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穿帮:民国军史中的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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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为三八大盖辩

三八大盖曾是侵华日军的制式步枪,后来日军投降,又成为我军的主要装备。许多年来,该枪在革命文学作品中出现的比其他步枪;更多更显得出名,1940年代创作于东北民主联军,后又传唱于全军的《战斗进行曲》中的头一旬,“我擦亮了三八枪”,也曾经让这支步枪家喻户晓。不过近些年许多网民说三八大盖比不过中正式,甚至说它是战中最差的步枪,本人实难苟同。现试加分析。

一、关于子弹威力的问题

这是一个说得最多的问题,也是一个说中正式优于三八式的最大的理由。有板六五步枪§串的杀伤力小子毛瑟七九步枪弹,这是一个不争的结论。许多当年的抗日老兵都有说到,说三八枪是人道枪,说六五子弹打中人体时,只要不伤及要害,一般都可以生还。由抗日老兵刘流创作的小说《烈火金刚》中,就有史更新被一颗六五子弹从眼窝下打入,又从后脑穿出,其人仍然可以坚持战斗的情节。尽管是小说,但所描写的却并不夸张。忻口战役中的李仙洲也曾被一颗六五子弹从前胸打入,从后背穿出,但李仍行走如常,浑然不觉。小说中的史更新还说了一句“这是六五子弹,要是七九子弹,我就报销了’气李仙洲负伤后,负责治疗的军医也说了几乎同样的话。可见早在当时,六五子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三八式使用的有板步枪弹由于缠距小,飞行特别稳定,打入人体后不易翻滚,从而导致过穿透,这个问题是存在的。这样的情况,多数文章都说是在近距离才会出现,也有的文章说只有在中远距离上才会出现,并且说这是当年国民政府兵工署经过实验得出的结论,不过迄今未见到原始的实验数据。这两种说法截然不同,又都缺乏有力的佐证来支持,不过我本人倾向于相信第种说法,即三八式在近距离内的杀伤效果并不比中正式差,中远距离上停止作用略低。但不管怎么说,总之二八式的停止作用与毛瑟七九口径的步枪相比是偏弱的。

但是否就因此而断言三八式不如中正式呢?恐怕远没这么简单。首先,对有板步枪弹不致命这一说法得多方面考虑认定。一是要考虑六五步枪弹的威力到底低到了什么程度,这个威力够不够用的问题。有板步枪弹的枪口动能是2613焦耳,比它同一代的毛瑟七九步枪弹、30-06步枪弹、1908步枪弹、303步枪弹等(枪口动能都超过3000焦耳)都要低一些。那么它这个威力够还是不够呢?我看是足够了。

早在4战后期,由于步兵支援火器的加强,关于步枪威力无须过大、射程无须过远,应适当降低威力以减轻单兵负荷并增大携弹量的呼声便已出现,到二战时,步兵的支援火器更强,这种呼声也愈加强烈,只是由于步枪的换装有如巨轮的调头一样,来得十分缓慢,因而到二战时,各参战国使用的步枪,仍然是一战前研发的那种大威力步枪。三八式步枪也属于一战前大威力步枪中的一支,但恰恰唯独它的口径及威力是最小的。如果以毛瑟七九步枪弹为代表的大威力步枪弹算作第一代,而以同口径的毛瑟短弹和班43弹等中间威力弹算作第二代的话,则有圾六五步枪弹无疑应是第一代步枪弹中最接近第二代的。按说这正好有意无意地顺应了当时降低步枪威力换取携弹量增加的呼声,因而应该给予肯定才是,但今天网上众多的观点则正相反,即因为它的威力在第一代步枪弹中属于较弱,所以给予恶评。我认为这样的恶评是不妥的。

因为到了二战的时候,到了步枪只需要四百米以内的有效射程的时候,仍然以威力越大越好,反之便越差的定律来否定三八式,已经不太合适。因为到了二战时,轻重机枪、迫击炮、步兵炮等步兵直接支援火器己经普遍应用于战场,步枪的射击使命早已降低到400米以内,此时对于步枪弹,己去圣不是嫌它威力小,而是嫌它的威力太,因为威力太,必然导致枪械的尺寸大、质量大、后坐力大、消耗大、携弹量低等诸多不利。

