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致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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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案情分析(二)

“我在想,会不会是这个刁晴同学根本就没有在这几个村子里进行停留,而是直接穿过了村子,去了别的地方。”赵东升说到。

“这个倒是也有可能。”李俊龙突然开口说到。

“振森,你刚才有没有想着这个方向去调查呢?”曹璐钰马上向王振森问到。

“没有,我当时分析认为刁晴同学穿过村子再去别的地方的概率不大。”王振森回答到。

“哦?为什么说概率不大呢?说说你的分析。”听了王振森的回答之后,李俊龙好奇的问到。

“是这样的。首先,因为当时刁晴离开网咖的时间已经是十八时三十三分了。天已经慢慢黑了下来了。当她走到这几座村子的时候保守估计也将近十九时了。这个时候天已经要黑下来了。”王振森回答到。

“那又怎样呢?”曹璐钰问到。

“李队,曹队,你们可能不知道,那几个村子都是属于细长形的村子,穿过整个村子也得耗时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她穿过去的话也就将近十九时三十分了。”王振森回答到。

“然后呢?”李俊龙问到。

“你们可能并不了解那附近的情况。那片村子穿出去之后是一片荒地。连农田都没有,所以说那附近就更没什么可以逛的地方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分析刁晴应该不会是穿过了村子去到别的地方。不过我个人感觉,穿过村子之后的那片荒地倒是适合作案。”王振森回答到。

“是这样的情况啊?那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个刁晴应该不会穿过村子。但是还是去调查一下为好。”赵东升说到。

“嗯。所以我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就是想听听大家的看法。你们觉得这个刁晴大晚上的一个人去城中村的原因是什么呢?”曹璐钰问到。

“这个,还真的难以理解呢。”余婷婷说到。

“对了。说一下我们现在分析出来的一些结果吧。”曹璐钰说到

“好的,曹队,您说吧。”听到曹璐钰这么说,所有人都很认真的回答到。

“好的。我先说说我和李队长下午的分析,大家再说说自己的分析,我们一起沟通一下。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分析这次的作案人应该是一名解刨经验丰富的男性。我们初步分析作案者很可能是职业的外科医生或者是从事屠宰亦或是厨师之类的职业的。”曹璐钰说到。

“而且,我们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遇害时并没有做过过分的反抗行为。但是死者应该是属于自愿不反抗的,因为我们在死者的内脏中并没有检测到有致人中毒或昏迷的药物。”李俊龙补充到。

“是的,而且我现在分析,凶手在行凶时选择的地点应该不是在户外。”曹璐钰继续说到。

“不是在户外?曹队,您为什么这么分析呢?”听了曹璐钰的话之后,赵东升问到。

“是因为血液的问题吗?”赵芷莅问到。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曹璐钰回答到。

“你们在说什么?”余婷婷问到。

“你想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的血量大概在3.8升到5.6升之间。而凶手杀人后又进行了残忍的分尸行为。这就意味着尸体会流出很多很多的血液。而如果有这么一大滩血迹的话,一定会被人发现的呀。普通人看到这么一大滩血迹的话,怎么可能会不报警呢?”赵芷莅反问到。

“那也不一定啊。村子里面经常杀猪宰羊的,看到一点血迹属于正常现象吧?没必要兴师动众的还报警吧?”王振森反问到。

“不是的。首先,这是在城中村,没有那么多人养猪养羊的,更别说杀猪宰羊了。第二,现在的城中村的人想要吃肉都是直接去市场里买,谁还自己杀猪宰羊啊?第三,就算真的自己家要吃肉,也是送去专门屠宰的地方去杀啊,谁还自己杀呀。就算是自己杀也不可能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就杀了,留下一堆血迹啊。所以现在的村民们要是看到了血迹,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奇怪的。”曹璐钰回答到。

“嗯。所以我们没有找到这么大量的血迹的话,证明凶手应该不是在户外行凶的?”王振森继续问到。

“我的判断是这样的,我认为凶手应该没有在户外行凶,而是在室内从事的杀人与分尸的行为。”曹璐钰说到。

“如果这么分析的话,确实在理。凶手应该是在室内进行的分尸操作。这算是一个情况,还有吗?”余婷婷问到。

“我想问一下,你们觉得这个被害人,也就是刁晴同学和这名凶手是认识的吗?”这时赵芷莅继续冷静的问到。

“嗯,芷莅问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这名凶手和被害人本身并不认识的话,那这名凶手是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将被害人骗至某处呢?而且,被害人又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去了这个城中村呢?如果这个被害人和凶手是认识的话,那他们是什么关系呢?怎么会所有人都不知道刁晴同学还有一个在外面的朋友呢?”曹璐钰说到。

“那不如我们一种情况一种情况的分析一下吧。”李俊龙说到。

“好的。那这样,我们假设这个被害人与凶手本身并不认识。那么凶手会如何将被害人骗至某处呢?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被害人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个人爱好,而且作为一个大二的学生,不会那么容易被人骗走的吧?”曹璐钰说到。

“我同意曹队的说法。而且,我不相信被害人没有理由就莫名其妙的跑去那几个城中村闲逛。而且,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个被害人刁晴去城中村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要去赴约呢?”王振森说到。

“我倒是觉得被害人和凶手是不认识的。你们想啊,其实还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凶手根本就没有使用诈骗的手段。而是直接打晕了被害人然后拖至其住处的啊。”赵东升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