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黛儿犹豫了片刻,妩媚的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主人,或许我有办法。”
“主人,你是活人,不是孤魂野鬼,自然是进不了冥戒,但是如果灵魂出窍,那便可进入冥戒之中。”
萧黛儿的话提醒了我,她说的不错,活人进不了冥戒,并不表示魂魄进不了冥戒,只要能进入到冥戒中,我就有办法说动萧黛儿口中的那个鬼道士鬼忠。
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根本就不懂如何让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萧黛儿是女鬼,自然也不会。
灵魂出窍这样的法术在我的家乡很常见,所以我决定先回乡下,一则学会如何让自己灵魂离体,二则可以躲避黄清。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乡下的鬼比城里多,城市里的都是一些弱小的孤魂野鬼,对于急需提升实力的萧黛儿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
大城市里人多,阳气最重,孤魂并不喜欢呆在这里。反而乡下人烟稀少,阳气没有大城市的重,大部分的鬼都聚集在乡下。
所以,现在最好的选择是回乡下。
自从毕业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回过家,不是因为没有好工作,或者是没有存到钱,而是因为对象的事情。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的为此一直没有娶媳妇,尤其是农村,要看娃子有没有出息,首先得看他有没有结婚,或者是有没有找到对象。
可是,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礼金,现在拜金主义思想已经弥漫到农村,有对象你不一定能结婚,因为男方必须给女方家送上至少二十万的礼金之后,女方的家人才会同意这门亲事。如果没这么多钱,那不好意思,俺闺女另找他人。
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周敏,告诉她我回家一段时间,周敏‘嗯嗯’了半天,始终没有说一句话,或许她不愿意我回家,因为没有我帮助的话,很多案子她根本破不了。
第二天起床之后,我关了侦探社的,收拾行李到了车站。因为走的急,没有注意日程,赶上五一长假,回家的人不少,排队排了很长时间才买到车票,还是晚上七点的。
我出生的村子叫张家村,是大山中一个很小的村子,整个村子只有一百多户人家,大部分姓张。
因为村子比较偏僻的缘故,公路全都是土路,坑坑洼洼,得颠簸上好几个小时才能到村子的山下。
到小镇车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二点,本想找家旅社先住下来,但是找了好几家都是满的,没办法,只能连夜回家。
天气晴朗,夜空中明月高悬,皎洁清冷的月光照落在林间小道上不停的跳跃着,耳边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流水的声,还有蟋蟀的高歌声。
走了将近两三里山里之后,我开始感觉身体有些吃不消,这段时间忙着查案,一直没有休息好,所以体力有些跟不上。
我放慢脚步,抬头朝上路旁边的一个小山坡看过去,夜色中,这个小山坡显得异常的诡异,就像是一个黑色的大碗倒扣在山林中。
这座小山叫黑狗山,镇子里的人死后,不管是远近,都会葬在这里,所以整座小山上面都大大小小的土坟,走夜路的人经常能看见有黑狗山上有鬼火,还能听见哭声。
回村子的路只有一条,这条路是从黑狗山中间穿过去的,晚上没有人敢走这条路。
还没走到黑狗山,只是远远的看着,我心里就开始有些发毛,说老实话,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或者说对将要发生的事情的恐惧。
我开始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便在路边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坐下来,然后将背包取了下来,里面装着车上还没有吃完的面包,还有一瓶农夫山泉矿泉水。
就在我准备开吃的时候,忽然在距离我五十几米的地方,一阵灯光闪过,我感觉后背一阵凉意袭来,因为这条路太过恐怖,晚上根本没有人敢走,可是,不是人又是什么,难道是鬼?
因为冥戒的缘故,我的身上的阴气很重,容易招惹小鬼,为了安全起见,我只得将萧黛儿从冥戒召唤出来,有她在,碰上什么样的鬼都不用害怕。
我在路边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蹲了下来,警惕的盯着旁边的路,过了四五分钟后,一条黑色的身影出现在山路上,我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如果是人,走夜路的时候一定会带上电筒之类照明的东西。
除非他不是人,是鬼。
如果是鬼,不用我吩咐萧黛儿都知道该怎么做,她是吞鬼神将,鬼是她最喜欢的点心。
等那条身影距离我十几米的时候,忽然停住脚步,没有继续向前走。
难道他发现我了?
借助月光,我开始打量那条身影,感觉有点熟悉,于是我开口道,“什么人?”
“你他娘的,大半夜躲在这里吓老子,看老子怎么收拾你。”那条身影边骂边朝我这边跑过来。
这声音我越听越熟悉,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人,二哥。
是他,绝对没错。
“二哥,我是三儿。”我心里一阵激动,没想到既然能在这里碰到二哥,确实有点出乎意料。
“你是三儿?”二哥顿了顿,然后笑了起来,“好家伙,幸好你喊得及时,不然我手中这石头估计已经落到你头上了。”
等走近我才发现,二哥的手中确实拿了一块石头。
“三儿,你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跟家里打个招呼?”二哥有些责怪的说道。
“走得急,所以没来及告诉你们。”我有些尴尬的说道。
“你不是在市里上班吗?怎么回来了,是不是缺钱,如果缺钱的就跟二哥说一声,二哥想办法借给你。”二哥以前那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几年没见,身板壮实不少。
“公司放假,所以我回来看看你们。”不是我故意隐瞒,而是这件事不知道从何说起,就算是跟他说了,他估计也不会相信,因为这太匪夷所思。
至于我开侦探社的事情,还是先不要告诉他。
“奥,原来这样啊!”二哥似乎有些失望,他觉得,我这么长时间没有回家,应该会带个女朋友回来,为家里争光。却没想到我和他们一样,都是光棍一条。
我将面包和水递给他,“二哥,你应该饿了吧!先吃点东西我们又赶路。”
二哥以为是馒头,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在嘴里嚼了半天,笑道,“这是啥东西,又软又甜,可比咱们自己做的馒头好吃多了。”
二哥他不知道这是面包。
听他说完,我心里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