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天生杀人狂:谋杀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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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世界就是这么小

女人的眼泪始终没能流下来。她慢慢地,慢慢地向他走来,高跟鞋轻微地拖过地面发出喑哑的摩擦声,好像累得走不动了。她颓然地跪坐在他的面前,啪嗒一声,一只鞋子都掉落了。良久,伸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出来,轻轻摸了摸他潮湿的脸颊,手掌柔软而冰凉,快要化掉的雪雕似的。

宝贝,妈妈要走了。她叹息地向他告别。

他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泪眼朦胧中怎么也看不清女人的脸。只有那只还放在他脸上的手还在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难以割舍一样。

妈妈,他一把抓住那只手,紧紧捏住那些细巧纤长的手指,你要去哪里?

……一个好地方,他只能听见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欢愉,一个没有痛苦的好地方。

我也去。他说。

妈妈本来也想带你去的,可是……她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头,还是让妈妈一个人去吧。

她的手挣扎了一下,但是他紧紧地抓着,没有挣脱。停了一会儿,她答应了他。她把他抱了起来,放到了他的小床上。

好。妈妈先去收拾东西,还要出门再办点事儿。你再休息一下。等你休息好了,妈妈就回来了。

他这才放开了手,乖乖地看着女人模糊的背影在拖踏的步伐声中消失在门外。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女人像她保证的那样,真地回来了,就守在他的小床前。看见他醒来,便朝他很温柔地笑了起来。她换了一件衣服,但穿在身上依然很美丽。

她抱着他问,饿了吧?

他点了点头。女人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面包和牛奶。喝牛奶的时候,他本能地迟疑了一下,但觉得牛奶看起来就像是牛奶,所以还是喝了。

等他吃饱了,他就问她昨天去哪里了?

她说,去市里。离我们这里很近,坐车只要两个小时。

他又问:去市里干什么?

见一个阿姨。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又补了一句,她家也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男孩。啊,应该比你只大一两个月吧。

去见那个阿姨干什么呢?

因为阿姨那里有一样妈妈没有的东西,妈妈很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女人又笑了,把他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脊背,过了很久才回答了他。

“那是那个男孩第一次从女人的嘴里,听到爸爸这个词。”于谦和说。

方煜文问:“那样东西跟男孩的爸爸有关?”

于谦和:“对。女人告诉他,那个阿姨那里有他的爸爸最珍爱的东西。其实当初,她就曾经到处寻找过那个阿姨,想看一眼,究竟是什么值得他的爸爸那么的珍爱。可是她怎么找也没有找到,只好心灰意冷地来到这个小县城。”

“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地爱开玩笑。你找遍了天涯海角也没有踪影的人,其实就在距离你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

方煜文又问:“她不是连小洋房都难得出去吗?那又是怎么知道那个女人的下落?”

于谦和淡淡地扫了一眼方煜文,略有讥讽地道:“你急什么,后面会说到的。”他岂会看不到方煜文的那点儿想法。这家伙对丁树海根本也是貌恭心恨,巴不得丁树海被他打挎。最好连渣都不剩。

他问她:那个东西,那个阿姨给你了吗?

女人脸上有一种淡淡的满足,可是眼神却在飘忽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似的:嗯。

我能看看吗?

扔掉了。

孩子奇怪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妈妈在回来的路上看了又看……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好看……女人忽然嗤地一笑,眼神越发地飘忽了,连话也飘忽起来,忽然觉得就为了这么一个东西,真是太好笑了……所以就顺手扔到河里去了。

她又一次摸了摸他的脸,你再睡一会儿好吗?妈妈一会儿再来。

他乖乖地点了点头。

女人便起了身,像喝醉了酒一样东摇西晃地向门外走去。可是走了几步,忽然又折回来,将他一把抱在了怀里,狠狠、狠狠地亲了一口。

宝贝,妈妈走了啊。妈妈就是想再看看你。

他还以为她只是说去下面拿点儿东西,又一次乖乖地点了点头。这一次女人便真走开了。他就一个人在房里待着,不一会儿,又睏了起来。

迷迷糊糊地好像要睡着了,忽然又醒了过来。就在这时,从楼下传来一些很奇怪的声音。说不出来像什么,但听得人心里头不太舒服。又过了一会儿,突然又是哐当一声巨响,好像什么东西撞到墙上了。他连忙叫了两声妈妈,但是女人一直没有出声,便忽然有点儿害怕起来。他怕女人自己一个人走了,连忙从早已冷掉的被窝里爬了出来。

