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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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美国行政改革(6)

法院对行政机构的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的判断,以决定行政行为是否应该维持、撤消、停止进行,或者命令行政机关履行某项义务。美国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不满、六七十年代的消费者运动及环境保护主义运动的浪潮刺激了美国法院对行政部门司法审查的强化。

“今天的法院与以往相比已大不相同,它主动允许人民对政府的决定,甚至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政府自行做出的行政管理决定提出挑战。”法院的干预对政府采取的政策常常具有决定性作用。

一方面,法院通过大量的法律、命令形成了对行政部门的直接约束;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法律纠纷,行政机构的官员不得不谨慎从事,运用更为复杂的程序来对规章制定过程施加控制。一行政部门的首席律师曾公开指出:“规定是为了打官司和出于政治原因而制定的,因此它们的内容必须去满足这些需要。”此外,政府机构经常要面临法律诉讼问题,这使得律师在政府机构中的作用也日渐加强,而律师一般倾向于采用严密但繁复的规制和程序来进行管理。因此,法院对行政部门的干预,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加重了行政部门的规制程度,从而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果。

3.总统强化对官僚机构的集中控制的企图

近些年来,总统的微观管理也有惊人的增长。考夫曼注意到,半个世纪以来甚或更早一些,白宫害怕机构独立更甚于害怕机构瘫痪,它因而成倍增加了总统顾问机构和中央管理机构的数目,要求实行更高级别的监控。一旦你跨人国会或者白宫控制轨道,接下来的进程便有它自己的惯性了。“当更多的限制出现时,迫使各机构墨守成规的那种刻板性就加强了,结果,对它们不听控制的抱怨也随之增加,于是又引起了更进一步的控制、检查和清理”。因此:有关研究机构不无尖刻地指出,白宫控制系统的膨胀形成了“超负荷管理”,在这种情形下,程序便会压倒实质内容。

威尔逊认为,白宫改善管理的努力无非是要集中控制决策权,而“从各个重要方面来看,对官僚机构实行集中管理是行不通的”。集权化管理往往会加快规则和程序的不断膨胀,使行政机构陷入规制的泥潭难以自拔。

4.美国特有的政治文化

美国的政治文化是一种充满怀疑主义的文化,对执掌和行使权力者的不信任感贯穿于其整个政治制度的设计之中。美国人认为,只要监督不够,政府官员就可能会滥用权力,因此极力主张加强对官员的管制和约束。

美国的政治文化也是一种对抗性文化。“美国人尊重他们的政府形式,但并不尊重或承认官员们工作上的崇高地位,……美国人用权利与要求来确定他们同政府的关系,只要有一丝迹象表明权利受到侵犯或要求被忽视,也要雇用律师或向新闻界申诉。”这种文化更主张以“严格的、惩罚的或墨守成规的”方式而非协调一致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他们同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美国的政治文化又是一种法治主义的文化,强调依照既定规则而非个人意志办事。

在这种文化氛围之下,各个权力主体为了讨好公众,都不断地强化对官僚机构的监督和约束,从而推动了过度规制问题的形成和发展。

5.官僚机构内部管理的需要和自我保护本能

官僚机构本身往往也是一个重要的规制源泉。一方面,官僚机构出于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基于以往的成功经验,往往会提出许多的行为准则、标准程序等。另一方面,出于自我防护的本能,官僚机构也会借助于拟定规则和照章办事来显示自己的“清白”和“公正”。在美国这种开放性的政治环境下,“一个有远见的官僚会认识到,任何使机构活动保持秘密、非正式和灵活多变的努力都将会付出重大的政治代价”。因此,对官僚机构而言,最安全的生存之道便在于:坚持每件事公开记录在案,坚持每件事都“照章办事”,坚持“人人一视同仁”以及坚持对每个违章者绳之以法。而规制所具有的“客观性”正是官僚机构最好的庇护所。例如,出于避免法律纠纷的需要,“政府机构规章制定程序的繁复程度便远远超过了《行政管理程序法》的要求”。

6.规制自身的发展逻辑“国会常常建立新的计划委员会和机构,但在它们变得过时时,却很少取消它们。”由于法律除非自动失效或审议终止则保持有效,这就使得美国的规制体系有增无减,日见庞大。例如,一个世纪以前,各州要求制造商对用做垫子的马毛进行消毒,并规定附上标签;早在本世纪40年代,垫子制造商就已停止使用马毛,但直到1990年才终于有一个州废除了这项法律。

