能把人家千辛万苦打下的基业夺过来,自己当老板呢!自己顶多只是一个协助者。

李子颜微翘着嘴唇,他在不停鼓励着自己去笑,去露出那下至七、八岁小丫头上至七、八十岁老太太都能迷倒的浅笑。某件事一直压抑在自己心中,这几天自己的心一直沉甸甸的,完完全全被悲伤笼罩着。他想要练习一下,以免待会看到任理与任性,笑起来看得觉得不自在,很假。这样的话,这个谎言就会很容易被揭穿,这样可不行。笑,笑,想想自己以前是怎样笑的,嗯,嗯。

列车洗水间内

李子颜捂着脸,双手不停有一滴滴水滴在滑着他光滑的皮肤上划落。他觉得应该洗把脸,凉水扑在脸上,会精神些的。面对着的镜子把他的一举一动都倒印在自己那光滑的镜身体上。水依旧在不停从水龙头中汩汩射出,李子颜把双手移开,看着镜子那个脸庞沾满水滴的自己,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自己似乎老了很多,又好像刚刚失恋的伤心人。

李子颜还是在笑,在演练着。对于他来说,即使一晚过去,自己从二十岁的美男子老了八、九十岁,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皱纹密布、牙齿已经脱光的老头子,还一脸垂死的模样。那又如何?他只会摇头感慨这个世界充满了怪事而已,而不会有太多伤心的色彩。他只担心自己待会的“演出”是否会成功,自己是否能被他们相信。他相信他是个好演员,长得不赖啊!又不像坏蛋。

可李子颜还想继续演练,脑中不停在给自己一个信号,就是演练,演练,还是演练。可在那面长长与明亮的长方形镜子中不仅只倒影出李子颜自己的样子,还有另一个人的样子。那个人便是任我狂的二弟——任理。此时的任理早已换掉那件青灰色的铁甲,现在穿的是一件白色但衬衫,外面还披着一件蓝色的外套。

已经是秋末时分了,外面秋风瑟瑟,温度也比前几天要下降了很多。天空中也不知何时挂上了几片乌云。显得有些阴沉沉的。

其实秋天是一个十分美好的季节。它既没有冬天般的寒冷,也没有暑夏般的炎热,而是总是有一阵阵凉爽的风在自己的身旁擦肩而过。那一瞬间,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这一切,总会有不同的感觉。枫叶是一种很美的东西,在艳红的夕阳下慢慢飘落,好像诉尽了对人生的惋惜,又好像诉尽了对曾经的怀念。

再往前开九十多米,会有一座在秋季十分独特、十分美丽的小城。它叫作枫叶城。每当秋天来临的时候,城中密密麻麻的高大枫叶树如一个个站在云朵上的精灵向大地洒着那美丽的枫叶。半空中挂在艳红的夕阳,地上覆盖着一层层厚厚的枫叶,恩爱的情侣或夫妻会静静躺在那一层层的枫叶手牵着手,看着那从树上飘落的枫叶,偶尔伸出那一个空着的手去握住那些飘落着的枫叶,偶尔扭过头,深情看着对方,灿烂与幸福笑着。也或许他们手牵着手,漫步踏着一层层枫叶,树上的枫叶还是在飘落,头顶依旧顶着那个艳红的夕阳,双方相互听着对方的心跳声,在内心计划着未来的道路,在一棵枫叶树下坐在一起,壮重发誓,“我要陪你一辈子,不离不弃。”“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只能欺负你。”……

这里也是个不错的求婚表白的场所,红色枫叶在纷纷落下的国度手拿着一个戒指,半跪着,对着心爱的那个深情地说,“我爱你,5201314。”或许壮重而不失深情地说,“!亲爱的,嫁给我,好吗?我会对你好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我爱你。”然后,深情看着感动得双眼都闪烁着晶莹的眼泪的对方,潇洒为那个人戴上戒指,吻在一起。

那一个个完美的瞬间,都被定格成了一張張照片,要多浪漫就有多浪漫,要多幸福就有多幸福。这一切都显得美好,以前那不开心的事与所有不良的情绪都被一一删去。等一直守护到年老时,俩俩一起去看这些照片,感觉那一刻的幸福,会不会热泪直涌?会不会有一种恨不得永远停留在那一刻的冲动呢?内心会甜甜的。

“我知道我的世界有你已经足够了,我很快乐与幸福。”

“是任理吗?”李子颜再次捧起一些凉水,往自己脸上扑去,水冷冷的。这种感觉真好。是啊!真好!他没有惊讶任理的出现。

“嗯!这位兄弟,请问你是当初与我三弟对战的那个人,对吧?”任理带着笑容,眉头紧紧锁住。他顿了顿,接着说,“请问我大哥在那?怎样了?”

