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逸仙剑侠传
21943400000224

第224章 曼珠沙华(1)

我是远避山中的花草仙。奈何生逢乱世,连山中最后一片宁静也被搅的鸡犬不宁。

临帝无败七年。国家动荡,四地战乱频发。

为谋生存,我选择了去投奔常年游历在人间的江湖师父。

这个师父,其实非我同族,而是四年前我初入人世结识的琴仙。那时的我初化为人,甚至连最基本的人世规矩都不懂,师父见我可怜收留了我,并教授我许多江湖经验。

此番投奔,也不知师父可还记得我。

通过多方打探寻找,我们于秦阳城的有家酒楼见了面。

听师父说,当前时局更甚四年之前。虽然人类社会依旧在打仗,但百姓们却将矛头指向了我们。明明是暴君苛政官逼民反,可愚民们却觉得是妖类乱世才陷人世于水火之间。更可笑的是,修仙诸门及江湖各派,竟然认同了这种观点,纷纷组织势力大肆捕杀我们这些地仙。

在我看来,他们无非就是想要趁机夺取我们的内丹。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嘛。国家乱了七年,官方总得给百姓一个说法。祸水东引,我们这些被称之为妖的地仙,不正好是他们推卸责任的手段。”师父一如往昔的洒脱,人世走久了,他对这些所谓的权谋伎俩,似乎早已司空见惯。

事实上乱世之中,真没有谁是绝对的无辜。就我在山中的所见所闻,因林中的珍禽异兽被捕猎殆尽,一些走投无路的兽仙饿的发晕,是会去捕食凡人的。

很有趣,因为文明是人类建立的,所以他们就成了正义的一方。我是花草仙,倒也没什么真切的感受,不过换位思考那些兽仙,自己的亲族被人类捕杀烹煮,想想也是残忍。

师父说,他现在在为雪王做事。雪王是此地最强大的地仙,即人类所谓的一方妖王。但我们尊他为王绝非为他的力量臣服,而是他在这捕猎地仙的劫难下并没有靠着自己的力量隐遁自保,而是选择站出来庇护我们这些零散的地仙。

我呢之所以下山,就是因为隔壁的兽仙吃人引来了所谓的修仙大派,他们可不管我吃没吃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担心自己也成了剑下亡魂,所以我选择来投奔师父。

如是,我也就顺理成章的跟着师父成了雪王手下一个不起眼的地仙。

跟着师父去拜见雪王,师父简单的给我讲述了秦阳城这边的局势。我们雪王一派,基本成了这一方最大的地仙势力。而与我们相抗衡的,则是一些江湖名门组建的英雄会。师父说,不要以为对手是凡人就轻敌,就在年初的时候,我们曾有一个分部数十名地仙围住了英雄会的会长,结果。

说到这里,师父摇了摇头。

“没有活着的地仙见过他的样貌,传闻他擅使巨剑可掀起风暴。”

其实师父是太高估我了,作为花草仙的我,本就没什么战斗力。我想过的,只是得过且过的安逸生活。轻敌吗?这个词怕是永远不会属于我。弱小的我,哪敢轻视任何人呢?

而后拜见过雪王,我被安排在师父隔壁的房间。

一周无事,事实上也是因我是新来的,没给我安排任何事,空闲的一周以让我习惯这里的人和事。

也的确让我认识了一些有趣的地仙。

一周过后,我领到了来这里的第一份任务,即与师父一同押运一车物资送往南郡分部。

行进的路上,我问师父:“这条路真的安全吗?别第一次出任务就给小命交代了。”

师父因我的不信任显然不太高兴,瞪了我一眼道:“这条小路我走了一年,还没见过英雄会的人出现在这里。”

所以说,这条补给线都被使用了一年吗?那岂不是非常危险了?

虽然很想和师父提出来,但考虑到世间之事往往越是担心越容易成真的迷之天理,所以我决定揣着忐忑的心情跟在师父身后。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就在进入南郡的路口上,一个女人站在那里。手持双剑,刃上尚在滴血,而地上,则横七竖八躺着许多地仙的尸体。

见到她时已来不及,因为她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我们。

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向她走去,我悄悄瞄向师父,师父看样子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总觉得小命是要搭里面了,我紧盯着女子的剑刃试图在她出手时寻得一线生机。

“这位姑娘,可否行个方便?”走到路口前,师父故作镇定的与女子搭话道。

女子起初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师父又看了看我。想来心里应是经过了一番思考,少顷方轻轻的叹了口气。

“你们过去吧,我一人又打不过你们两个。”

真的打不过吗?碾了碾地上血迹未干的泥土,我仍感到不寒而栗。可人家既然有意放行,此时我们又何必再惹晦气?

简单的与女子行了个礼,我们错过女子进到了南郡地界。

“若你们忙完要事,不妨回到这里与我聊上几句。”

远远已离开那空气间弥漫着淡淡血腥的南郡路口,我与师父隐约听到了,女子浅浅的自言自语。

为了避免再生事端,我与师父运足灵力合二人之力拖着物资车一路跑到了南郡分部。还好南郡还算太平,并未再遇任何敌袭。

交付了货物,我与师父又重返了南郡的路口。

事实上,我是不太敢回去的,毕竟我是一个惜命的地仙,得过且过,才是我的人生真谛。可我记得,人间有一句谚语,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虽说我从不自诩君子,并也没与那姑娘正式承诺,可既然听到了她的邀请,又似乎被她饶了一命,更何况师父也有回去的意愿,于情于理,我总归要回去看看的。

再赶到南郡路口已是深夜,我想夜已经深了,无论再怎么强,终归是女孩子,此时也该回家了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不仅她仍然等在那里,并还在与我方的一个地仙在交谈。

我呢是花草仙,师父是琴仙,说到底我们都是草木所化,平日我们也鲜为杀戮之事,因此身上不沾血腥,若非今日是押运物资,实则常人很难识破我们的身份。

可与那姑娘交谈的猫仙却不一样。虽然结识一周不到,但听大家说,猫仙是我方罕见的战力,他双刀下的亡魂不下百人,远远望见就能感到他身上散出的凌冽杀意。

如此眺见二人交谈,我与师父面面相觑,皆因此情此景大为惊叹。

“你们竟然真的回来了。”见到我俩,女子似乎有些吃惊。

在我看来,这的确是个该令她感到吃惊的事,我不知师父这四年可是修炼了什么强大的秘术。就我个人而言,再回到这里,真无异于从鬼门关走过又转身溜达回了鬼门关里。

“不是姑娘您邀我俩回来小叙的?”师父倒是十分淡然。由似并不畏战,我想,他真的是修炼了什么制胜的无敌法门。

“男儿自当一诺千金。”想来有师父与猫仙在场,我也不必太过顾虑,她既然彼时不想伤我,此时应也不会变卦。

退一步说,世间罕见如此美女,死在她的剑下,也是值了。

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

“你们认得?”见到女子与我俩搭话,猫仙闪身到我与师父身旁道。

“也是刚认识的。”师父答。

我本也想回答猫仙,可是尚未张口,只见猫仙骑来的那匹白马,不知怎的发起了疯,突然跑到我身前,一蹄子将我蹬翻在地。

倒没有伤到哪里,只是有点颜面扫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我见众人憋着笑,心里十分难过,因此选择了缄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