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N次元我是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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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变数

如果说之前,约翰逊对灵魂互换而信心满满,而现在,看着旺财的诊断报告,一向激进的约翰逊却有些退缩了。毕竟他只是一个狂热的科学家,本质不是刽子手。人性中浅浅的纯良,让他犹豫不决。

"老师,我希望再做一次实验。我们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我求您。不管多少钱,你只要救她,我都出,哪怕倾家荡产。不管多大的代价,我都付。哪怕是生命。以前的我太年轻,太莽撞了。对起。″贺敏之在研究所约翰逊的办公室里,向他屈膝下跪。

约翰逊心为之一动,当年和他对质的那个咄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当年那个傲骨一身的年轻人,当年那个绝不屈服的年轻人,如今为一个人跪了。真是对心灵的一种震憾。

"贺,我不是上帝。你所求的拯救只有上帝。我只是个学者。旺财生命只剩下三个月,三个月后,旺财死了,但是那一位还可以活。如果灵魂互换中间出了差错,他们的生命连三个月都沒有,也许只有几秒钟就沒了。这中间风险太大。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明星。你知道如果这一次失败,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比蹲监狱还要麻烦。诉讼、赔偿,还有沒完没了的舆论谴责。″

贺敏之听了,垂坐在地上。昔曰的意气风发,却因为面对梁笑笑的笑容后的悲伤,而颓丧。

"贺,我不知怎么安慰你。也许你是对的。科学不能解释一切,也许可以解释,掌握一切的是上帝。中国不是有一句话吗?因为无常,无法掌握,所以称之为命运。″约翰逊拍了拍他的肩。

贺敏之苦笑。

他看似衣着锦绣,而实际上承受了太多的失去,太多的拋弃。

他是庶子,是豪门中见不得光所在。

他以为的父母,并不是内心存在的父母。他一直希望高贵的贺夫人是自己的母亲,自己也和哥哥一样,是个承认的所在。

而实际呢?那个他一直渴望的生母,是无数个拜金族中一个不得见光的小三。

所以,他的出生,无疑是一种诅咒。童年中,他羡慕哥哥一家人出去,而他只能守着空屋,望向窗外,对幸福渴望止于那一扇窗户。

陪他度过童年的,是一条狗。因为他递肉,狗把他咬伤,让他大哭。爸爸训斥他软弱。可是没人知道被心爱的狗咬伤,他的内心多么痛苦。他感到背叛的愤怒。没人知道那一刻,他捂着鲜血淋漓的手,在愤怒。从那一天开始,他讨厌温情,讨厌狗,讨厌一切能让他柔软的东西。

他以为一直会这么讨厌下去。青春是个变数。他在贺宅里遇见了穿着白色连衣裙、美丽得同精灵一般的少女王思玥。那一眼,那一面,如冬天的冰遇了春天的阳光。他的心上寒冰,化成了涓涓春水。

那一年,他十九,便爱上了十八岁的王思玥。他们有过美好而灿烂的爱情。有过浪漫温馨的回忆。只可惜,再灿烂的爱情也敌不过流年,再真挚的情感,也敌不过利益。

人心总是要变。

最深的背叛就是爱你的人给你一刀。贺敏之不得不为该死现实妥协。直到遇到梁笑笑。

他发现了同类。一个和他一样傻的女孩,为追逐一份得不到飘渺的爱情而很辛苦。

如果说初恋是一种说不清的迷恋,那么对梁笑笑感情就不是迷恋,是爱,是喜欢,是灵魂深处的同命相怜。

王思玥和姚远在一起,他会愤怒。而看到姚远和梁笑笑在一起,他会嫉妒。为什么梁笑笑早遇上的不是他?而是这么个花心滥情的东西。

命运真了个玩笑。他原本不想依靠的,内心却在沉伦。他不想柔软的,心却不能变的坚硬。

他一直以为王思玥是他的劫。实际上,经历过后,他才觉的错了。

他的劫是这个傻女孩。为了她,他可以付出一切,包括尊严。而对王思玥,他的骄傲不允许他低头。

原来,在爱的人面前,他的心已低到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