李子颜不由握住了胸口,嘴唇也不由抽搐了几下。他转过身,作戏式露出了几丝笑容,“我的确是当日与你三弟对战的那个人,我叫李子颜。”他望着任理,把脑中早已经准备好的稿子抽了出来,投映在脑中,一字一顿把这份稿子念完。那一瞬间,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紧張,心脏一下子跃到了咽喉那,紧紧塞着,有一种说不出话的感觉。

李子颜把手伸入裤兜内,把那块任我狂给他的令牌缓缓取出来,微笑着把令牌递过去给任理,“这是任大哥离开时,给我的。”

“是这样啊!这块令牌是我大哥的贴身信物,一直储存在他的空间戒指内。只有他的血与咒语才能打开他的空间戒指,才能取出这块令牌。也就是说,这块令牌是他亲手交给你的,嗯!”任理接过令牌,仔仔细细端详了一会儿,确认无误后,便紧紧盯着李子颜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手紧紧握着令牌。

“对!”李子颜点了点头,“这块令牌是你们任家的,我只是一个外人。所以,这块令牌,我归还给你。”

李子颜想逃离任理的目光,生怕任理会从他的双眼看出什么破绽。但他明白,任理在看着自己,自己的一举一动,他都会尽收入眼底。如果自己去逃避他的目光,绝大可能,会让任理察觉到自己有什么不对。与其这样,为什么不让自己好好面对呢?对,“顶”他,“顶”他。

“不,不,不。”任理连忙说了三个“不”字,目光一下子被征服似的,变得亲切近人。他把令牌还给了李子颜,“这是大哥给你的,我不应该拥有它。你要是真的想把它还给我们任家,就应该还给大哥才对。你现在拥有这块令牌,也就是任家的大家主,日后,我们都会听从你的话,至到你把这块令牌还给我大哥。至于大哥让我暂时代理大家主这个位置,这样吧!日后有什么大事,你我一起做决定。若是小事的话,我管了。这样,不知可否?”

“好!”李子颜用力点了点头,塞在咽喉处的心终于回归到了属于它的“职业位置”上。

“对了,任三哥呢?”

“他呀!在位置上看风景呢。呵呵。至于那件事,我代他向你赔个不是,那只是一个误会。你懂的。”

任理望着窗外的风景,原本紧锁的眉头一下子松开了。他相信李子颜的身份,他明白任我狂的安排。他没有说些什么,他应该去改票了,遥望城也是这列火车其中的一小站,但他现在要去的是另一个城市——安卡拉。大梁朝的首都。

中午十一时,李子颜与任理俩兄弟在列车内的餐厅食午饭。四周的声音并不大,但席无虚座,人们都在以轻声交谈着看上去有些像窃窃私语,好像在议论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那样。

任性一直都在“扫”食着桌子上丰富的菜,以狂风卷地上残叶之势。时而暴出些引人捧腹大笑的笑话。好像一切都重新开始了般,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变得无所谓似的。在任理俩兄弟看来,他们相信拥有任家令牌的李子颜。李子颜看上去也显得没什么,有些事藏在心里就好了,难道要天天喊着“啊!我好伤心啊!”吗?这样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真正的强者是不因“不以物喜,还以己悲。”的。他虽然不是什么强者,但他认为自己也能做到这一点,一真笑哈哈的。

三个人好像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正融洽交淡着。李子颜从任性口中得知他想当一名宫廷护士,为皇帝挡风挡雨。

千樱雪有些无聊,弯曲着左手,支在桌子上,手掌半握着顶着自己的太阳穴。头又点放斜,双眼迷惘加迷人,默默看着窗外。窗外的风景真得很美特别是经过枫叶城那一瞬间,红色的枫叶像雪一样洒落,还有几对恋人手牵着手,幸福笑着,在翻飞的枫叶中漫步。那一瞬间真是棒极了,千樱雪所在的车厢都在沸腾。男孩女孩们都吵着、闹着说要改票,要马上下车,要在枫叶城中渡过一个美好、浪漫的夜晚。只有千樱雪静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静静看着窗外的景色,她自己一个人。也不是没有陌生男人来邀请她留在枫叶城好好享受一下,来了一打又一打。可千樱雪看也没有看那些来邀请自己的男子,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千樱雪觉得今天的自己有点像那些文学社的文艺女生,好像所有不幸都会一次不漏地降临在自己身上,老是把“忧愁”的乌云摆在脸上,一副可怜兮兮、我见犹怜的模样。或许自己把长发拉拢在一起,把脸掩住,再加上脸今天看起来有些苍白。还有黄金分割点般完美的身体上还穿着一袭白色长袍。这样应该可以藏在人的身后,然后忽然跳出去,扮下鬼吓人也能吧!又或许自己跑进山里,扮成狐狸精,凭自己的美貌与可怜兮兮的模样勾引几个流浪的武士。然后,蒸炸了吃了吧!记得某一个岛国传说中的狐狸精就是这样勾引流浪的武士。然后用来填饱自己的肚子。