过度规制的实质就是对政府生产性要素的无微不至的政治性管理。威尔逊曾精辟地指出:“老百姓在抱怨‘官僚机构’时最可能犯的错误,就是以为他们的挫折仅仅来自管理问题,事实并非如此——问题源于统治。”他认为,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制衡制度反映的是减少政府官员在管理工作中的专横行为的一种愿望,而这种愿望的基础是,认为低效是为自由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付出的较小代价。因此可以说,大多数官僚受外在制约因素的影响要比受组织目标的影响更大,政府工作低效是其政治制度固有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并不是官僚机构的错。

(三)过度规制的后果

过度规制问题给美国官僚机构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后果,这些后果对改革倡导者形成了强烈的刺激,也为改革提供了事实依据。这些后果主要有:

1.行政机构生产率低下,浪费严重

据《公司》杂志报道,在国防部,发送一个F-15战斗机的零件需要在13张表格上填写243项内容,经过22个人的手,花费16个工时,目的是便于管理和保存记录。

除了办事拖沓,时间浪费严重外,金钱上的浪费更是引入注目。比如,1983年政府花在纽约市穷人身上的公家经费和私人捐款为人均7000美元,但只有37%到了穷人手中。

而最能体现美国官僚机构浪费问题的例子,则莫过于美国空军花3000美元买一个咖啡壶的故事了。前国防部副助理部长斯通指出,“我估计国防预算的三分之一浪费在执行无益的规章制度上面,做那些不必要做的事”。

2.行政人员缺乏激励,士气低落

斯通认为,各种规章事实上在向那些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员发出了一种信号,即:“你是蠢货。我们不信任你。不许你运用常识。”文职官员缺少激励的最明显的例证是离职率。福克斯引用原负责武器采购项目的司令官的话说:“有能力的人大批地离开了”,“因为可以弥补他们较低经济收入的精神收获非常少”。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了控制5%不诚实的人,进步党人规定了繁文缛节,使其余95%的人非常灰心丧气……

政府实施的几乎每一套规章制度都蕴藏着这种控制人的动机。”佛罗里达州的一位官员也指出:“公营部门的情况是大张旗鼓地打消雇员的进取心,即不让雇员们开动脑筋,而是明确告诉他们必须去做什么,必须在什么时候去做,必须怎样去做。这真是煞费苦心,不让他们有主动精神。”

3.忽视组织的“使命”和“结果”强调对外部制约力量的服从,转移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注意力,照章办事以免去政治上的麻烦成了组织的首要目标,而对于自己所在部门的职责如何、办事效果又怎样反倒成了其次。政府官僚组织逐渐形成一种只对规则负责而不对结果负责的公共管理哲学,用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话说,就是联邦雇员考虑的“目标不是产生结果,取悦于消费者或节约纳税人的钱,而是避免错误”。一位公共部门的负责人指出:“关于官僚主义的计划,我所察觉到的情况是,尽管有种种规章和繁文缛节,计划却很少关注计划所服务的人们的实际效果。如果这种情况从一开始就考虑进去,即如果—开始就注意效果的话,就能够免去许许多多的繁文缛节。”

4.政府组织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以规制为本的管理模式,主张以一套单一的、细致的、普遍使适用的规则来规范所有的政府行为,主张一视同仁,坚持照章办事。然而,现实的需求毕竟总是千变万化而又超前于规则的规定的,今天的美国人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可选择性,这就使得政府机构的僵化呆板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

针对过度规制所产生的这些后果,顺理成章的解决方法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放松规制。用威尔逊的话说,“要想干得好,我们就不能不减少对政府的制约。既然减少对市场制约能使参与者释放进取的潜能,从而产生了实际效果,那么减少对公共部门的制约也有助于激发它的活力。”

州与地方政府的早期改革实验

何谓放松规制?从表面形式上看,它与放松对市场的管制相似,但政府内部管理上的规制放松却有其独有的特质。美国政府对放松规制的界定是:设计一种“政府官员对结果负责,而不是仅仅对过程负责”的新体制。由此可见,放松规制不是简单地取消一些规则,改变一些规则,它是要彻底改变旧有组织中的文化,籍以提高政府绩效及其对公民的回应性。

早在70年代,放松规制就已成为部分政府官员、民间研究机构倡导的—个主题。部分联邦行政部门及州与地方政府也陆续而零星地开始试点。由于州与地方政府不是全国性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具有更大的政治灵活性,因而也取得了一些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成果。这些成果虽然比较分散、作用范围有限但却反映出某种具有方向性的变革趋势。

