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1509~1564年),是16世纪西欧宗教改革运动中最重要的领袖之一,加尔文宗教的创立者。
加尔文出生于法国北部努瓦营。父亲杰勒德·加尔文曾是当地一位有名望的主教秘书,兼主教区教堂律师。母亲珍妮·弗兰克是一位退休的旅馆业者的女儿,不幸早逝。加尔文遵父命12岁成为一名修士,14岁时到巴黎就读于那马奇学院和蒙太古学院。加尔文性情沉深、头脑敏捷、智力过人。1528年他大学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原计划攻读神学。可是他父亲在努瓦营与当地天主教会有了冲突,一怒之下命儿子专修法律,于是加尔文先后到奥尔良、布尔日两所大学潜修法律。1531年他父亲去世,加尔文就放弃了以法律为职业的意向,转回巴黎学习希腊文、希伯来文,研讨(七十子文本)圣经,攻读神学与文学名著。加尔文在就学期间深受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莫、勒费弗尔和瓦拉等人的影响。1532年4月,加尔文发表处女作(评塞涅卡仁慈论),文章被公认为“典型人文主义作品”,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渊博学识与独特风格,但未涉及宗教问题。
1533年,加尔文经历了“忽然的归正”,从罗马公教(即天主教)改信基督新教,对此他解释说:“这种改变是上帝亲自造成的。”实际上,此前他的表兄新教徒阿立威坦对他有较大影响。在一段时期加尔文经过内心长期斗争,对伊拉斯莫、勒费弗尔等的妥协性的教会内部改革深感失望,终于说服了自己而作出重要的改宗决断。此后他彻底改变了信仰生活,开始集中精力研究神学,并积极参与巴黎改革教派组织活动,因而被控为异端,被迫流亡国外,先后到过昂古莱姆、巴塞尔、斯特拉斯堡和日内瓦。1536年加尔文第一次出版了他的神学名著(基督教原理),初版篇幅不大,此后陆续修改补充,至1559年最后修订版比初版篇幅扩充达5倍之多。《基督教原理》全书共四卷,按《使徒信经》次序,父《创世主》、子《救世主》、圣灵与教会,每卷20章。此书被公认为加尔文宗《圣经》,它是加尔文宗教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影响最大的一部新教百科全书。
1536年8月加尔文赴斯特拉斯堡途经日内瓦,他的好友、法国宗教改革家法雷尔正在该城从事宗教改革。于是法雷尔就赶到旅馆会见加尔文,苦劝他留下来与自己合作。从此,加尔文开始在日内瓦积极推行宗教改革,把自己的宗教思想付诸实施。加尔文按照自己著的《教义问答》和法雷尔著的《信经》着手改革教会,整顿道德风尚、严格纪律,对违犯者轻则不许领圣餐,重则开除教籍。1537年7月,日内瓦大议会决定所有市民均需宣誓接受新教理论。任何人只要有信奉天主教之表现,如持念珠、保存圣物等需议处;妇女着奇装异服者禁锢,赌博者戴镣,通奸者游街后流放。但这些强制性措施遭到部分市民反对。1538年初,反对派上台,加尔文和法雷尔遭放逐。
加尔文到斯特拉斯堡担任法国流亡者牧师,他从事布道、教育和写作,广泛结识改革派人物。并于1540年和一位身体纤弱、容貌动人的寡妇波蕾结了婚,夫妻感情深厚,生有一个儿子可惜早夭。1549年波蕾逝世,加尔文在书中提起她,说她是自己最好的伴侣和忠实助手。加尔文没有再婚。
1541年改革派再次在日内瓦掌权,加尔文受邀于是年9月受到凯旋式的欢迎回到日内瓦主持宗教改革,直至1564年逝世。加尔文于1541年9—10月间,主持拟定《教会法规》,确定以长老为中心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尔文宗的教会包括牧师、教师、长老和执事四种职务。由信徒选举出来的长老是新型社会组织的核心,他们的职责主要是维持社会秩序、道德和纪律。牧师负责布道、主持圣礼和训诫信徒。教师的任务是教授“正统的教义”。执事掌管慈善事业。由小议会和大议会推选的12名长老和6名牧师组成宗教法庭,负责监督信徒的宗教生活和审理宗教案件,每星期四审讯案件,最高处分可开除教籍,超过此限度则移交市政当局审理。加尔文在为日内瓦宗教改革和加尔文宗的建设及日内瓦神权共和国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毕生的努力与贡献。
