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铭看了很多小说。小说里男猪脚在邂逅奇缘之后,就开始了狂拽酷炫**炸天的生活历程。什么将校花推倒,什么白富美收入内宫,什么商业军界都吃得开等等种种。
方铭没有。他按部就班的上着课。因为南八说了,做非常人之事,过常人的生活。不装逼,要低调。
所以他的高三就埋在了试卷里。南八禁止他抄东西,哪怕是借鉴答案。因为投机取巧是最最要不得的东西。一次的舒爽,容易将一辈子搭进去。高中学的东西不是没有用的,甚至这是人生第一黄金时期的开始……
自己的卧室加了一张单人床,宽大的写字台也分了楚河汉界。自从那一节课之后,平溪才子的名气就传来了,至于自己曾经一个人打三个的事,不过是匹夫之勇登不上台面,好些妹子以与平溪多说了几句话为荣闹得不可开交……
平溪那个该死的抢夺了自己一般的生存资源……南八说了,心里的疙瘩必须要解开,方铭不是睚眦必较之人,但是有仇不报也不是他的性子。
所以每天五点起床是必须的。从家里到学院的五公里路,是他们两个跑着过去的。每当方铭在教室里神定气闲的翻来课本背了两自然段的英语文章,或者四十多个单词之后,气喘吁吁汗流满面的平溪才会爬上四楼……
最喜欢的还是拿数学虐他。明明那么机灵的小伙子,愣生生的数学就是渣渣……不对,渣渣都不算,只能说是沫沫。
喜欢吃人脑子的僵尸扒开了平溪的右脑,发现里面空无一物,所以悻悻的离开了。于是平溪侥幸活了下来。没法子,这货右脑缺失,对于数学特别是空间集合数列之流的敏感度为零。
在体能上虐人,在数学思维上伤人,让方铭获得了足够的存在感。只不过存在感总是引起欧阳欢欢的嫌弃。
饱受摧残的平溪,在早餐时间,饭盒里总会多一个鸡蛋,或者是一杯热豆浆。这些都是欧阳欢欢不喜欢吃的,最近却没少带,原因就不用说了。一定是这货拿来喂平溪的。
所以王甫对方铭的敌意少了,很大的兴趣被这个新来的平溪抓了过去。只是因为平溪和方铭整天里都是同进同退,知道方铭手段的王甫只能按兵不动,求可胜之机。
方铭挠挠下巴就明白了欧阳欢欢献殷勤的原因。这个妹子就这样,看到别人有比自己强的方面,而且还是自己想要去涉猎的方面,她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套近乎。等把你的东西吃完了,绝对翻脸如同翻书……
洞悉先机的方铭决定作壁上观,看看这妹子能掀起什么风浪。
平溪这货看人没有性别之分,除了亲近的人,例如他爸妈和自己这种铁哥们儿,再加上他的红颜知己之外,别的人从开始不外乎的。也不管你是什么想法,只会自己玩儿自己的。想给你脸子就笑笑,不想和你玩就把你扔一边,反正与他利害无关……
于是软硬皆施,遇上了软硬不吃。这就是一台大戏啊。高三那么无聊,能遇上这种大戏也是好玩儿的很。
这是方铭想的。不过他忽略了欧阳欢欢的动机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看在欧阳欢欢殷切求教的份儿上,平溪便将自己从小到大对于诗词把握的经验讲了出来,这还不算,还即兴上讲台发表了一连串关于“朗诵与吟诵”的学术性讨论。
时间拖的有点长,正好遇上了俞文广。老俞乐呵呵的倚着门框听平溪说,还特地批准了半节课的时间,给平溪自由发挥。这老头儿自从看到平溪的才气之后,就将之引以为自己此生最最的得意弟子了。至于先前说方铭有灵气的话,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平溪就是脸皮厚,在讲台上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的说,也不觉得害臊。最后应不住俞文广的要求,用吟诵的方式,把《将进酒》唱了出来。
效果很棒,整个班里都炸了。原来古人吟诗是真的唱吟,比起单调的朗诵可是强多了!
怪不得,古代小孩子就能背诵《千字文》,就和学唱儿歌一样,唱着唱着就记住了!的确,把诗词都当成歌儿哼着唱,肯定记得快,记得牢。歌词可没诗词这么美。
拿手拍打着桌面,这是节拍,节拍配上《将进酒》的节奏,能调动人心内处那种放纵不羁爱自由的热血。于是拍着拍着,讲台就散成了一堆木板……
同学们面面相觑,最后一巴掌拍了个空的平溪唱完了最后一句“与尔同消万古愁”之后,便仰着脑袋大笑了起来,声音震得隔壁班要揭竿而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