(一)削减陈旧规制

1.实施“日落”法

这种法律对一项计划或一个规章规定一个日期,到了这个日期,除非得到再次批准,否则就从此失效,因而迫使人们对各种规制进行定期审查。

1976年,科罗拉多州通过了第一个“日落”法。到1983年,共有35个州通过了此类法律。其中,佛罗里达州的改革最为激进:它规定对所有的规章、所有的信托基金、所有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理事会和董事会都实行“日落”法。

2.建立审查委员会,检查政府的规章或活动,剔除过时的内容佛罗里达州在这方面走得最远。每隔20年,任命一个修宪委员会,审查和修改州宪法。每隔10年,税收和预算改革委员会召开一届会议,审查州的税收、预算和计划制度,审查州的岁人需要、效率和生产率,并有权提出修改法律,将宪法上的修改交付投票表决。

(二)改革预算制度

经济衰退以及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使得美国的各州及地方政府不得不调整既有的专款专用、明细分类的预算制度,籍以提高财政活动的灵活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1.支出控制式预算

这种预算制度有两大特点,其一是取消明细分类项目,实行资金总额预算,如果出现突破或某种机会可以把一个会计科目的资金转移到另一个会计科目上;其二是允许各部门保留其在财政年度内没有花掉的预算经费。

1979年,加利福尼亚州的菲尔德市首先采用此项政府预算方法。到1981年,该市被评为全州财政最佳的四个城市之一。在80年代,采用支出控制式预算的其他城市约有十几个。佛罗里达州的达德县采用了类似的预算制度,叫做经营式预算。还有些城市和州部分地采用了上述制度,减少或取消明细分类项目,实行一揽子预算,较为突出的州是亚利桑那州。

2.结果取向的预算

根据所希望得到的服务水平实际编制预算,即花钱“购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服务。议会将根据有关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费用的测量信息对服务水平而非明细分类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加利福尼亚州的森尼韦尔市最早实行该种预算方法。

这一制度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85—1990年,在剔除了通货膨胀的因素后,该市服务单位的平均成本下降了20%,其用人数量也大大低于其他城市。此外,佛罗里达州和俄勒冈州已开始努力制定某种形式的按效果决定的预算。

3.长期预算大部分美国政府采用的是1年制预算,这使得决策者很难具有前瞻性的眼光,也使得政府在问题来临之前难以采取灵活的方式提前予以避免或解决。长期预算或长期财政预测,就是要增强政府的远见和灵活性。

加利福尼亚州的森尼韦尔市采用的是2年预算制,并在其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中,对今后的收入和支出做出10年预测,而且,他们还努力把预算制度同长期计划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明尼苏达州也使用2年预算,但预测今后4年所有的费用和收入;许多州现在都做长期的收入预测,加利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都作了认真的支出预测。费尔菲尔德、达拉斯、圣安东尼奥和沃思堡各特市都准备长期的支出预测。在华盛顿,当局按大类别公布支出和收入的5年预测。在费城1993年开始实行5年制预算周期。

4.跨部门预算

通常,某一政府部门开支的削减往往会引发另一部门或另一级政府支出的上升,所以,一个部门在做出某种财政决定时应该就其政策影响向其他部门发出信号。

明尼苏达州的财政备忘录中包括对其他州一级部门和其他行政当局,诸如地方政府和学区的影响。森尼韦尔市也采用跨部门预算。

5.准备基金

许多城市要求把所有收入的3%至5%留做意外事故基金,作为对付政治家们倾向于把钱花光的自动保护。到1989年,已有28个州要求建立它们称为的“未雨绸缪”基金。

(三)改革人事制度

一些州及地方政府开始尝试放松对人事管理的过度规制,以增强其灵活性。

艾奥瓦州现在允许管理人员从一般能力测验中前6名最高分的人中挑选要雇佣的人,并允许管理人员临时解雇时绕过资历问题。最引人注目的是佛罗里达州的行动,即限期取消文官制度,同时放手让两个部门去创造一种替代性的制度。(该行动的截止日期是1992年6月30日,但由于资料问题,目前还不知道该州原有的文官制度是否依然存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桔市在1973—1975年间对警察进行了一项以绩效为基础的激励计划。该计划规定,只有四种恶性犯罪报案数出现一定比例的下降,警察才能获得一定比例的集体性的增资(由于种种原因,该实验没能延续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