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回到家里,将妈妈的追星历史发到了她的班级群里。
她照亮了我的青春
八十年代时,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我,有一本厚本子,里面贴满了她——那个年代最红的女明星的照片,还有我所能收集到的各种有关她的文字报道。
当时有一期《上海电视》的封面,登的是她打扮成印度女郎,翩翩起舞的身姿,这份杂志在当时很畅销,我不得不星期天,起了个大早,去繁华中山路上购买,可惜卖上了,我于是从马路的这端走到了那端,直到手里终于握住了这本杂志,不
过就是想拥有封面上她一张光彩照人的照片,而当我盯着摊上的书和报纸时,真想问问摊主哪份上会有她的消息,我生怕自己漏掉她的每一条动态。过年了,家人问我要什么挂历,我说,只要里面有她的照片就行,家人说,“她一双桃花眼,有什么好看的!”“多好看啊,我觉得她还多才多艺,有个性。”
正是缘于对她的无比崇拜,也直接“导致”了我青春年华时,比较疯狂的举动和相对得意的机遇。
那时候,我的记忆力超好,对历史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屑一顾,我认为那些知识只要背背就行了。老师很生气,要我守着全班同学的面,当庭辩论,他的论点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的论点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勇敢地走上了讲台,慷慨陈词,我认为老师这种教育方法呆板,很浪费时间。在全班同学的目瞪口呆,鸦雀无声中,历史老师依旧将他的观点重述了一遍,还不忘补充道,“崇拜偶像本身没有错误,但不要曲解了偶像的话而让自己的行为不可思议。”
初中要毕业了,同学到家里玩,拿着本留言本要我写,言来语去的,又谈起了我的偶像,同学那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激起了我的征服欲,我滔滔不绝了一番我的偶像的事迹,“她能歌善舞,还会打扬琴,还写书,演电影什么角色都得心应手,甚至香港媒体都称她的魅力无法抵挡,她到美国都广受欢迎,回答媒体的话都成了演讲与口才的样本……”说的我那位同学直至招架不住了,我那个对偶像一往情深的架势惊呆了她,最后她终于说出了“我也有点喜欢她了,是被你的热情打动的”。我长舒一口气,仿佛如释重负。
要举行毕业茶话会,老师要同学们推荐主持人,我那位同学脱口而出我的名字,理由是我这么好的口才和说服力,不当主持真是太可惜了。这一提名竟然获得了半数以上的支持率,也许那场现在想来颇为可笑的演讲会,让同学们从此记住了我的朗朗口才了吧。
对她的喜爱一直持续到我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一天,去税务局交报表,那个接待我的女办事员竟然长得很像她,我不由脱口而出,她却吃了一惊,“刘晓庆……”曾经让我心灵无比激动的这个名字,竟被她带着丝淡然和轻蔑的语调,毫无庄重感地说了出来。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竟有股失落感,是为我已经失去了为偶像争取粉丝的热情了而遗憾呢,还是为我已经远离了那些被她照亮了的青春而失落,我也说不清楚。
很巧合的是,没过几天,关于她违反税法被查处的消息就见了报端,我在想,那个女办事员那么淡然的态度,是不是她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才会那样的吧,肯定,她的青春年代里,她也喜欢过她的是吧。
有一年春节,打开电视,看到依旧风韵犹存的她,在电视上回忆着自己参加第一届春晚的往事,画面上交替出现着那时粉嫩可爱,闪亮了我的眼眸和心灵的她光彩照人的形象,和现在经历了诸多风雨,见识了很多场面却依旧胸有成竹的她的画面……
现在,她还是依旧容光焕发地出现在各大颁奖礼,我偶尔会觉得那些过于锋芒毕露的着装,并不能为她锦上添花,她那依旧自信的发言风格,也再也不复当年对我的触动。
我把这样的心情写进了微博,博友道:她没变,是你的心境变了。
是的,是我的心境变了。不过,我依旧怀念那段被她打动的青春时光,而经历了些许岁月沧桑的我,也越来越领悟到:追星,更多的是要汲取偶像们该汲取的品质罢了,因为某种程度上,她们其实也是些有弱点,也会犯错误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