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会慢慢习惯这种感觉,俗称熬夜,学名通宵。
也开始喜欢写网路日志。总是想有一个感觉,就是要某个人能从虚浮的文字中看出我真正想说的话。有时候人总是不顾一切想知道真相,可知道真相后又不顾一切的不敢接受,我猜,蓝冰大概正在这个苦恼里。小天玩着游戏,小木嬉皮笑脸的聊天,小夕在看泡沫剧。
第二天早上七点,通宵结束。小夕和小木回五中,我跟小天也往我们学校赶。
“你跟蓝冰的事可够复杂的!”小天抽着烟对我说。
我没看他,低头哎了一下。
“她应该有喜欢你,她哥这样认为,所以他才总找你麻烦!”小天继续说。
“可能吧,可是…”我不知道想说什么,可能我也知道蓝冰的想法,只是自始自终不愿承认。话也说的吞吞吐吐。
“那你对她有感觉没?”
“可现在我跟陈夕正在谈啊!”
“那,你的意思你对蓝冰也有感觉?”
“不知道,感觉很奇怪,跟小夕在一块时老时不时想起她!”
我说完,小天瞪了我一下。
“靠,你这家伙能耐了啊!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不管跟谁都敢玩暧昧!”
“我,我没有…”
“还狡辩,你要跟小夕好就老老实实的跟小夕好,别整那些没用的,让蓝冰对你抱有希望,但希望又很渺茫,放弃舍不得,不放弃又不甘心,到时候对谁都是个老大难问题!”
“我不就好好跟小夕嘛,蓝冰,是她自己找的…”我说这话时,心底暗暗抽自己。
其实,我才发现,我对蓝冰的感觉更深,对她更包容。虽然她是大家眼里的“女痞子”,野蛮,粗暴,大大咧咧,每天都疯疯的,可,我在看到她想到她时嘴角都会不自觉的微笑。我知道她心里的苦楚,这个自小没有母爱的女孩,甚至连父爱都是奢侈的,只有哥哥还对她好,不对跟谁都是没心没肺的交往,第一次偷偷喜欢一个人也没敢说出口,还让那份感情自生自灭。我懂得倾听她,她也把我当做唯一的交心的人,我当时只是太过懵懂,以为这分不清是友情还是什么的感情,仅仅能当做一段无关痛痒过往,以为小夕那些年幼的往事和青涩的回忆,却是能慰藉灵魂的后觉,但,事到如今,我渐渐意识到了我的辜负。
小夕,干净质朴,顽皮而安静。那略带约束的活泼,给了我致命的错觉。我们的亲近总有一种隐忍的疏远。甚至在她倚在我的肩头,长发散在我的怀里,我的心悸都没有那次蓝冰从背后抱着我时的真实而亲切。
小天把吸剩的烟头随手扔在了地上,说:“蓝冰,还是不要惹她了,过了这学期她就走了,别再因为她受到无端的伤害,到时候我也罩不了你!”
“恩,我知道该怎么做!还有,小夕,你抽时间去她那一趟,帮我解释,我跟她说,她不听!”
“你小子,哎,虽然咱哥几个我是第一个谈恋爱的,但现在几个人里就数你风流了!我这星期正好去五中,你不说我也会去跟小夕解释的!”
“少说我啊!你看你,现在都什么样啊!不过,你竟然都能把着那谁,张萍是吧,你都能把你搞上,小弟佩服!”
“少来,你没发觉我跟她是郎情妾意,郎才女貌吗?”
“是郎才女貌,只不过,你是一只色狼!”
“你还别说人家里,先看看自己这事办的怎么样!都快被打成人肉沙包了,谈个恋爱跟打仗似的,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也真有你的!”
“没你打架厉害,你多厉害,全校闻名的打手哦!我做不成打手,只能做被打手了!”
我说着,看到小天脸沉了下去,就问:“怎么了?难道我哪句话触动了你内心深处的伤疤了?哈哈!”
小天抬起头,与我对望了一眼,说:“来,告诉你一件事。从没跟别人提过的一件事!”
在小天话里,我才知道,他为什么变成这样!