况且由于有板六五步弹长径比在当时的所有步枪弹中最太,旋转速度最高,故而存能性较好,使其在六百米处仍然可以精确地射杀目标。美国海军陆战队名叫乔治的中尉在用支缴获的日本6.5毫米步枪进行了测试后,写道:“近距射击时——我估计大概为100米左右的距离上,所有的射击都非常有力。在200米左右的距离上,子弹的穿透力仍然很强,大概射进目标8英寸左右。在超过400米的距离上,步枪依然表现良好。”这说明在当时,三八式的威力已经足够了绷后来发展的毛瑟七九短弹和43弹等中间威力步枪弹的枪口动能都只有2000焦耳上下,却很少听到有谁怪它们不行,因为在当时,这样的威力已经够用,而既然够用,就不宜再以威力大小决定减否了。

(日本人改产了七七毫米九九系列步枪,对此我十分不解,而且始终不解,有人说是日本人自己也是感到六五子弹威力低才有的此举,如果真是这样,我认为,这是日本人做的一件蠢事。)

二是要考虑六五子弹打中人的要害(实际是看似于中要害而没有扫中要害)而不致死的概率到底会有多少。我隐隐感觉这一说法是不是被有意无意地炒作放大了。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即一百个人被六五子弹打中要害,死了九十九个人,谁也不会感觉有什么奇怪,要是出现了像史更新、李仙洲那样的情况,则往往被一传十十传百地扩大宣传。这就像狗咬人一百次不算新闻而人咬狗一次必算新闻一样的道理。实际上,像李响11洲这样不幸中之大幸的概率有没有百分之一呢,我看够呛。倒是像李这样的情况,其他枪也出现过。

2004年黑龙江一名扫黑的警察就遇到了像小说中的史更新模样的情况,也是被颗子弹(五一式7.62毫米手枪弹)从眼窝下打入从后脑穿出,在疗养了半年后没留下任何后遗症而康复。蒋百里、东条英机也都曾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打而未死所以我认为,像李仙洲那样看似打中了要害而实际在毫发之间躲过了要害的情况其他枪也都会出现,只不过六五弹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比其他弹多一些,七九弹则不会或很少会有这样的情况而己。但不管对于任何枪任何弹来说,这都不过是极个别的例子,其概率是极低的,三八枪也是如此。

三是要考虑在战争中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能力比打死一个人给对:造成的危害是大是小的问题。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20世纪前半页的中国,许多情况,阵亡士兵的抚恤并没有落实到位,战死者往往就地掩埋,家属也不会到政府前示威,民众也不会因此而给政府施压。好一点的单位,可能会在战后购一具薄板棺材重新装敛:差一点的单位,埋完了也就算完事了,可能连一床白布、一块草席的钱都省下来了。缺额的士兵,可以再廉价而源源不断地填充进来。中国是如此,许多东方国家包括日本也都差不了多少。

但战伤的士兵你却不能不管,你得安排人护理他,你得安排人背着他或抬着他,你得送他到医院治疗,这笔费用这功夫就远远不是一块草席儿锹黄土所能比了像前边举的李1洲、史更新那样的例子,尽管在当时由于处在极度亢奋状态而没有马上倒下,事后不也得躺几个月才能重返战场吗,而且伤敌一4人,可能要同时造成其两三个战斗兵员的减少。而且由于受伤者因疼痛而发出和哭号叫喊挣扎翻滚,对同一战壤的战友们所产生的心理上的负面影响,也远远不像电影中那样轻松。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当时的中国战场,打伤一个人使其丧失抵抗力给敌方造成的负担及危害远比打死一个人更大更严重。基于这点考虑,那种因为被六五步枪弹击中后往往可以救活从而就认定该弹不行的标准很值得商榷。

其次,妥从子弹的经济性上来论长短。在当年的战争中,步枪子弹无疑是最大的耗材。在保证足够杀伤力的前提下,能够尽量降低成本,以更大地维持长期战争的消耗,就是到了今天,也是轻武器研究者们往往以百分之一克百分之一毫米的加以计较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有板六五子弹堪称节约的典范在二战各主要参战国的制式步枪弹中,有圾六五步枪弹装药量最少,质量最轻,口径最小。而同样的数据,毛瑟七九步枪弹却几乎占据了另一个极端。这可都是钱呀!在每每以万发计算的子弹消耗巾,这笔账是不能不算的。就像我们在讨论汤姆森冲锋枪与司登中锋枪孰优孰劣时,经济账你是无论如何不能不算的(生产一支汤姆森的成本可以生产二十支司登式)。

