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村官上岗必备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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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宪法与党章基本知识(1)

一、宪法关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菏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没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序言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二、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设置

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设置主要有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巾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5)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白治州、自治县没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地方备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6)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7)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问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巾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々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F-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足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没立聚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等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三、宪法中关于公民服兵役的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宪法条文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步细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旗、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地方上的兵役1: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来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 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r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1.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丁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2.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出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巾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3.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

4.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5.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四、宪法中关于义务教育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又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五、宪法中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