这种生活多美好啊!装可怜、用美貌勾引流浪的武士,还有吃掉,多潇洒啊!可自始自终都是一个人啊!即使吃得再饱,也终有一天会饿。即使活得再潇洒,也没有太多的意思!真想找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来陪陪自己,那怕只有一刻钟也好吧!那个人一定要无论自己变得多丑、多穷、多坏,满身缺点,都是病,都不会离开自己,都会像以前那样深爱着自己。

不过,这种生活,在千雪心中好像又看不清、摸不着般。整个车厢不过是一瞬间就从沸腾变得冷静,连一枚针掉落地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千樱雪浅浅笑着,整个车厢只剩下她一个人了,独苦怜订的!不过,只是觉得有些无聊而已。十几年了,活了那么久,早就习惯了!一个独自活的人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只是觉得有些迷惘而已,离开这片土地好像也有十六年了吧!再熟悉的东西在十六年的光阴的蹉跎中也会慢慢变淡,就像一、二岁时拥有一件十分得意的玩具,每分每秒都在抱着,无论怎样,死活都不会放开。可当这个玩具摆在储物室十几年。当一次无意找到这个玩具时,或许只会说一句话,“这是谁的,真难看。”时间就是那么惨忍,把人的感情与记忆在无意中默默扼杀掉。

更何况千樱雪对这片土地没有一点感情。这片土地给不到她家的温暖,只有憎恨的色彩。而且,自己懂事而来,一直都是孤零零的。她其实也不想回到这片土地上,但自己有婚约,可自己早已嫁给了五湖四海!孤零零的,都习惯了。“嫁给谁都一样,只要不是老头子,长得还可以。然后,就是爱自己,好人,平平淡淡就好,这样才会幸福。”

这是妈妈的遗言。

这遗言真扯。

千樱雪握住了挂在脖子上那晶莹剔透的水晶项链中的水晶晶块,手感真好,冰凉凉的。好像记得老妈子说过,这块水晶石是另一个空间的宝物,一直都是这样冰凉凉的,不会温暖起来,只有自己遇到人生中的白马王的那一瞬间,这块水晶石才会变得拥有温度!可白马王子是怎样的呢?骑着一匹八丈白马,白马身体的两旁还长着一双长满白色羽毛的大翅膀。那白马上的男生是长着鹿角的吗?还穿着一袭干净的白色长袍,会不会还是一国的王子呢?

千樱雪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手指弯曲的。又不禁摇了摇头,笑自己够可爱与天真,长着鹿角?那不是童话事中的英雄吗?呵呵,自己独来独往十几年,看来也把自己弄得一傻一傻的。白马王子也弄得变成了自己喜欢的童话人物,只不过是穿着白色长袍。对,就是那个专职打败邪恶、保护正义的驼鹿。

其实自己一直都想找一个像这样的人来保护自己,一直都是。可一直都没有找到。她活了二十年了,只爱过她的母亲,连父亲也没有爱过。他就在自己降生那一瞬间就死了。

其实说白了,自己是回来结婚的,娃娃亲。男生也应该二十岁了吧。可她并不想回来,她不想被别人约束她习惯了独来独往了,忽然间有了约束,不如死了。这很扯谈啊!不过老妈子临死那一刻都叫自己回来看一眼。不合适或妥协不了顶多就跑了!是啊!看一眼也了好,不愿意就跑吧!谁能追得上自己啊!凡正独来独往十几年都惯了,也不在乎一生就是这样。没人疼,也不要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要嫁就嫁给自己爱着的灰太狼,一直迁就自己,给自己完全的自由。

“应该像冒险故事那样吧!男主角与女主角在一次偶然打斗中相识。然后,女主角与男主角一起去冐险,男主角就是命中注定要一直保护兼照顾女主角的。”

“他爱着她,他迁就着她。还有,他们时不时也会吵吵闹闹。但无论是女主角错了,还是男主角错了,男主角都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半跪着,对女主角说‘亲爱的,我错了,原谅我好吗?不然,我就长跪不起,跪死算了。’女主角会咯咯笑着,‘好啊!那你接着跪吧!等你跪死的那一刻,我会大发慈悲心肠不计前谦原谅你的。然后,埋了你。再然后,我就会嫁给你的敌人。咯咯,不过,你可以放心,我会告诉他,你的墓在那,叫他来祭奠你的。他还会信哲旦旦地说,我某某某会好好她的,你安息吧!’”

“然后,男主角会双手捧着玫瑰花站起来,把玫瑰花抛向天。那一瞬间,玫瑰花会慢慢落下。男主角还会抱紧女主角,‘这样不行,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我不会让任何人从我手上把你夺走的,不会。’”

“然后,男主角就会吻着女主角。玫瑰花就是祝福。女主角当然也十分愿意了那一刻,真是太美了。”千樱雪在笑,这情节不赖,一直在自己梦中出现着。

李子颜也觉得不赖。他刚好从千樱雪身旁行过,双手插袋,弯着腰。是自己一个人。

那一瞬间,那块水晶晶石传来了温暖。

可当千樱雪扭过头那一刻,李子颜已经离开了。哦,原来是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