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蚀骨暖爱,首席情深不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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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这日

中午

陈建明吃过饭后到医院替换了她。

回到酒店,她低着头从手袋里翻找磁卡,没注意到前面的人,迎头撞了上去,捂着发痛的鼻子,她退开一步正要道歉,抬脸看清那人时,顿时张口结舌。

她就知道是故意的,酒店这么宽的走廊,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撞上人?

“你怎么在这里?”

男人温和的笑笑,“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宋翊为什么不能在这里,顾轻轻不知道,她只想知道他在这里是不是因为她?

走廊上的灯光暗淡得柔和,她还是能看清他的,仍是再熟悉不过的清俊面容,温和的笑,笑得如此真诚却是少见的。

她不得不承认,他突然的出现对她来说是个惊喜!

毕竟独自一人凄凉得来到S市探望亲戚,还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这感觉真是说不出的亲切,本是随便一个旧同窗就可以做到的,更说不得他是为了她才刻意安排了相遇,她万分感激他成全了这种亲切!

S市也不全然是陌生的,至少这里有她曾经的美好回忆,不是吗?

她的脸上漾开笑,语气很热,“当然能,你什么时候想在这里都没人阻止,进来坐会吧。”

她先一步走到房门前,刷了磁卡,回头冲他笑笑,旋扭门柄先走进去。

她住的是个单人间,一张双人大床,雪白的纯棉床单,窗帘是拉开的,临窗俯瞰,长江水滚滚奔流,远处的森林公园山峦叠翠,红枫灿似云霞。

“你倒是选了个好房间。”宋翊走到落地窗边笑道。

顾轻轻倒了杯水给他,坐在床边,“也没怎么好,到了夜间就黑麻麻地一片,白天我也没功夫站这里观景。”

她既而笑说,“如果你真羡慕,我可以把这个房间让给你。”

“换倒不必了,你若在S市住得惯,我家多的是房间给你住。”

嗯?

他家?!

顾轻轻这才想起,如今无家可归的只是她罢了。

宋翊的父母还健在,自然是有个温暖和睦的家让他歇脚。

思及,她黯然垂下头,大拇指抚着白瓷杯,低声问,“你父母…他们身体还好吧?”

“都还好,下午到我家吃饭吧,他们也很多年没见你了,上次我回来他们还问起你呢。”

顾轻轻端杯子的手一抖,去他家?

以什么名目去?

前女友?

霍少奶奶?

几年前她也常去他家里做客,而那时她是他女朋友,所以去得名正言顺,如今若是再去,该会有多尴尬?

有片刻她委婉拒绝,“我要在医院照顾舅妈,没时间去你家。”

宋翊没有勉强,看了看表,“好,我不勉强你,你应该还没吃饭吧?先去周边吃饭,下午我跟你一同去医院。”

顾轻轻想了想,才直言问,“你这次来S市做什么?”

“特意来陪你吃饭啊!”他表情正经地好像真是那么回事。

事实上,顾轻轻离开的第二天,宋翊就已经去探望过苏秋霞,得知她因舅妈病重回到S市,他便加紧处理完手头的工作,接着便赶回S市。

倒不是因为这是个献殷勤的好机会,只是想到她家的老房子已经借别人住了,她回家定是没得去处的,有个熟悉的人陪在身边总能让她安心些。

顾轻轻想不到那么多,他也不欲解释,让她猜不出目的,或是当成个玩笑也好,他只是想在他们都熟悉的地方陪着她。

吃饭的酒楼是S市最负盛名的老字号王记菜馆,特色便是些家乡菜,80年代末还是个两面通风的小穿堂,里头摆了三四张桌子。

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发迹,十多年经久不衰,顾轻轻和宋翊算是与王记一同成长的。

几年后他们衣锦还乡,而王记新建的四层酒楼也在上月开张。

酒楼装潢得古香古色,融入了些民族气息,乌木墙壁上挂着手工制作的西兰卡普,据说那是适婚女孩儿织给心上人的定情信物,再熟悉不过的风土人情,使得顾轻轻跟宋翊心里产生了莫名地激动。

“王记建这么大的酒楼,有那么多人来吃饭吗?”她倍感不解,S市的城市人口还不到一百万呢!

