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草原之绿,令人心旷神怡。最开始对这片土地感兴趣,是因为一本名为《荆棘鸟》的小说。
它以澳洲为故事发生地,讲述了三代人的悲欢离合。这篇小说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作者对澳洲风光描写,令我非常神往。
当我来到澳洲牧场,旺财被小野兔吸引住了。野兔跑的快,旺财追的快。它快成了一只猎狗。本来旺财比起野兔跑的慢,但是兔子慌不择路,撞到树上。旺财高高兴兴地叼起兔子炫耀。
我把旺财叼兔子的照片发到微博。结果引起爱好兔子们的网友一片攻击。人们觉得到澳洲什么也可以晒,为什么非得晒杀兔子呢?比如晒只袋鼠、考拉什么的,再不行,晒个羊驼。
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晒了大个袋鼠,大大的考拉和傻羊驼,当然在动物园。如果在牧场上照,以我的技术,只能照个发花的影子。动物园动物傻,在大自然里的动物,当然要迅速与活泼。
牧场里的羊群比较傻,吃草,然后剪毛,被拍照也没恐慌。估计,智商被吃掉了吧。至于羊驼,卡伊哇,介于羊与驼骆之间的生物,也只会吃草。袋鼠也是蹦跳的家伙,不吃肉。所以,野兔成灾是很多澳洲牧民头疼的事。
在澳洲牧场,我吃了一个星期羊肉,旺财看到那咩咩叫的生物也有点反胃。我们急切地想吃一些新的食物,于是旺财练叼兔子,然后我烤兔子。我们一起在这炎热的地方吃兔子。又吃了一个星期兔子,我和旺财的耳朵都有些变长了。真难为这些人了。
澳洲的城市沒有乡村迷人。乡村风光迷人,但是人烟稀少。怪不得总感到空旷。
澳洲人生活比较悠闲,因为福利制度相对健全,所以幸福指数比较高。
这里也是很多中国人早早来到的地方之一,中国人随处可见。在满清已经移民的华人们后代,在澳洲都有非常丰厚的产业。
我和旺财来到澳洲,借宿在华人家中。共同的语言和文化,让我们在异国他乡,感到非常的亲切。也许中国人在很多意识上移民,是为了追求世外桃源。
澳洲不象法国奢华,不象曰本拘谨。我喜欢这里的绿,喜欢这里奇异之色,更加喜欢的是在这里旅行。
爱上一个城,可能是因为爱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也会爱上一个城。林徽因的诗句很美。我莫名地想起。在澳洲,或许也有一个我喜欢的城吧。
旺财有点不喜欢草原,喜欢和我去附近小海岛度假。澳洲有这样的小岛,游客极少去,居住条件却非常方便的地方。在那里,只有我和旺财,想怎么游就怎么游,甚至不用穿衣服。水果蔬菜很丰盛,旺财也学着人的样子,躺在沙滩上,露着肚皮,晒曰光浴。
旺财很喜欢这种无名小岛,在这里晒日光浴,沒人会和它挤。海水也碧蓝得清净,沒有那么多游人去海里下饺子。这里只有我和它。
于是,我们吃了完以后,剩下的事,各耍各的。反正,海岛里只有一座房子,旺财是不会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