嘴里一边继续叫着妈妈,一边光脚下了楼,向发出声响的地方走去。

一楼有一个杂物间,里面放满了原来那家人的东西。有一些是带不走的,更多的是不想要的,包括一张生了锈的大铡刀。谁也不知道小洋房里怎么会有大铡刀,他只在更小的时候,偷偷进去玩过。但是很快便被女人发现了,歇斯底里地哭着打了他一顿。从那以后,杂物间就挂上了一把锁,他也再没进去过。

但是现在,杂物间的门大大敞开着。

女人好像倚门而坐。首先映入眼底的,便是那双修长雪白的腿。高跟鞋踢掉了,可是两只脚还在很不舒服似地蹬来蹬去。门也因此持续地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一声又一声哐当哐当的声响。

“她死了。”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于谦和反而冷静了下来,连眼泪也停止了。

故事讲到这里,就像拙劣的小说提前揭开了谜题--女人分明已经疯了,除了一条死路还能有什么。她的结局谁都猜得到,连讲故事的人都不禁觉得索然无味。

但这并不是结局。

“她临死的时候,终于告诉了那个孩子他的爸爸叫什么。”他望着丁树海的眼睛,带着一种让人心冷的平静,“那是那个孩子第一次听说那个名字。她对那个孩子说,妈妈先走了,你去找爸爸吧。她还留了一份礼物给那个男人。她说,要是那个男人不认他,就把礼物送给男人。”

“十几分钟后,保姆来了。她发现了孩子默不吭声,但满面泪痕地怀抱着一只金属的罐子,一个人坐在小洋房前的台阶上……”

出了这种事,小县城里可是百年难得一遇。谁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会死,种种的猜想,种种的添油加醋,弄得整个小县城都沸腾起来。

隔壁的邻居--就是那个小女孩家,也不敢再住下去,很快就搬走了。

不久,那个孩子被保姆收养了。他的养父,是一个和他的养母一样的好人。夫妇俩没有生育,把他当成亲生孩子一样。他们为了他,狠心抛开了家乡的一切,一起远走高飞。

他改了姓,有了新名字,也有了新生活。

那之后,他几乎像其他孩子一样……不,是比其他孩子更幸福地成长。他忘记了女人临终的嘱托,忘记了女人,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

可惜快乐的日子总是像飞一样地逝去,流沙一样抓也不抓住。

转眼就到了十年后,他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他很有人缘,很快就交到了不少新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子,和他特别的投缘。其实那个男孩在周围人的眼中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也不在同一个系,很偶然的机会才碰到一起。

可是他一看到他,心头就会浮起莫名的熟悉感。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以前就在哪里见过,不止一次。

男孩子是医学院的学生,眼睛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酷和锋利,尤其拿起手术刀的时候,更是叫人不敢直视,都会自觉地让出一段距离。只有他还敢待在他身边。

但是男孩子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却又出人意料的正常。甚至可以说拿手。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就交到了一个女朋友,还是音乐学院数得着的美人加高材生。

当男孩子把女朋友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怔住了。霎那间,对方十年前的轮廓在他眼前浮现,微卷的黑发,又大又圆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上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只是当年的可爱变成了如今的美丽。

世界就是这么小。那个女朋友就是当年隔壁的小女孩。

她也微微发怔地看着他,仿佛也觉得似曾相识,但终究没有想起来。他便也没有说破。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站在阳台上的小男孩了。那么久远的事,放在记忆里,由得它继续落满灰尘会更好。

但是这仅仅是第一个巧合。

很快,第二个巧合也来了。

那是第二个学期刚开始的第三天。他记得太清楚了。

他像往常一样招呼男孩子一起去学校对面的快餐店吃饭,刚出校门,就有一辆墨蓝色的轿车缓缓地停到了他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