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爱,若烹小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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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鲜水煎包

沈何朝是巷子头上的那家沈家饺子馆的老板,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整个太平区除了自己爷爷之外最会包海鲜馅儿饺子的厨子,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今年二十二岁有黑黑的脸白白的牙,沈何夕是他的妹妹。

沈何朝是个哑巴,他是沈何夕的哥哥。

沈何朝最近很开心,自己一直捧在手心里的妹妹突然变成了跟屁虫,不管自己去哪里,她总是骑着那辆自行车跟在他的身后。

他不知道。

在沈何夕的记忆里,他在二十二岁这年的还没入秋的时候,死在了冰冷的海水里。

对着镜子,沈何夕捏了捏自己细弱的小胳膊,虽然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力气的,但是凭这副小身板想要能救了哥哥基本是天方夜谭吧。

在沈何夕经历的那段年月里,她一直没有弄清哥哥死亡的具体时间和原因,那时的她满怀着对英国的憧憬跑去了北京补习英语,一通电话才知道自己哥哥溺水身亡。

等到她回到家里的时候,沈何朝已经变成了墙上的黑白照片。她看着哥哥的遗照还没有接受现实,就被爷爷强行带到乡下,软禁了起来。

从此沈何夕的生活彻底脱离了预定的轨道,她身不由己地被强迫学厨艺,一学就是五年,五年后,她踏上了全国学艺的道路。终其一生,即使是给爷爷料理后事,她也没有再回到过这个城市。

此时的她早已收到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是她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自己未来的前途上。怎么能救了哥哥?这才是沈何夕面对的难题。因为她不知道时间,不知道地点,更不知道哥哥究竟是怎么溺死的。

沈何夕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仔细观察了沈何朝的行程,只觉得一阵头大。

太平区有河有湖也有海,每天早上沈何朝都要三点半起床,骑着自行车去塘溪口的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蔬菜,回家之后再去海边码头采买海鲜。一去一回,单单一个早晨就会途经七八个能淹死人的地方。

沈何夕揪着头发想了一晚上,也没想到什么理由能让哥哥不去买菜。像她哥哥这种,一生以厨艺为终极目标的人她着实见过不少,不让他们亲自去选购食材简直是对他们人生的否定。

一群被打断腿也要爬着去买菜的家伙!

想起“旧事”沈何夕放下了粗重的门闩,放弃了直接给沈何朝来个暴力性阻止的想法。没办法,她只能用最笨的一招,随时跟着沈何朝。这样,至少她能跳下去救他,如果救不了沈何夕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这个城市的清晨,炊烟渐起,人声次第,人们开始忙碌,用一顿热腾腾的早餐为自己的一天做一个开始。

晨光熹微。在沈何夕的眼里,这个城市,还有在她前面骑着三轮车的背影,都和记忆中并不相同。

原来她的哥哥那么瘦、那么黑,原本清秀俊朗的眉目都被肤色遮掩,记忆里健壮强大的身体太过年轻,分明还带了青少年青愣愣的修长。

这样的哥哥啊……当初自己脑子里进了多少水才觉得他粗俗上不得台面呢?

顶着一张萝莉脸的沈何夕又想揪自己头发了。

沈何朝对沈何夕的疼爱,是整条巷子都知道的事情,除了当初的沈何夕。每天的绿豆水里都放了桂花蜜,在特定日子里有圆滚滚的艾叶煮鸡蛋,饺子馆里忙到翻天覆地,但是沈何夕的三餐加点心都是她哥哥亲自过问的。沈何夕苦夏,到了夏天食欲不振,沈何朝买食材的时候会专门买了鸭子回来给她做樟茶鸭。冬瓜解暑,和海米一起做成了清淡鲜美的汤,或者蒸熟放凉之后浇上果酱,给沈何夕当零食吃。酷暑难挨,沈何夕前一天若吃多了西瓜,第二天早晨,沈何朝就会专门给她用黑糯米、红枣、桂圆、红参熬补气暖胃的粥。

实际年龄快到四十岁的沈何夕差点进入了“每次吃饭都想哭”的无限死循环。

如果这样的哥哥,自己还是不能让他活下去“就算什么都改变不了,至少我能跳下去和哥哥一起死。”

那就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沈何夕恨恨地想。

就算以命换命自己也要救了自己的哥哥!

