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权力之路:林登·约翰逊传(精选长篇试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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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很不寻常的才能”(2)

之前,在山姆·休斯敦高中教授公共演讲的老师是位性格温和的绅士,他的课堂气氛文雅得有点过分。林登·约翰逊上课的第一天,每个学生就必须站在全班面前,制造十秒钟的“噪声”。什么声音都可以,林登说,“噢,噢,噢”或者“啊,啊,啊”——真的什么声音都行。第二天,时间延长到三十秒,必须是动物的声音:狮子吼,鸭子嘎。“几乎是在鼓励你犯傻,”一个学生回忆,“他想让大家自在地站在讲台上,把整件事情搞成一个游戏,这样就没人不好意思了。他会微笑大笑,让你觉得很轻松。‘人人都要做的,所以别担心,开心就好。’我们的确很开心。就连那些最害羞的同学都很高兴。有种咱们都是同志的感觉,一起做这些傻事,都是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人人都在大笑。”接着就开始演讲了,一开始是三十秒。“时间很短,而且话题很小,不会害怕。”接着延长到一分钟,再到五分钟。这些演讲不再是即兴的,而是需要准备,还要准备得很充分。“我记得作业很多,”一个学生说,“而且他对这个很严格,一定要你完成。”另一个学生说:“约翰逊先生的课,规定的阅读量,比别的课加起来还多。你真得认真去做。”接着就开始质问环节。“不开玩笑,质问哦。”一个学生说。要是质问环节不够激烈,老师也会加入。学生们可以寻找演讲者论点中的漏洞,或者简单直接地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大呼小叫把他的声音淹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你不管有多大压力,都能保持清晰的头脑,很有逻辑地去思考论点。”一个学生说。而老师不但会寻找你论点中的瑕疵,还要批评你外表体态上做得不好的地方。“约翰逊先生希望学生能站直,但不能僵硬,眼睛要不时四下看看,不能有什么露怯笨拙的手势,但也需要有一些姿势变换来展现你的活力。他会朝你大吼:‘吉恩啊,给我站直了!别这么没精打采的!你在跟谁演讲呢,吉恩,天花板吗?看着观众!来啊!吉恩,看着观众!’天哪,他真的想让你做到完美。”

总体上来说,学生们都不反感他的大喊大叫和坚持完美。其中一个学生,后来成为著名社会学家的威廉·古德,说部分原因恰恰是他的坚持:“他朝你唠叨,会让你觉得自己特别重要。他全身心都投入到让你更好这件事情上。”另外一部分原因是学生们看得到,他对自己的要求也和对学生一样高。书面作业交上去,第二天发下来的时候,空白的地方全部写满了批注。另一位老师,拜伦·帕克尔,曾经和约翰逊在一栋房子里住过几个月。他还记得有时候自己要睡觉了,约翰逊还坐在小小的课桌前,批改成堆的学生作文。有时候第二天早上他睡醒了,看到约翰逊还是坐在那儿,批改最后的几篇作文。他彻夜未眠。“他工作特别努力,好像就靠工作活下去了。”威廉·古德说。他的课,“特别精彩,这是大家公认的。他不是那种坐下来照本宣科的老师,他经常在教室里走来走去,高谈阔论。实在是太强势了”。

除了上公共演讲之外,这个新老师还需要组建一支辩论队。他选出来的两个孩子都是报童(因为大萧条),但共同点也就止于此。卢瑟·琼斯,十七岁,高个子,帅脸蛋,很聪明,但是为人淡漠刻板。“聪明是聪明,就是特别孤傲,”一个学生说,“而且特别内敛,我还记得当时想着:‘他怎么可能上台去推销自己呢?’”而吉恩·拉蒂默,十六岁,矮个子,结实粗壮,乱蓬蓬的头发像从来没梳过,还是同一个学生的评价:“特别可爱的爱尔兰人,自信的微笑特别美好,而且瞎聊天的天赋很强。”但他很叛逆无礼,特别不爱做作业,总想着调皮捣蛋。“我们没想到约翰逊先生会选这样的人。”一个学生说。

但约翰逊先生深谙读心术。拉蒂默说:

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个老师,他经常会批评我玩儿的时间太多……我在台上演讲的时候,他经常中途打断我,批评我的不足之处,还给出很尖锐的改进意见。

