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一个人害了急病,被抬到中心诊所,插了一身管子,把他给救活了。两三天之后:他的家人觉得中心诊所费用较大,预备转到荣民总医院,就跟医生去讲,医生一听之下大发雷霆。说:“我好不容易把他的命救回来,现在要转院呀。”于是不由分说,把管子全部拔下,病人几乎死掉,后来,他跟人谈起了这件事,一些不满的听众就问他:“你把那医生的名字告诉我,我给你到上面去反映反映。”他大吃一惊说:“你这个人太冲动,好惹事,早知道不跟你讲。”听众听了气得发疯,说:“你怕什么?他只不过是个医生而已,你再生病时不找他便是了,难道他能到你家报复不可?再说,他如果要对付的话,也只能对付我,不会对付你。是我写的,我都不怕,你怕什么?”他说:“你是亡命之徒。”后来他还一再跟人解释:他讲这些话是因为他爱护这些关心他的听众,不愿意他们去闯祸。然而这正是神经质的恐惧,这个也怕,那个也怕。
曾经发生了一次抢劫案,是一个中国人被抢,捉到强盗后,他不敢去指认。每个人都恐惧得不得了。不晓得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也不晓得保护自己的权利,每遇到一件事情发生,总是一句话:“算了,算了。”其实,就是这“算了算了”四个字,不知害死了多少人。
某地农村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某村一位电工操作不当,错接地线,形成380伏高压,致使全村村民家中的电视机被损坏,村民中竟无一人向电工及有关部门索赔,而只是以“算了,电工得罪不得”为借口,平静地了结了此事。电视机被人为事故损坏,而且受损面积大,人数多,索赔本是合情合法的事。但这里的村民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太弱,善良加软弱加无知,让他们面对如此严重的侵害行动时表现出异常的“冷静”“宽容”和“大度”,甚至连一句很廉价的道歉话也不索要。
中国人处理事情的方式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时候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实际上,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会助长那些不良行为的嚣张气焰,引来更多的不法侵害,是一种驼鸟式的思维方式,不值得提倡。
面对那些不良的行为、不法的侵害,我们应当勇敢地拒绝,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