即使活到过三十九岁,沈何夕依然不是别人以为的淡定优雅的女人,她的骨子里,是这片海和这个城市赋予的爽快和悍勇。这份勇敢让她独自走遍了全国,在长久的寂寞和不甘中成了中国最棒的女厨师。

此时,属于故乡的海风吹过女孩额前的刘海,浅米色的棉质长裙飞扬在美丽的海滨。

沈何朝蹬着三轮车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妹妹,脸上是融进了血脉的温柔。

他绝对想不到,自己文静、优雅、漂亮、可爱的妹妹,内心世界正在被“以命换命”“同生共死”等凶残字眼疯狂刷屏。

沈何夕一边骑车一边走神,沈何朝已经停了下来。

蒸气缭绕中,辛家炉包的招牌似隐似现。

沈何朝冲她招招手,指了指招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妹妹最喜欢的炉包呢!

炉包店不止卖炉包,还有油条、豆腐脑和菜盒子。这里是整个太平区生意最火爆的早餐摊子,每天都有人花一两个小时跑到这里吃一顿炉包。如果是七八点钟来,不等上一会儿是绝对吃不到的。

此时还不到六点,虽然天色大亮了,但是吃客还比较少。前襟湿透的健壮大叔看见沈何朝,眼前顿时一亮:

“沈大厨!今天怎么来了?想吃什么我老辛都请了。两分钟就有第一炉包子出锅儿,三鲜肉丁的。我媳妇儿还做了菜豆玉米子,自制辣椒油浇的芥菜丝儿我也给你来一份!”平时唬着一张脸让很多客人都不敢要找零的摊子老板,此时笑像是一朵大丽花。

沈何夕站在哥哥身后,只是闻了一下气味就知道包子里放了虾皮和香油,芥菜丝儿是点了鱼露拌的。面是好面,油也是好油,用料实在,调味用心,难怪生意兴隆,经久不衰。

兄妹俩拣了一个角落坐下,刷着白漆的木桌子旁边是五颜六色的塑料小凳子,上上下下也都很干净。刚一落座,两碗热腾腾的粥已经端了上来。

水用大火烧开,玉米面儿用凉水调匀,倒进热水里滚个滚儿,再放进切得碎碎的菜豆,再改中小火烧一会儿,等到菜豆变色了,粥也变浓稠了,点一点盐末儿就能出锅了。

玉米糊保留了玉米清新的颜色和香味,翠绿的菜豆点缀其间,咬下去滑软中带了嚼劲儿,还有那层薄盐的点缀,整碗粥的味道浑然一体,喝一口,让人从上到下都暖和了起来,被海风吹得有几分麻木的身体彻底被激活,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

一碗粥还没喝完,两碟炉包和一小撮芥菜丝儿也端了上来。

炉包是这个城市的特色美食之一,肉粒儿混了韭菜,再搅和了虾皮儿,如果是高档的馆子,放点儿海肠、虾仁,甚至海参、鲍鱼都是有的,再或是羊肉配大葱,鸡蛋配茭瓜、木耳,要的是能刺激人食欲的味觉搭配。

炉包与南方生煎包的一大不同,是对面皮的要求更加暄软。在平底锅中,炉包一面与刷了油的锅底相亲相爱,一面又要与混了面粉的白水生死相依,等到皮酥水干,特制的铲子沿着锅沿儿一捞,白胖金黄同在,酥香绵软共存,正是鲜香可口,味道绝佳。

说来也是怪癖,沈何夕以前最喜欢的是那层面水汤干了之后在包子的缝隙间连接的那一层酥壳,又香又脆还有那么一份馅料的鲜香,想想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这一边沈何夕刚刚把一个包子咬开一个小口吹凉,那一边,沈何朝已经用一双干净的筷子把自己那份炉包上的酥壳全都起了下来,堆在沈何夕的盘子边上。

沈何夕抬起头,看见对面年轻的脸庞上宠溺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