单从威力上说,毛瑟七九步枪弹是大于有援六五步枪弹的,这点我承认,但一昧地强调步枪子弹的威力越大越好,我就不承认了,因为这是一战前的观点,到了二战时,仍用这一观点来评价步枪子弹的威力,显然己经不合时宜。要是那样,那毛瑟七九短弹和43弹也就不会在这之后紧随而生,七九步弹、30-06步枪弹、1908步枪弹、303步枪弹等也就不会从普通步兵手中被替换出局了。

二、关于枪的结构问题

中正式系由著名的毛瑟枪直接克隆而来,毛瑟枪的枪机结构开了一个划时代的先河,在非自动步枪领域独占整头,空前绝后,因而中正式也跟着沽光,于是就有中正式结构优于三八式的说法。殊不知三八式的枪机结构也同样仿自毛瑟,只不过在毛瑟枪机的基础上又加以改进而己。这些改进之处,虽不敢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但也绝对不比原抢逊色,而该枪的许多独创之处,更闪烁着夺目的光辉。

比如它的枪机。三八式的枪机在当时的各型步枪中结构最简单,分解最简便,零部件最少。完全分解后的枪机组件只有五个。这简化了的枪机,不仅降低了制作成本,也提高了勤务保障性和可靠性。

比如它的保险机。三八式的保险机是一个扁圆柱体,其上压以滚花,比毛瑟枪的保险机显得简洁、粗矿、大气,实际应用中则既避免了被衣服、装具勾挂,又便于操作,特别是高寒区戴棉手套时的操作。

比如它的防尘盖。这不仅是该枪的标志性符号,也是该枪最大的亮点。安装防尘盖,除了能够有效地阻止泥沙、灰尘进入枪机,也使全枪的外观显得干净利落。而安装这么一个盖子,工艺要求并不复杂,生产成本也并不昂贵,可谓是以小的代价完成了大的贡献。这画龙点睛的一笔,不仅在当时是举世无双的,就是到了今天,其中的优势也仍然十分突出。

比如它的弹膛。该枪弹膛的上方开有两个地气孔,这两个泄气孔可以在枪机开锁的瞬间,与枪口形成一个类似于坦克炮抽烟筒那样的作用,这无疑极有利于弹膛的冷却。

比如它的弹仓。该枪在枪弹打完后,机头便被挡住而不能再前推到位,这等于提示抢手该装弹了。这有点像今天的空仓挂机功能,在实战中特别是仓促应战和夜战中,这一招太重要了。除此以外,该弹仓的底盖还可以不用工具而只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可以极方便地卸下来,这对于擦拭保养和快速返弹来说其好处就不言而喻了。

比如它的瞄准装置。该枪采用的是独特的立框式表尺。射击300米以内目标时,表尺框不用立起,使用框板的照门直接瞄准;射击400米以七目标时,将表尺框立起并将游标上移,使用表尺框下端的另一个照门;当射击500以上目标时,将游标下移到底,使用第三个照门;当射击更远目标时,再逐次移动游标与目标距离相对应。在当时,超过500米以的射击并不多,这就给调整表尺带来极大的方便,即使一个新兵,闭着眼,也可以十分便捷地变换而不致出错。更大的一个优点还有,当射击100米以内目标时,还可以竖起立框式表尺,此时只需将目标锁定在表尺框中并与准星取齐,即可做快速概略瞄准击中目标。

比如它的缠距该枪的缠距是二战各国步枪中最短的,只有200毫米,因而子弹的旋转速度最高,飞行稳定性最好。尽管子弹的初途也差不多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小的,但其射击精度却是最棒的,射击时的后坐力也是最柔和的。美国在战后将缴获的三八式直接用作运动射击,可见其对该枪精度的认识之高了。当然,子弹飞行的超稳定,也带来了该枪停止作用的降低,这是要一分为二地看的。

说到这插几句关于三八式的初速的话题。许多网友说到三八枪的子弹初速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高,令人十分不解,不知这些网友是从哪里又是根据怎样的数据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实际上,三八式步枪的初速只有762米/秒,说它初速高也勉强不算错,但说它比一般的步枪高甚至比中正式步枪高就大错特错了若是把这一句话中的“高”字换成“低”字,倒是十分的妥帖,因为当时各国主流步枪的多数,比如中国的中正式以及流行于中国的24、24,比如美国的1903、阻,比如苏联的1891/30、44,比如德国的毛瑟98、24等,初速都在800米/秒以上,是远高于三八式的这是题外话了。