“当然不是每天都客满,但这个城市的人聚餐都必来这里,还有途经S市的外来人口也会慕名而来,节假日食客也是骆驿不绝的。”宋翊也是猜的,他和顾轻轻都想像不到,离开几年,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已经高得惊人。

服务员上了第一个主菜—磨芋烧鸭,王记的拿手绝活即是把一道家家户户都能做出的菜,烧成唇齿留香的美味。

顾轻轻闻着扑鼻的香辣味,直咽口水,宋翊笑了笑,夹起一条晶莹剔透的磨芋豆腐,吹凉了送到她碗里,“多少年了,都快忘了当年你总被豆腐烫得直叫唤的样子,唯一没变的是王记的这道菜还是让你馋得慌!”

顾轻轻为他的体贴感动,美食当前,她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含糊道,“果然是家乡的味道,好怀念啊!”

第二道菜是紫苏闷鳝鱼,第三道菜是小炒河虾…

道道菜都是往年他们最爱吃的,顾轻轻不太能适应家乡的呛辣,鼻尖渗出细密的汗珠。

宋翊拿了纸巾,如往常一样,轻柔地给她拭去汗珠和嘴角的油渍。

她用手在嘴边扇着风,不知道是不是被辣得头晕了,脸一阵阵发热,恍若置身梦境还未经历世事时无忧无虑的梦境。

但是梦很短暂,就见一个穿着黑色茄克衫,短短的头发朝天竖起的男人望了他俩好半天,才走过来双手同时搭上顾轻轻和宋翊的肩,惊醒了她的甜梦。

“顾轻轻?宋翊?我还真没认错,就是你们俩,哈哈!”男人笑得很豪爽,嗓门儿大得周围的人都看过来。

他们俩都认识这个人,高中同学,也是王记的少东家王昌渝,顾轻轻记得他曾在讲台上解释过自己的名字,他祖籍是C市的,王记老板热爱家乡,给儿子取名昌渝。

宋翊和顾轻轻也笑着跟老同学打招呼,昌渝又说,“好多年没见你们了,听说宋翊发了大财,你们两个啊都不跟老同学联系联系,正巧今儿有一桌同学在我这里聚会,过去坐坐?”

果真是左右逢源的生意人,说起话来就那么好听!

王记生意忙,顾轻轻就不信他还有时间打听两个失踪的同学,但面上还是笑着回应,跟着去了同学聚会的包房。

当年她和宋翊当年是学校最出名、同学间最羡慕的一对情侣,鉴于学习成绩好,老师劝说几次无果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几年后两人同时出现在S市,大家都不意外得往修成正果那方面想。

面对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顾轻轻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反倒是宋翊跟同学闲侃得游刃有余,还不时地拨空给她添水夹菜。

一个多年前喜欢宋翊,如今结了婚的女同学眼尖得瞧到宋翊的体贴,玩笑说,“宋翊是几十年如一日啊,难怪两个人能八年抗战取得最后的胜利!”

又一个男同学接话,“对了,你俩现在结婚了没有?孩子有了吗?要是还没有,打算什么时候要?”

顾轻轻和宋翊同时一愣,还是宋翊先反应过来笑说,“还没,目前工作很忙,暂时还没来得及筹划结婚生孩子的事。”

男同学‘啊呀’一声,跟刚才那个女同学打趣,“听见没于茉,你现在赶紧跟你老公离婚,还是有机会的!”

于茉啐他一口,转头为顾轻轻打抱不平,“结个婚也不麻烦啊,回来在王昌渝这办几桌酒席不就得了?宋翊,你这样拖着轻轻可不好,女孩子的青春是经不起拖延的!”

误会!

真是天大的误会!

顾轻轻脸红通通的,现下的情形又不容她去辩解,同学都认定了他俩还没分手,看一个个的兴奋劲,像是他俩的‘圆满’弥补了这班人初恋的遗憾似的!

若是告诉他们,她已经嫁了人但是丈夫不是宋翊的话,这帮人一定不会相信,指不定立刻会将他俩就地正法,直接把婚事儿办了!