加尔文的改革彻底改变了日内瓦人的政治、宗教和道德生活,他强烈攻击专制主义、暴虐政治,但又坚决反对暴力斗争,主张一种贵族政体与“温和的民主”相结合的折衷主义。加尔文制订《日内瓦法规》,强调日常生活的宗教意义,谴责散漫、轻浮,并通过政府强制取缔赌博、跳舞、酗酒、奇装异服、卖淫等,违者被判刑或驱逐出境。加尔文严禁信徒自由选择教会和自由研究教义,公开支持教会与国家共同镇压异端,在这方面他的所作所为丝毫不比罗马天主教会逊色,许多优秀人物被加尔文亲自批准处死或放逐,在1541—1546年间被处死者58人、被放逐76人,而当时日内瓦居民仅1.6万人。西班牙人文主义者、自然科学家塞尔维特因反对三位一体教义也在1553年10月27日在日内瓦被处火刑烧死,他原是加尔文的朋友,曾给加尔文写信劝说支持推翻三位一体教义,加尔文却通过一位朋友向罗马教会告发塞尔维特,因此,塞被判火刑,在行刑前从监狱中脱逃,结果鬼使神差地逃到日内瓦。在加尔文一次讲道中被发现逮捕,经两个月审讯、监禁,最后被加尔文坚持下处死。加尔文派1555年完全控制了日内瓦。加尔文于1559年创办日内瓦学院——日内瓦大学前身,它培养的牧师派往欧洲各地。加尔文因此被称为日内瓦的教皇,日内瓦也被称为新教的罗马。加尔文于1564年5月27日逝世于日内瓦。著作刊有《加尔文全集》52卷。
加尔文接受了路德的一些基本教义:因信称义、圣经权威、廉俭教会(仅保留洗礼与圣餐两种礼仪,他的圣餐观点介于路德的“临在说”与慈温利的“纪念说”之间,可称为“圣灵感召说”,他认为圣灵作用于我们的内心,使我们明白了救赎、成义、成圣、永生和各种基督赐给的恩惠)和“天职观”(加尔文称为“主的呼召”)等。但加尔文也有他自己的独特内容:
①预定论。这是加尔文学说的核心,它以路德的因信称义为基础,结合保罗和奥古斯丁的预定论演变而来。他认为上帝以其绝对的、不可改变的最高意志对世人进行拣选,被选中者即是上帝的选民,否则就是弃民,要受永罚。他理解的“选民”与祈祷、善功、修道等完全无关,完全是上帝的恩惠。他认为信徒所做的只是荣耀上帝与证明自己是选民,这可以从事业成功、百事如意、道德高尚等体现出来。他鼓励信徒们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马克斯·韦伯认为这是加尔文宗禁欲主义伦理观的理论依据,它体现出资本主义精神。恩格斯说:“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加尔文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分化、商业竞争的成功与失败的社会现实加以神化,鼓励追求财富,同时又要求破产者、社会下层等服从上帝的安排。
②教会观。加尔文主张教会应监督国家(路德把教会交给世俗诸侯管理)与家庭,他以自己的宗教思想改造社会,使社会基督教化,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权共和国。加尔文宗有信徒4000多万,分布于80多个国家。1843年传入中国。
加尔文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日内瓦。他的著作及在日内瓦建立教会模式,日内瓦学院和他经常与别人的通信,培养了法国、尼德兰、苏格兰的新教和英国的清教徒,他的影响渗透到德国南部、波兰和匈牙利。加尔文的学说是尼德兰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武器,他的伦理观孕育了资本主义精神,促进资本主义在西欧乃至世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