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她与光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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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番外:百年孤独

我是莫婉婉,爸爸是莫氏集团董事长。

莫氏集团是Y市重要的支柱性产业集团,作为莫氏的大小姐,莫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这些年我泡在金钱与权势的罐子里,活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但那些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背后,我并不开心。

我妈去的早,我爸是个工作狂,很少陪我,这些年除开给我钱钱钱……几乎再没有任何父爱的表示。

于是我拿着大把的钱刷刷刷,最胡闹的一次,我花二十三万买了一双鞋,把吊牌标价拿给我爸看,然后当着他的面只穿了一次就丢了。

他什么话也没说,又给我打了一大笔钱,叫我再挑一双喜欢的。

那一刻我觉得悲哀,其实我很想他像个普通的老爸一样,批评我,甚至撸起袖子揍我:“你这浪费钱的兔崽子!”

这样,起码他可以跟我多说说话。

可我的策略失败了,他还是那样,忙忙忙,一天到晚不管我。这冰冷的房子,除开厚厚的钞票,一丁半点家庭的温暖都没有。

我就这样在无人管教中奇葩长大,我以为这种人生已经够没意思了。没想到八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比我还没意思的人。

是我继母的弟弟,辈分虽然比我高一截,却只大我一岁。我这人向来讨厌被占便宜,所以从不喊他舅舅,总是直呼名字喊他温浅。

温浅的生活无趣极了,我的生活虽然无趣,时不时还可以拿着我爹的钞票,肆意挥霍,或者招三喝四,喊兄弟们出去喝喝酒打打架。但他就不一样,他的业余时间几乎都是被囚禁的,关在小小的房间,练琴练琴练琴……永无止境的练琴。

我很是同情他,打抱不平的女侠之心某天泛滥开来,撬开了反锁着他的那道门,说:“走吧,出去玩吧!姐让你自由了!”

谁知他只凉凉的看了我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了,还没彻底长开的小正太脸庞,散发着某种特有的高冷,而他指尖下的旋律节奏,居然一刻都没慢。

见他不理我,吃力不讨好的我气得摔门说:“不要就算了!”

打那以后我就没再理他,觉得高冷范小正太太作了。

然而两年后,他打破了我的看法。

那是某个放学的下午,我被几个初中生模样的小混混围住了,那些家伙知道我有钱,趁今天司机没来接我,想擂我的肥。

我是什么人,马上就跟他们打作一团,虽然我女汉子的气场在小学四年级已经彪悍到全校皆知,但这次对方人多势众,我一个干四个,有些勉强。

就当要输架时,曾经无视我的高冷范小正太出现了,我从没想到那双弹钢琴的清秀十指打起架来这么狠,他一副斯文又温润的模样,却将一群人都干翻了。

他救了我之后,什么话也没说,表情淡漠地走了,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我呆在原地,联想着他方才出手的狂暴与迅疾,他的背影赫然在我视线中高大起来,我恨不得远远地喊一声:“老大!收了我做小弟吧!”

我们的关系就此改变,我常主动找他,一是喜欢跟身手好的人厮混,二是想让他教我几招。

然而,他依旧不理我,仍然弹琴弹琴弹琴……如果我烦他厉害了,他就会把书本砸我脸上,丢我八个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但我哪有这么乖,还是一路做着坏学生,肆意张扬的长大,从不知勤奋努力为何物。

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知努力为何物,但当我进入大学,认识到一个叫樊歆的女孩后,一切都改变了。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努力、执著、自律、倔强,跟温浅一样,有着完美主义强迫症……我找不出形容词,但这些我曾不屑一顾的东西,仿佛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慢慢靠近她,最后竟成了她最好的姐们。