很快,这个叛逆而独立的爱尔兰男孩,这个从来不会主动服从其他老师的男孩,就开始急切地从这位老师的脸上寻找赞许的目光了。

比赛的时候,他坐在礼堂的后排,我本来觉得自己说得渐入佳境,就发现他在皱眉头,遗憾地摇头什么的。但是偶尔他也会惊讶地张大嘴巴,觉得我特别清楚明白地表达了一个观点,然后就会坐直,期待地环视观众席,确保他们都注意到了。就是这样的时刻,他让我觉得自己很棒,说得很好,犹如得到了耶稣的“登山宝训”。

吉恩·拉蒂默和约翰逊的大学同学威拉德·迪森一样,都不是什么好掌握的人。而不知为什么,约翰逊认为他俩会接受他的领导,完全接受,毫无疑问。后来,拉蒂默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断断续续地为约翰逊工作。用另一个约翰逊手下人的话来讲,拉蒂默就像“他的奴隶,心甘情愿的奴隶”。在口述的回忆当中,拉蒂默这样定义约翰逊:“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人选好了,就开始训练。山姆·休斯敦高中还没人见过这样的训练。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很久了,老师们如果经过礼堂,还会听到声音,往里一看,就会看到琼斯或者拉蒂默(或者两个女辩手,玛格丽特·艾普雷和伊芙琳·李),要么就是某个“演说家”,就是那五六个学生,落选了辩论队,但是要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或朗诵比赛的。无论是哪个学生,反正都是站在台上勤奋练习。坐在观众席上评价他们表现的,就是教练。完成演讲或者辩论只是他训练的一个方面。演说家之一的威廉·古德说:“他还会帮你挑比赛穿的西装。(或者)要涂的口红,穿什么裙子。比赛之事无小事,一切都要完美……是个全方位的包装过程。”礼堂里的努力也只是一部分而已。白天,辩论队精雕细琢场上的表现;晚上,就拼命琢磨修改他们的论点。得州校际辩论锦标赛的辩题为“是否应该废弃陪审制度”。晚上,约翰逊和辩手们会阅读一切与陪审制度相关的资料。不过,别的老师注意到,辩手们似乎一点也不介意教练给他们增加的学习负担。“他把他们累得不行了,但为他做什么事他们都是愿意的。”一位老师说。

接着就开始了辩论演习的安排。得州都没人见过这样的安排。山姆·休斯敦高中的辩论队和休斯敦每个学校愿意和他们对战的辩论队比赛,都是非正式的,不决定胜负。接着辩论队走出了休斯敦:新上任的这位辩论教练,在任职的第一年,没有任何人帮助,各种后勤问题又那么复杂的情况下,竟然安排了辩论队的一次巡回赛,总行程数百英里,在得州高中辩论队练习安排的历史上,真是前无古人。

开这数百英里车的时间可不能浪费,林登·约翰逊的辩手们一边驱车前进,一边勤加练习。辩论赛本身就能学到很多东西。这次比赛别的学校列出了某个精彩论据或趣闻轶事,下一场就出现在他们自己的发言中。从休斯敦往西,他们和一个学校打了辩论,一两个星期以后,回去的路上,他们又和同一个学校打辩论。对方的教练会发现,山姆·休斯敦高中的辩论队会用上上一场辩论赛中他们用过的所有论点。

尽管如此,这一路还是非常开心。不过,教练和辩手,老师和学生之间,永远存在着某种屏障。“林登一直都是老师,而我是他的门徒,”琼斯说,“他总是处在掌控的位置,坐立行事也显出这样的派头。”但都是些孩子,所以很明白,也很接受。只要是坐在那小跑车里的人都明白这一点,那么怎样笑闹都没关系。自己的地位确立了,约翰逊可并没有放松,但至少更开朗快乐了。他会给四个辩手讲非常精彩的故事,大多数都是关于政治的。(“他经常说起威利·霍普金斯,讲他为霍普金斯赢得的选举。他特别自豪。”)这些故事让孩子们特别着迷,四十五年之后,对其中的一些还记忆犹新。几百英里的路,一下子就开完了,不仅仅是因为约翰逊开得快。“我们连坐车的时候都要练习,但同时也在老大的带领下唱歌、开玩笑,”拉蒂默回忆说,“老大就领着我们唱歌插科打诨什么的,真是值得珍惜的回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