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逸仙剑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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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虞乾日记(2)

白羽说,曾几何时还深深憎恨那些不安分守己过日子的叛军,如今自己也要成为他们的一员,可真是命运弄人。

对于临朝,我一个贫农出身,没有什么名门望族的荣誉概念,白家与我有恩,我就理所应当的追随白羽。可是白羽似乎不怎么想。他说他虽舍弃了昔日的荣耀成为反贼,但我不能。为此我们还发生了争吵。后来他说,如果我成了叛军锦樱怎么看。

毕竟锦樱的村子毁于叛军,虽然不是同一伙人,可我担心,她会对此心存阴影。

白羽起兵的前一天,我带着部队离开了凌羽城。

有的时候,那份自以为是的关心往往更令所谓的受益者痛心,正如我一心袒护的爱妻。得知事情经过,她狠狠的把我骂了一顿。她说毁她村子的是人,难道她要杀光所有人报仇雪恨?

那一刻我算彻底明白了,虽然我的女人常耍小性子与我闹脾气,但在大是大非上她可比我看的深远。

深觉愧对白家辜负了白羽,我去临都面圣辞了官。知我与白羽关系密切,临帝唯恐我会拥兵自重,见我致仕,他自乐意之至,在这用人之际不仅对我没有挽留,并还赏了我一大笔退休金。

要说我人生的两大幸运,一是与白羽做了邻居,二就是娶了一个好女人。按照我的想法,是想拿着这笔钱与她隐居度过余生。可锦樱不肯,她说乱世不止何以安身,我是将才又身怀绝技,如果这个时候选择逃避,她会看不起我。

我又怎肯让自己的女人看不起?依她策计,我召集了旧部亲信,用这笔赏金建立了一个民间组织。是为收集情报,还能在必要之时帮助白羽。

关于这个组织的发展其实是有些奇怪的。最初我们的想法就是单单想建立起情报网而已,偶尔给白羽传递些消息。只是后来又见有人算计白羽,我们气不过,就索性将其秘密暗杀。之后我们发现,规则之外解决问题居然要比规则之内轻松许多。

至此,江湖上出现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团体,血刃。

说来,我倒是觉得有些对不起狼神大人。她曾是守护一方的救世神明,赐我霜狼之名,反而被我用在了杀人之上。

以杀止杀以战止战,其实我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拯救苍生黎民。

世人皆知血刃的首领是一名女子,却没人见过她的样子。

锦樱说,之所以放出这样的消息,是担心这么帮白羽,解甲归田的我会遭到临朝上层怀疑。虽然他们也在为战事忙的焦头烂额,但防备着点总不是坏事。而我作为血刃第一杀手行动,也着实方便许多。

的确,有她掌控全局,我至少不用担心后院起火。

关于这一点直至今天,我依旧心中尚存疑惑。若说先天性锦樱比我聪明我是认的。但是她毕竟生长在封闭的小山村,理应对外界时局毫不知情,却为何有着比我还强的统御才能与布局能力。她本是学医出身的,却竟狠下心在这天下实施黑色恐怖杀人而不曾眨眼。

提到杀人不眨眼,一次我俩外出采买,我不幸被仇家认出。正当我与那人的佣兵缠斗之际,锦樱居然悄悄走到雇主身后摸出匕首毫不迟疑的插进了他的喉咙。

雇主身死,佣兵得不到钱自然就散了。我见锦樱溅了一身血生怕她受到惊吓,却不想她反而对我笑了起来。

事后我问她怎么敢杀人,她与我说不知道,就觉得杀了那人我会没事,也就那么做了。杀人,已经不能再让她产生负罪感了。

三年后,临帝驾崩,朝臣未再另立新帝,而是选择了向白羽递交降书。至此整一千年的临朝统治彻底落下帷幕。

白羽称帝建都凌羽城,即后来的凌羽召都。

不客气的说,白羽能夺得天下,我们血刃可是功不可没的。

当然,白羽自然也没有忘记我。新朝初立,白羽本该忙得不可开交。却特意抽出一晚在寝宫设宴,专为款待我们夫妇。

那时白羽许我封王,甚至身怀六甲的嫂子还专门为我们倒酒,那可真是皇恩浩荡,让我夫妇受宠若惊。

当时我与锦樱因有小女,本想一切事终就带着女儿退隐江湖。可是当一个人早已深陷江湖漩涡,又如何能够真的彻底撇的干净?

席间白羽说了一句话让我颇有感触,他说,以我白羽的残兵弱将能够走到今天,你们夫妇得替我背负多少条人命?

是啊,杀过多少人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其中有叛军中心怀鬼胎的首领,也有临军阵中重要的指挥官。甚至偶有资金周转不开,我们还接过无差别屠杀的命令。

锦樱对我说,乱世之中不可能有人是一尘不染的,我们最终都会变成曾经憎恨的那种人。

有时候认真去想,我们的所作所为,又与屠杀桃源村的叛军有何区别?这世上谁还没有几个珍惜他的重要亲朋?

虽然表明了隐退的意愿,可是白羽并不打算放我们走。他说新朝初立根基不稳,他需要我们替他维系。他没有兄弟姐妹,我和锦樱是他最亲的人了。

我始终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做了天大的好事,所以这一世才能娶到锦樱为妻。她对我说不要去当那个什么亲王,远水解不了近渴,若真想替白羽做些实事,不如给他组建禁军,巩固根基还能防止小人加害。

在与白羽请示过后,锦樱挑选了十名精明能干且又忠心耿耿的血刃骨干随我入了皇城,成为了召朝第一批凤隐卫。

关于血刃与凤隐卫的关系还是十分微妙的。虽然最初的凤隐卫是由血刃组成,然后续在凤隐卫人数饱和之际,还会下派凤隐卫到血刃的各个分部成为高层。

是以世人常将凤隐卫与血刃作比较,却不知它们实则殊途同归源于一处。

穿上飞鸟服我们是军人,带上面具我们就是杀手了。

顺便提一嘴,飞鸟服与玄甲衣都是我家锦樱设计的。

其实至召朝之后,血刃就很少再接放血的活儿了,各地分部各有营生,酒馆茶楼乃至风月之所,基本上可以达到自给自足。倒是江湖中有些单干的刺客之流,常常打着血刃的旗号抬高身价,所以血刃带来的黑色恐怖,直至今日依旧有效。

这么算来,我每晚都是在搂着恐怖之源睡觉,还真是刺激又可笑呢。

书墨元年,发生了一件举国哀悼的事,召后难产薨殂。万幸的是,小公主倒是保住了。白羽是个重情之人,称帝后不仅没有纳妃纳嫔,甚至皇后不在了也没再续弦。

白羽珍惜并宠爱女儿,然召朝初立他又实在分身乏术。为求万全之策,他求我与锦樱说说好话,暂时带着小女搬到宫里来。请来的乳母他不放心。

所以说,小公主其实是吃我家锦樱的奶长大的。对此我曾偷偷担心,她的半魔奶水不会给小公主吃坏了吧。然而事实证明,小公主不仅聪明健康,并还对武学拥有极高的天赋。

看着小公主一天天长大,我与锦樱思量着,要不要也再生个孩子。

也许是我们杀业太深,此事最终没能如愿。

书墨二年,铸剑山庄失信血刃,以次充好骗了锦樱一大笔钱。锦樱怪自己一时疏忽,不甚被铸剑山庄钻了空子。其实按锦樱的想法,吃一堑长一智,此事认栽不再平添无意的杀业了。

可我在她的眼中读出了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