我这人虽纵情恣意,没什么太大优点,但有一点好,义气。

自从知道我姐们暗恋温浅后,我就开始各种撮合……不得不说,这两人真是坎坷,从二十岁一路磕磕碰碰,二十七岁历经无数磨难后才终于牵手成功。

他们俩在一起的那天,我高兴极了,一口气吹了七八瓶酒。

可是很快,我高兴不起来了。

那是某天傍晚,吃完饭后我像往常一样,拖着这两人一起陪我逛街。

这两位刚刚牵手,属于热恋阶段,难免歪腻。在我试鞋子的一瞬,我看到身后温浅趁人少的间隙,轻轻吻了她的发。那样清冷的人,眼里竟有那样浓烈的缱绻。

那一刻我怔了,有股异样从心底冒出来,牵扯着神经,竟然有些疼。

此后,我发现我疼痛的次数越来越多,或是在他们甜蜜对视的瞬间,或是在他们十指紧扣的画面,或是他不经意吻她的温存之中,他越腻,越温柔,我越痛。

活了二十八岁我头一次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

我早就爱上了我姐妹的男人,爱上了这个看似清冷,而内心强大又温柔的男人。

讽刺的是,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情深。

而更讽刺的是,这一往情深,居然持续了这么多年。

直到他与她因误会分手,几年后她另嫁他人,为他人生儿育女,而他孤独到不惑之年,我还在一往情深。

我不想再孤零零的一往情深,于是在我三十七岁那年的圣诞节,我把他扯出来陪我吃饭,我俩对着喝酒,结果我没倒,他倒了。

其实我是有意把他放倒的,他酒量不好,我知道。

那晚上,我扶着醉酒的他跌跌撞撞进了他家,心里忐忑地想着谋划已久的计划。

他爱的人既已有了好归宿,为什么他不能找一个好归宿,还要继续沉浸在孤独与痛苦里?而我这些年,冒着别人笑话我是“同性恋”诋毁,活到快四十岁也没有谈过男朋友,又为了什么?

呵,不过是因为喜欢他,喜欢到宁愿终身不嫁,也要自由着一颗心,无拘无束的痴恋他。

我不想再空等下去。今夜就是我下手的机会,我要扑倒他。照他保守的性子,没准半推半就下半生就凑合我了呢!

于是我连灯都没开,直接将他扑到床上,他衬衣上有淡淡的茶香,指尖上有浅浅的烟草气息,呼吸有酒液的醇香,一切都在蛊惑着我的神经,我凑过去吻他,很笨拙。

我心里紧张又欢喜,思维也乱了,而他一边吻一边含着酒意咕哝,微沉的声音听起来莫名有些哽咽,像是狂喜,又像是震惊,“你回了……还是我又在做梦……”

我没听仔细,但为他这一刻的亲昵无比动容,伸手搂住他清瘦但有力的腰,“是我,不是做梦。”

只这一声,他仿佛被雷劈过,动作僵住。旋即他扭开了床头台灯,昏暗的灯光下,他再不见前一瞬的狂热,仿佛从酒意里幡然醒悟,眼神满满震惊,“怎么是你?”

我愣了,借着台灯才看到卧房全景,墙上、桌子上、床头柜上,全摆着他与她曾经的婚纱照,而床头还整整齐齐叠着一沓女式的衣服,也都是她的。

一时之间我不知该仰头大笑还是坐地大哭,明明我在这个房间,可这个房间所有的一切,包括他心房所有空间,都属于另一个人,十几年,几千个日夜,不曾有过任何改变。

我怒了,因伤心而怒,我扑过去揪住他的衣领吼道:“她嫁人了!嫁人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还放不下!你再爱,再在乎,又有什么用!!”

他坐正身体,慢慢拢好衬衣扣子,清晰沉缓地说:“她嫁不嫁人,与我爱不爱有什么关系?相爱是两个人的事,爱却是一个人的事,不管她嫁人、生子,或者生,还是死,没什么能改变我爱她。”

我气得恨不得掐死他,“你为什么这么倔!为什么要活在痛苦里,她不会再回到你身边,你就不能找个人代替她吗?”

灯光下他眸子从未有过的清明澄澈,“她就是她,世上无人可以代替。”

“那我不代替,我求求你凑合我行不行?从前你被她的爱感动,为什么就不能被我的爱感动,我也可以对你很好,甚至为了你穿裙子,留长发……”我说着又扑到他身上,这些年的辛酸陡然迸发,我抓着他的衣领不依不饶,像个孩子般大哭起来,“你看不到我吗?这些年,我对你的心,半点也不比她少啊……她不在了,还有我……”

大概是我的哭泣让他心软,又或者是他骨子里的绅士风度使然,他在静了片刻后将手搭到了我肩上,哄孩子似的轻轻拍着,口气很温和,态度却无比坚定,“婉婉,你只是太寂寞了。”

那一晚我离开后哭的很惨。

我这一生中的第一段恋爱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不过也许他说的是对的,这些年,我的确太寂寞了。

我想,我要放下这段感情,去找真正适合我的人了。希望找得到。

可他能找到吗?也许没有可能吧,他的性子,不爱则以,一旦爱上,便是一生。

我想,这漫长的下半生,等待他的,注定是一场百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