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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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思考责任——人类变狡猾了(4)

公元前7世纪后半期,亚述帝国已呈衰落之势。约西亚(前640~前609在位)趁机在犹太国内推进改革,颁行律法,建立独尊雅赫维的一神论,以耶路撒冷雅赫维神庙为全国唯一的宗教中心。从希西加开始历经几代的这一宗教改革,被称为“申命运动”,旨在宣传和普及一神论观点,并编纂出了《申命记》《约书亚记》等犹太教经典。但这一切努力毕竟没能挽颓势于既倒。公元前598年,巴比伦王国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攻克了耶路撒冷,掳走了犹太国王约雅斤和大批王公重臣,给希伯来人留下了一个傀儡政权。十来年后,尼布甲尼撒二世再度扫荡耶路撒冷,这一次他干脆就灭了犹太王国,并将前一次剩下的犹太臣民一起迁移到巴比伦。这次事件史称“巴比伦之囚”……

不难想象,一股自美索不达米亚内陆流窜到巴勒斯坦海边的乌合之众,花了上千年时间才获得了一片家园,进而有了自己的祖国,这是何等的不易!然而美好时光转瞬即逝,国破家亡,民族四散分裂,异地为囚。早已习惯于定居生活的犹太人,被迫重新踏上了流亡之路,这又是何等的惶惑与苦闷!可以说,此时的犹太人比任何民族都更加渴求秩序,渴求安定。他们诅咒现存世界的黑暗,祈望有个新世界来临。由于饱受外族欺凌,他们不相信一切外族的神能给他们带来新世界,他们认定只有雅赫维一个神能使他们获救,而他们是雅赫维的特选子民。经过巴比伦之囚的反思,以及囚虏内部祭司与先知的联手,犹太人慢慢回到巴勒斯坦之后,以《摩西十诫》为主要内容的犹太教也逐步形成了。随着希伯来人宗教运动的展开,《圣经·旧约》得以确立为经典。

从犹太教形成的历史时期看,大体上跟华夏民族产生儒家思想同步。不同之处在于,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理想目标是复辟旧制;犹太人立教是要迎接神的国,是要准备抛弃这个有罪的世界。但从文明发育程度看,犹太人则逊于同期的华夏民族。从他们的教义教规中,可发现他们操作的伦理道德和设计的社会秩序,均属游牧社会向农业社会转型时期的初级水准。据《旧约·创世纪》,跟随亚伯拉罕从美索不达米亚的哈兰向迦南移民的先驱罗得,在所多玛时跟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性交,并生下了孩子——

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大女儿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现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儿也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便亚米,就是现今亚扪人的始祖。

像罗得这样的乱伦事件,在《旧约》中还记述了多起,如大卫的儿子与其亲妹妹淫乱;犹大奸了自己的儿媳等等。其中特别是犹大一家的性乱颇引人注意——

那时,犹大离开他兄弟下去,到一个名叫希拉的亚杜兰人家里去。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精)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媳他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父亲家里。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有人告诉他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做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犹大见了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罢,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媳。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么?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他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他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做寡妇的衣裳……

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媳他玛做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

当中国的儒家已经在严肃地讨论,嫂子溺水是否给予援手的时候,俄南却在跟他嫂子性交时玩着体外射精的把戏;当春秋时期涌现的大批学者已为华夏准备了一套又一套政治设计方案之时,犹大正忙于剪他的羊毛,而且一不当心就误上了儿媳的床并播下双胞胎孽种。游牧社会与农业社会在这里泾渭分明。此外,这个故事还传达出了另一些信息:

罗得式的乱伦渐渐弱化成为犹大式的“扒灰”,血亲间开始有了禁忌;

女人与他人通奸怀孕,开始受到家族的惩罚(犹大在没搞清楚之前要对他玛施以火刑);

嫖妓在当时尚属“正常”;

真相大白后,犹大对自己奸了儿媳并无愧疚,只是不再做那事了,同时他也没有受到社会谴责;

他玛有为人之妻的强烈使命感——为丈夫的家族生育子嗣。丈夫不能使她生育,那就“兄终及弟”,小叔也未能使她生育,哪怕逆序至公公也行!

在《旧约·士师记》中,导致以色列人攻打基比亚的原因,是基比亚人把一个以色列利未人的妾强奸致死。说起来,这个利未人的妾本来也是犹太国的伯利恒人,嫁给以色列利未人之后仍很放荡,因性丑闻而逃回了娘家。利未人于是赶到伯利恒劝说妾回到他身边。当他带着妾赶路到达耶路撒冷时,他不愿意住在犹太人的城内,坚持向前赶到了便雅悯的基比亚,不得不住下了。结果,当晚差点被基比亚的同性恋者鸡奸。利未人为了自己免于受辱,主动把妾推给了歹徒,那伙人把他的妾拖出去强奸了一整夜,到早晨的时候妾死在利未人的门前——

城中的歹徒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对房主老人说:“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那房主出来对他们说:“弟兄们哪,不要这样作恶。这人既然进了我的家,你们就不要行这丑事。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她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她交合,终夜凌辱她,直到天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早晨,她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槛上。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吧。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她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显而易见,这事发生在所罗门死后希伯来人的国分裂成为以色列和犹太之时。从这件事当中可以得到几个有价值的信息:

伯利恒女子婚后行为不轨,并未受到惩罚,丈夫也不以为忤,还亲自去她家迎她归来;

基比亚的便雅悯人十分放纵,男风女色无所不贪;

房主老人的态度可能表达了当时的性道德观:视同性恋为丑恶,奸淫妇女次之;

男人对女人并不十分看重,利未人主动交出自己的妾;房主老人愿意献出自己尚且是处女的女儿。

这件事最终导致了巴勒斯坦的希伯来人兄弟相残,基比亚被毁,两万五千人死于仇杀。

如果到了这种局面还没有人出来收拾,社会肯定就崩溃了。所以耶和华叫摩西出来制定律法,其中有关性罪及相应惩罚的部分,集中见于《利未记》第十八至二十一章。首先,摩西以耶和华的名义,用了差不多整整一章的篇幅规定不能暴露,或者说不能去窥视某些女人的生殖器,这些女人包括:母亲、继母、姐妹、同父异母的姐妹、同母异父的姐妹、弟兄的妻子、伯母、婶婶、儿媳、女儿、姨妹、姨母、孙女、外孙女……总之是除妻子而外的所有女性亲属均在禁忌之列。可见惩治乱伦已成为首要问题。摩西警告说:

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儿媳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她们治死,罪要归到她们身上。

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妇人有了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的那地方,把你们吐出。

(《利未记》第二十章)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长老那里……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命记》第二十二章)

看来摩西所关注的性罪,按其在希伯来人中的普遍程度依次为:乱伦、同性恋、兽奸、月经期性交、婚外奸情以及婚前奸情。警告是够严厉的了,动不动就威胁要“治死”“杀死”“用火焚烧”“用石头打死”。摩西非常清醒,希伯来人是从美索不达米亚流窜出来的,他们必须寻找生存之地,必须建立家园。这个民族如果不能约束自己,那么它走到任何地方都将遭到本土社会的排斥。因而特别强调“免得我领你们去的那地方,把你们吐出”。

毫无疑问,摩西的律法在当时并未产生多大的约束力,最多也就是起到了劝诫和恫吓的作用,实际意义仍在于促进自律。这与中国儒家的礼教多少有些相似:雷声大,雨点小。严厉有余,操作性不足。《申命记》中要求新娘的父母拿出女儿新婚之夜“见红”的凭据,真是已近乎无理了。但内容丰富的《旧约全书》之所以能成为犹太教的《圣经》,正在于它把什么都说到了,它把什么都预言过了。当它需要宽容的时候,它有非常仁慈的内容;当它需要严厉的时候,它有非常血腥的律法。在这一点上,它跟中国的礼教也是一致的。从犹太教分化出去的基督教,能够在十多个世纪中把整个西方世界拖进苦行僧式的清教绝欲生活中,其理论武器早就预埋在《旧约》之中了,正如中国儒家经典,在后世成为宋明理学杀人的武器库。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从总体上看,犹太教对性的社会控制还是比较宽松的。《旧约》在描述大量涉性事件时,站在道德立场进行谴责的时候并不很多;而进行“纯客观”描述的性事却不少,比如前面所举的罗得与他的女儿乱伦;罗得的伯父亚伯拉罕以妻子的美色去诱惑埃及法老;雅各与拉结性交并引发妻妾们争夺与他性交的机会……在记述耶和华惩罚淫荡未婚女的行文中,甚至使人觉得记述者有意淫之嫌——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啊,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她们在埃及行淫,在幼年时行淫。她们在那里做处女的时候,有人拥抱她们的怀,抚摸她们的乳。她们的名字,姐姐叫阿荷拉,妹妹叫阿荷利巴……

阿荷拉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们的邻邦亚述人……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离开淫乱。因为她年幼做处女的时候,埃及人与她行淫,抚摸她的乳,纵欲与她行淫。因此我将她交在她所爱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恋爱的亚述人手中。他们就露了她的下体,掳掠她的儿女……阿荷利巴一看见就贪恋他们,打发使者往迦勒底去见他们。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与她行淫玷污她……她还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的行邪淫的日子,贪恋情人身壮精足、如驴如马(谓生殖器巨大)。这样,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时埃及人拥抱你的怀,抚摸你的乳……我必将你交在你所恨恶的人手中,就是你心与他生疏的人手中。他们必以恨恶办你,夺取你一切劳碌得来的,留下你赤身露体。你淫乱的下体,连你的淫行,带你的淫乱,都被显露……

(《旧约·以西结书》)

行文中一再提到两姐妹被人抚摸她们的乳,一再表示要将她们交给性虐待者露她的下体。与其说这是耶和华在惩戒婚前性乱,不如说是性虐待狂在意淫!

然而,与中国礼教相对照,正是由于犹太教世界的幼稚和率真,使它的人性更加浓郁;与犹太教相对照,正是由于中国礼教的成熟和理性,使它多出了几许矫饰与冷酷。历尽苦难的希伯来人跟睿智而又得天独厚的中国人一样,开始了人类对责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