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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追杀首恶(1)

丁大仙人站在简陋的军营里,识海里仍然浮现出那些浑身伤痕累累的孩子们的身影。这让他不可避免地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和那些流浪儿打架的事情。如果自己和这些孩子比较起来,那真是幸福多了。那种打架就像是开玩笑。

而这里的孩子,每天都要为了生存下去,和别的孩子你死我活。就连睡觉都不能踏踏实实,要极度警觉,不然,在睡梦里可能就会被别的孩子 干gan掉了。

丁大仙人在心底再次给这里的所有人判处了死刑!这些人已经不是人了,一个群体都在疯狂地虐待孩子,都在杀死孩子,没有一个站出来为孩子说话,只有那种理所当然的表情。这让丁大仙人想要亲自动手除掉他们。

“主人,这里的事情基本搞定了,那些高 丽孩子已经被送到了远处。”追风打断了丁越凡的思路。

“什么叫基本搞定?我要的是彻底搞定!一个恶棍不留!”丁大仙人第一次恼怒地对追风厉声说道。

追风急忙躬身道:“主人,我要说的是,这里的最高首脑出去度假了,他的助理说,这个家伙度假的地方是华夏的江南。他使用的护照名字是朴勇毅。”

丁大仙人到道:“给我他的照片,还有相关的资料,我亲自去找他。这里所有的一切你来处理!”

追风道:“主人,这个人非常狡猾,这个基、地里没人看到过他的真正面貌,他每次来的面容都不一样。只是凭借dna识别系统才能辨认出他来。”

丁大仙人道:“那就给我他的dna的资料,再把他的习惯动作收集一下,告诉我,还有,他的爱好和大概生理年龄以及有关他的讲话录音。尽量收集有关他的一切资料。说不定我能找到他。”

追风道:“老奴无能,连累主人还要亲自出马。不过,我可以让漆栋梁带领他的手下顺藤摸瓜,看看这个家伙高 丽的老窝在哪里。他是不是有家人?有孩子?有朋友?等等。这样双管齐下,说不定能够尽快找到他。”

丁大仙人疑惑道:“他不会随时检查这里的工作吧?那样,说不定这家伙察觉这里的异常之后,立刻在这个世界上玩消失,找个地方隐匿起来,再要找到他,可就很难了。”

追风道:“这倒不会,据他的助理说,这个家伙每次度假都要完全切断和这里的联系。他在提防所有人。”

丁大仙人道:“这个人绝对是个天才,在世俗界,能够杀死他的,只有他自己。如果他是个修行者,我可以根据他留下的气息轻易找到他,但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世俗界间、谍头子,这就不好办了。”

丁大仙人十分明白,他现在已经是实际上的地球主宰者,那么,按照天道规则,他就不应该参与到世俗界的争斗中去。

甚至,他连参与修行者之间的争斗都不应该。

就像比赛场上的裁判员,他们不允许进入赛场去帮助运动员。那样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违背了规则。

同样,地球的天道基础就是因果。

如果丁大仙人执意亲自出手去解决问题,就和一个裁判亲自出手帮助一方的选手去对付另一方选手一样。这就是破坏了规则,违背了天道,沾染了因果。毕竟他没有真正地感悟了天道,还在天人之衰的过程当中。

不过,丁大仙人什么时候有过自己就是地球的主宰这样的觉悟?即便他认识到了,有了这个觉悟,但是,也不会让他改变找到这个基、地头子的决心。

追风继续去收集这个基、地头子的资料,不仅从电脑里,还要从那些比较熟悉这个朴勇毅生活习惯的人那里知道他的一切生活细节。

丁大仙人需要从这些细节里,寻找这个人真相的蛛丝马迹。

很快,追风带着漆栋梁和荀卿一行还有七个基、地中的人走了过来。这个基地中其他的所有人都被他们赶进了地下那处训练场。锁了起来。并且放上了大量的高爆炸药,时间定在十分钟之后。这件事他们只告诉了追风,丁大仙人并不知道。

这些原来祸害华夏人的最大帮凶,现在可是转过头来开始祸害那些决策层的高 丽棒子了,这次行动是他们的第一次,也是一个最震撼的开头。

“走吧,主人,所有的细节都搞清楚了,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只有这七个家伙知道了。”追风催促丁大仙人道。

丁越凡笑道:“很好,我此前看到他们这里的一些器材不错,你应该用得到,我去取回来。”

追风哈哈大笑:“主人,你以为我会给他们留下吗?几乎全部的有用的东西,都被我收起来了。这里除了那些人渣,就剩下了一个空壳。哈哈,痛快,从此,这里将变成平地!从此以后,不仅这里,这个卑劣的国家高层中再也不会出现这种罪恶的政客。走吧,我的主人。哈哈!”

这一次,他没有等丁大仙人先走,而是带着这些人冲天而起,在距离这里将近一百多里的山峰上停了下来。

丁大仙人自然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没有阻止,而是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其实,他是在用神识探查这七个家伙脑海里关于朴勇毅的情报。

加上追风神识里传过来的那些资料,关于这个朴勇毅综合起来可以归结为这是一个极端自恋的狂人。

第一, 这家伙净身高在一米 八ba,但是,他喜欢穿鞋跟比较高的皮鞋。这样,他的身高看上去达到了一米 八ba五到一米 八ba七。他特别喜欢棕色带白条的特制小牛皮鞋,这是因为他的脚有点残疾。他的右脚后跟缺失了一部份骨头。所以走路稍微有一点点跛,穿上这样的鞋子,他走路就正常了。

第二, 他喜欢一种叫“魅力无穷”的男士香水。这种香水很独特,有一种古巴帕塔加斯牌雪茄和香奈儿混合之后的淡淡香味。

第三, 他的头发全白,但是,他一直在染发,这一次他的头发颜色se是黑色se中有一点棕色。

第四, 此人喜欢说汉语,而且非常精通汉语中的普通话,只是有时候发音出现齿音字。比如吃饭,他会说成粢ci饭、睡觉说成碎觉、做什么说成做森么。

第五, 他喜欢去华夏的杭州西湖游玩,几乎每年都要去一次,每次要在那里至少呆上一周的时间,有时也会多住几天,但不会超过十天。这次他出去已经三天了。

第六, 这是最重要的一条线索,这个朴勇毅在杭州有个华夏情妇。这个家伙随身的钱包里就有这个情妇的照片。丁大仙人直接从知道这件事那家伙的脑海中把这段记忆给复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