比如它的枪托的加工方式。一般步枪的枪托与下护木都是用一整块木料切削而成,但三八式的枪托与下护木却是用两块木料拼接而成的,即枪托后端向下倾斜的那一块三角形部分,是用另一块小木料拼接上去的。小日本的精细与节约在此处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光是这一项,不知妥省去多少木材。后来中正式也曾经借鉴了这种拼接术以节省木料,但不全是。

以上这些,有的是三八式所独创独有的,是其他步枪所不具备的,有的虽然不是三八式独有但却是体现的最棒的。而所有这一切,都使得该枪的使用更加便捷,动作更加可靠。

三、关于枪身的长短问题

三八式枪长1280毫米,是同一代步枪中较长的,特别是相对于中正式来说就更显其长,这又是一个贬低三八式的理由。的确,到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步兵分队支援火器的加强,也由于步兵乘戴工具的增多,步枪枪身趋短己经成为一种潮流。在这一大潮的影响下,中正式采取德24式作为样本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同样考虑到中国战场的实际情况,三八式那修长的枪身也没有过时。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显优势。因为在中国战场,像西欧战场那样步兵经常性地乘戴车、船、飞机的情况极少。除驻印军等少数精锐部队以外,那时的抗日部队,一个师能有几辆卡车?恐怕好多抗日战士打了几年仗都未必知道卡车的箱门在哪里,在这样的作战环境下,为了搭戴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而将步枪的枪身减短也就不显得那么迫切。

三八式的长枪身有什么好处呢?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瞄准基线长,精确度高。三八式步枪的瞄准基线长达695毫米,是二战各国现役步枪中最长的。瞄准基线长,自然带来射击精度的提高,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

二是枪管长,火药燃烧充分,既经济又降低了枪口焰和后坐力,提高了夜战和祖击作战的生存能力。三八式步枪的枪管长达769毫米,也是二战中各式步枪中最长的。而有援六五步枪弹中的装药量却又是同时期各型步枪中最少的,仅2.14克,火药在长长的枪管中得到了基本充分的燃烧,这样做不仅提高了火药能量的利用率,节约了成本,也使枪口焰得到很好的抑制,狸击作战和夜战时,使敌人很难从枪口焰中发现自己,更加有利于隐蔽,从而有效提高生存能力。

三是有利于自刃战。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在抗战中,中日双方的自刃战远比西方战场多得多。谁都知道,拼刺刀第一需要的是有我无敌的斗志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其次是身体素质和拼刺技术,再次是手里的家伙。三八式轻巧(三八式枪身虽长但质量比中正式轻)细长的枪身和锋利的刺刀,无疑给拼刺者增强了这一信心,也从中占到了便宜。抗战初期,我军在与日军白刃战时,往往吃亏较大,除了体质与拼刺技术较差,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手里的家伙不敌三八式,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兵员主要来自西南诸省的装备中正式的国军七十军,最怕的就是与兵员主要来自山东、河北与辽宁的装备的我军独立二师拼刺刀,除了斗志与身高体质逊色,也还有三八式长于中正式的原因。

综合而言,我认为二八式并不差,至少没有网上贬低的那么差。那能不能说三八式就优于中正式呢?也不行。在当时同属于第一代栓动大威力步枪中,毛瑟系列、莫辛纳干系列、李氏系列、三八系列和中正式等都是很不错的步枪,而应用于战场的家伙与在实验室的评定标准又不一样,它要考虑不同的作战环境、不同的机动方式、不同的作战对象、不同的作战任务、不同使用者的身材与训练程度、不同经济状况下支持持久战争的能力等错综复杂的因素,在这么多不同的评定要求下,对于仨述几款流行于两次大战的主力步枪来说,要想令人信服地区分出谁是第一谁是第二来相当的不容易,甚至可以说是办不到的。

对于和日本人同属于亚洲的中国人的身材与体质来说,太概由日本人设计的三八式的枪托、握把以及相对柔和的后坐力等可能更适合一些。有这么一个故事抗美援朝初期,为了方便弹药的补给,入朝部队曾以师或团为单位统一步枪的口径,在全军内调换步枪,以使全团或全师口径一律。这时便出现了一个情况,即所有被妥求缴出手中三八式而换装别的步枪的战士都普遍出现了抵触情绪,而奉命上缴别的枪的战士,虽然也有不情愿的,但只是个别现象,没有出现像缴出二八式那样的普遍的思想问题。用枪人的这种态度,或许能够说明一些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