她这厢胡思乱想,宋翊倒是脸不红气不喘得应付着,“哎…坏人都让我当尽了,天地良心啊,你们都知道我当年可是恨不得一夜间长大十岁立马娶了她,可这下好了,老天爷当真了,不等个十年,就真不让她嫁给我!”

众人哄笑,顾轻轻脸红得可以掐出水来,她记得宋翊以前在班上跟男同学闹着‘拔萝卜’,脖子被箍得尽是红痕,还笑说,“这叫揠苗助长,你们最好能给我拔大个十岁,我好赶紧娶了轻轻!”

之后,班上渐渐地兴起一股风,谁要追女孩,都得先让男同学‘拔’上一顿。

青春年少,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去得也叫人没有防备。

似水流年,在人不经意的时候,带着快乐已经离你好远好远!

蓦然回头时,什么都不剩了,除了残留的那点儿模糊的回忆是快乐的,或是苦涩的,在如今的苍凉背后,都是美丽绚烂的。

顾轻轻兀自沉浸在过去的美好中,心酸得几欲掉泪,这时桌下的手被另一只柔软的大手握住,指甲轻轻划过她的手心,她如梦初醒,眨眨眼看向跟同学谈笑风生的宋翊,他其实也难过,所以才会留意到她的伤感吧…

然她只猜对一部份,自从进到这包厢,宋翊虽是若无其事的应付同学,但眼角的余光始终没离开她,她的眼睛看向那盘菜,他立刻会夹了送到她碗里,她舔舔嘴唇,他就立刻给她的杯里注满水,她的嘴角沾了油渍,碗碟旁立刻多了张结白的纸巾。

当年两人一起吃饭时也是他照顾她,但还没有做到这般细致,他不是刻意的,只是心里有个意识驱使他去这样做,所以才会做得自然而然,若不留心,是察觉不到的。

一餐饭快吃完时,顾轻轻才留心到,眼神复杂得凝视着他的侧脸,想起他说过的话——

轻轻,如今的我已经变了,不会再像过去一样不懂得珍惜你!

他真的是变了!

B市的国贸商业中心顶楼,林秘书敲门进了办公室却见老板背对自己坐在办公桌后,头略微偏向左侧,脸朝着窗外碧净的天空,左手支着太阳穴,似在沉思,指间夹着燃了半截的香烟,不知道想什么入了神,大截燃尽的烟灰竟忘了弹进烟灰缸里。

林秘书清了清嗓子,恭敬唤道,“霍总!”

烟灰抖落到地上,霍启晨应了声道,“什么事?”

“JM的陈副总到了。”

“陈副总?预约的不是JM的宋总吗?”他思绪略微一倾,疑惑得问。

莫非是因为上次在医院停车场的谈话而造成宋翊的避而不见?

按理说,他断然不会犯这种公私不分的错误才是。

“是这样的,宋总早上因私事离开了B市,工作暂由陈副总代理。”

林秘书见老板蓦然转了个向,面对着他,立刻垂下头请示,“是否请陈副总进来?”

霍启晨略一点头,“把合约书准备好!”

两分钟后,一个身形微胖,红光满面的中年人走进来,霍启晨挂着笑迎上去与之握手,“烦劳陈副总亲自走一趟,真是过意不去。”

陈副总咧嘴笑笑,露出一口四环素牙,也寒喧,“霍总太客气了,宋总因临时有事要去一趟S市,突发的意外,过意不去的是咱们!”

闻言,霍启晨的笑脸僵了一下。

去了S市?

有这么巧?!

顾轻轻的舅妈病重,他就马不停蹄的赶去了S市,这厮又在打什么如意算盘?

送走陈副总后,霍启晨站在窗边,烦乱得又点了支烟。

窗外浮云缓缓流过屋顶,指间烟雾缭绕,流云已近在咫尺,他不自禁地以手抚上冰冷的玻璃,那流云是远在天涯的,也是他触摸不到的。

而另一个人,却比他勇敢多了。

年轻就是好,不怕到头来落了一场空!

他自嘲得笑了,玻璃窗倒映出一个黑沉沧桑的脸影,眼角起了细细的纹路,额头竟也有了几条不明显的浅痕,历经商海沉浮近十载,他头次认清到自己的无力。

顾轻轻,这个他亲手买下来的麻烦,到底该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