在初中,小天虽然贪玩,调皮,但还是个标准的好学生,如果谈恋爱不算是标准之一的话。小天,性别男,爱好女,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扎在女生堆里,他也招女孩喜欢,每天把女孩忽悠的围着他团团转。在初二他跟他初恋女友分手了之后,着实也落寞了一段日子,初三时他想追一个姑娘,在校元旦晚会上为她唱歌,最后却被她当面数落了一顿。一上高中,他就又锁定目标,对他班班花又是学习尖子的张萍大献殷勤,终于在学期中一举拿下。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事。
小天原本就有点痞,上了高中就更游手好闲。在对张萍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轮番攻击的时候,他们免不了要去北河堤果然铁道旁浪漫浪漫。那是在一个午后,两人兴致来了,就溜达溜达着沿着铁路遛弯去了。有小天在,两人之间必然少不了打打闹闹,嘻嘻笑笑。就在那时,他们对面又溜达了过来三五个人,清一色的爷们,而且,他们认识张萍,而且,张萍也认识他们。
然后,话不投机,小天和他们打了起来,确切点说,是小天被他们打了。
原来,那几个人里,为首的那个,是一个从初中时就一直追张萍的夸父型男生,当然,如果他追上了这里就没小天什么事啦,问题是他没追上,所以小天就有事了。
情敌相见,分外手痒。几个人狂揍了小天一顿,扬长而去,张萍在一旁的苦苦哀求也被为首那家伙几番奚落。
这件事搁谁身上都会被当做奇耻大辱,小天那么要强的性格更不用说。我属于那种不记仇的人,有仇一般当场就报了。小天却相反,把仇恨放心里,厚积薄发,一倍给他,十倍偿还。而且,我对“仇”的定义很苛刻,一般不跟人结仇,小天的“仇”范畴却很大,甚至不小心你踩着他了,他都要找时间踩回来。所以,小天开始去“道”上混了。
不过,从那次事件之后,张萍接受了小天的追求。我总结小天两次成功的恋爱经过,发现,小天每成功的谈一次恋爱,都要受一次皮肉之苦,挺神奇的!
后来,小天就经常参与各类单挑与群殴事件,器械非器械类的。我就亲眼目睹了一次,就在被广大父老乡亲亲切成为“打架俱乐部”的学校大门口。旁边看客围了好大一个圈,中间有两拨人,小天那拨人稍多,两拨人先是打嘴丈,骂着骂着就混打了起来,地上的砖头石子都被当做了武器,最后,他们竟然把旁边卖快餐的桌子拆了,抡着桌腿打了起来。学校的亲爱的门卫和保安倚在门口叼着烟笑着,仿佛在说,打吧,只要不在学校里闹事,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还不时的发表一些点评,什么这个人的勾拳没力度啦,什么那个家伙的鞭腿踢得好啊,看到精彩处还不时抱以热烈的掌声。围观的群众也叫好声不断。场面一会儿就血腥了,人少的那拨有几个被打的挂彩,但是愈战愈勇,打的眼红。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不要命的不怕拿砖头的。那拨人展开反攻,小天那拨明显招架不住,节节败退,被逼至一个墙角里,另一拨人就捡砖头向他们扔,小天他们前有强敌后无退路,牙一咬,脚一跺,血一热,脸一红,冲了上去,那拨人愣了愣,猝不及防,顿时招架不住,向后逃窜,小天他们紧跟着追了上去,走远了。围观的看客,纷纷扼腕叹息,表示意犹未尽,有人甚至骂打架的人太没有职业道德了,不该“中途退场”。
小天的“老大”是我们学校的扛把子,跟实高的扛把子蓝风—蓝冰的哥哥是拜把子弟兄,所以小天对蓝风也只能是唯唯喏喏。平时他们也有接触,有时候蓝风会让小天的老大帮忙照顾在我们学校的蓝冰,小天的老大也会把任务吩咐给小天,因此,小天从另一个侧面了解的蓝冰与我完全不同,我只知道蓝冰的好,我包容能力范围里的好。
张萍很多次来找我,要我劝小天不要这样沉沦。张萍很无辜,我也很无奈。我只轻点着头说我尽力。
我十分了解小天的现状,有太多太多说不出口在里面。
我不是万能,你也不是无能。我不是神,有时连自己都无法拯救,更别说去拯救你,甚至这个世界。我不是造物主,更成不了救世主。
我给小天写了封信,结尾用了这段话。
我只有权让小天对自己的发型进行一下改变,却做不到让他从他的路上退出来。当然,我还有权对自己的发型进行改变,却也一样无法说服自己退出自己已经选择的路。
是的,我在这个明媚的春天到来的时候,决定转型,决定让自己阳光点。我把自己留了好久的“杰伦”发型剪掉了,留了个短短的毛碎。学会没心没肺的笑。上课开始积极回答问题。晚上回宿舍开始跟他们乱侃。
风,慢慢的回归西北到东南走向,孜孜不倦的穿梭着。我跟“无心情”有一句没一句的对着话。我渐渐发现了这姑娘的一些优点,长相就不说了,挺凑合,单就有一点跟我很像,就是没事爱写点东西。她在纸上划啦划啦,写几句押韵的据说是诗的顺口溜给我看,我都是故作专业的给她大加剖析,什么寓情于景啦,情景交融啦,给她说一通昏天暗地。有次我们县里的《婉兮》杂志到我们学校搞活动,她把我帮她修改的一首诗给了杂志社的一个工作人员,结果,次月她收到了一张稿费汇款单。她谦虚的把功劳都推到我身上,还请了我吃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