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五百万买回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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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一块昂贵的石头

我是市晚报的记者,一天午饭后,我到报社大楼旁的城市公园里散步。公园里有一条用各种形状各异的石头铺成的石河,我向来就有收集奇石的爱好,趁着中午没人,便到石河中捡起了石头。

就在我仔细观赏一块石头的纹路时,突然一个中年男子来到了我身旁,他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手里的石头。我尴尬地将石头放回了石河中,刚要起身离开。那人却说:“你别误会,我不是这里的管理员!”

我笑了,又俯身拿起那块石头仔细看了起来,中年男子也蹲了下来,搭讪道:“这石头有啥看头?”我指了指石头上天然形成的纹路,说:“你看它像动物的牙齿吗?”男子点了点头说:“像!”我说:“这很可能是一块动物化石!”中年男子问:“动物化石值钱吗?”我说:“当然值钱了,如果是远古动物化石,能值成百上千万呢!”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同事小李打电话来说有一个采访任务,叫我赶紧和他一起去,于是我拿起石头连忙赶回了报社。

和小李完成采访任务走在回来的路上,社里又打来电话,叫我们去城中派出所采访一个新闻。主任说他已经联系好了,到派出所后直接找一位姓张的警官,我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城中派出所。

在张警官的安排下,我们来到了审讯室,见到犯罪嫌疑人后,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人好像在哪见过。嫌疑人见到我后,也愣了一下,随即便指着我大叫:“就是他,那个文物贩子就是他!”张警官笑骂道:“胡扯!他是晚报的刘记者!”嫌犯还是大叫:“没错,就是他!”

我顿时被搞得一头雾水,我怎么成文物贩子了?再仔细看了看嫌疑人,原来是他,中午在城市公园里遇到的那个男子。我问张警官:“他犯了什么案?我中午还在城市公园里见过他!”

“什么?真是你?”张警官惊讶地看着我说。我奇怪地问:“出什么事了?”

张警官向我讲述了案情,原来男子是个拾荒人,下午他带了一帮人大肆盗窃城市公园石河里的石头。后来,警察抓住他,问他为什么要偷公园里的石头。他说,中午在石河里碰到了一个文物贩子,说石河里有古代动物化石,忒值钱了,那个文物贩子临走前还从石河中拿走了一块动物化石。

警察得知后,忙向市文物部门汇报了这个消息,市文物部门得到消息后,又连忙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派专人保护石河里的石头。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石河中有动物化石的消息早已在拾荒人中传开,石头被抢掠殆尽。市委领导听后大怒,要求公安部门大力侦察,不惜一切代价抓住那个文物贩子,追回被盗的动物化石。

听完张警官的叙述后,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哪是什么动物化石呀,我只是随口说说!”说完,我便交出了那块石头。张警官说:“你暂时留下,等我向上头汇报完后看怎么处理!”我说:“你们不会拘留我吧?我可还要赶回去写稿子呢!”小李在一旁乐得都快直不起腰了,安慰我说稿子他会写,叫我安心地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说完,他便笑哈哈地回报社去了。

市政府挺重视这个案子,还派专家来对我捡的那块石头做了鉴定,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我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下了,如果那真是一块动物化石,我可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我问张警官我能走了吗?

张警官打起了电话,请示完毕后,张警官递给我一张罚款单,还连忙说不好意思。我说是我有错在先,不该偷公园里的石头!我刚掏出钱包准备支付罚款,一看上面的金额竟然是五千!我立刻大叫道:“我捡了一块石头,你们就罚我五千,凭什么呀?”

张警官拍了拍我肩膀说:“你别生气呀,这都是上头的意思!我们已经帮你求情了!罚款是因为你扰乱公共秩序,偷盗公共财物,这点儿还算轻的!连市政府都被你惊动了!”

哎,我只好打电话给小李,叫他带上五千块钱救我出去。临走前,我带上了那块石头,五千块钱买一块石头,真是太贵了。

回到报社后,我成了新闻人物,同事们纷纷对我做起了采访,看来我这回是新闻的主角了。下班后,我请小李到饭店里狠喝了一顿,小李一直在不停地劝我:“不就五千块钱吗?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我说:“兄弟,这不是钱的问题呀,哥哥的脸都被丢尽了,以后还怎么出去见人哪!”喝完酒后,我醉得连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了。

到了凌晨两点,酒劲上来了,把我给渴醒了。我刚睁开眼睛,就看见有一个黑影在我卧室里游荡,手里还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坏了,肯定是我刚才喝多了,回来时忘了关门,招来了小偷。我没敢吱声,要是被小偷发现我醒了,肯定难逃一劫。我摸了摸床头,摸到了今天捡来的那块石头,眼看着小偷来到了我的床前。我拿起石头就朝他脑袋上砸了过去,小偷大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我连忙打开灯,打了报警电话。没过多久,警察就赶来了,可小偷却没醒过来。

警察摸了摸小偷的鼻子,说:“坏了”,连忙叫来了救护车,将他送到了医院。警察走后,我看着那块石头,心里高兴极了,这五千块钱花得还是值的,要不是有这块石头,我今天损失恐怕就不是一万两万了,说不定连小命都得玩完!

第二天,人们还没来得及耻笑我花五千块钱买一块石头的事情,就被我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折服了。可我还没当几天英雄,就突然听说小偷的家人要告我,说我防卫过当,将他们的儿子打成了植物人,要我赔偿巨额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当我得知这个消息后,便气不打一处来,我又没请他到我家来偷东西,他偷东西反而有理了?

无奈,我只好请律师为我辩护。接二连三的事情,在城里被炒得沸沸扬扬,我工作也做不安稳了。我现在哪还是记者啊!每当我出去执行采访任务时,当事人先要将我采访一番,问东问西,不胜其烦。报社领导看到这种情形,便把我停了职,要我把事情都处理完后,再去上班。

就在我被官司缠身时,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原来是一个经营工艺品的老板看到了新闻后,想请我去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我欣然应约,这样我就有钱支付高昂的律师费了。巨幅广告上,我手里拿着那块石头,好像一位刚打了胜仗的将军,威风凛凛气宇轩昂。工艺品店老板对我说:“你官司打得越久知名度也就会越高,当然,我给你的佣金也就水涨船高了!”

没想到我还能有这等运气,闲暇之余我便跟他卖起了石头。可好景不长,有一天工艺品店的老板突然失踪了。接踵而来的便是债主和银行,原来他利用我的知名度诈骗了一大笔钱跑了。债主们找不到老板,便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我还债。哎,那面的官司还没了,这边又惹了一身官司。我再三解释,我不是工艺品店的老板,只是帮他做广告和卖石头。可债主们却提供了一个证据,是我和工艺品店老板签订的合伙经营合同。当时我只是想多拿些红利,便和他签下了那个合同,没想到……讲到这儿,我叹了口气说:“归根结底,都怨我当初捡了公园里的那块石头,要不然后来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情!我为那块石头付出的代价可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