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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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案情的陈述

摩斯坦小姐迈着稳健的步伐,沉着冷静地走进屋里。她是一个浅发女郎,体态轻盈,穿着颜色调和的西服,戴着颜色相搭配的手套。衣服是暗褐色的毛呢料,没有花边和装饰,头上戴着一顶同样暗色的帽子,边上插着一根白翎毛。她的衣着朴素,可以看出她的生活不怎么宽裕。她谈不上漂亮,但她长得很温柔可爱。一双蔚蓝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我到过三大洲和很多国家,却从未见到有她这样聪慧面容的女人。摩斯坦小姐坐下时,她的嘴唇和双手轻微地颤动,看样子还处在紧张和不安的状态中。

她说:“福尔摩斯先生,您以前解决过一次希瑟尔·福里斯特夫人的家庭纠纷。为这,我极钦佩您,今天我特地向您请教。”

他略一沉思,说:“希瑟尔·福里斯特夫人,我记得她的案子没什么,很简单。”

“她并不这么想。最起码,我所请教的案子,您不能说简单。我想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我的境遇更让人费解了。”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双目灼灼放光。他的上身向前微倾,脸上现出兴致盎然、精神高度集中的样子。他郑重地说:“您说说案情吧。”

我觉得在此有些不便,于是起身说道:“很抱歉,我失陪了。”

我没想到年轻的姑娘用戴手套的手止住我,说道:“您多坐会儿,说不定会给我不少帮助呢!”

我不好推辞,重新坐下。

她继续说:“简短地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驻印度的军官,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回英国,我母亲去世得早,国内没有亲戚,于是把我送到爱丁堡城读书。那是一个环境舒适的寄宿学校,我一直到十七岁那一年才离开那儿。1878年,我父亲是那团里资格最老的上尉,他请了一年的长假,返回祖国。他从伦敦拍来电报告诉我,他已来到伦敦,住在朗厄姆旅馆,催促我快些去相聚。我还记得,在他的电文里充满了慈爱。我一到伦敦就坐车去了朗厄姆旅馆。司事告诉我,摩斯坦上尉确是住在那里,但已经出去两天了,至今未归。我等了一天,还没消息。在夜里,我听从旅馆经理的建议,报告到警察局,之后又在各类报纸刊登了寻人启事。可是,至今没有一点儿消息。他原想这次回家好好享享清福,可谁知……”她用手摸着喉部,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泣不成声了。

福尔摩斯打开记事本,问她:“你还记得失踪的日期吗?”

“记得,是1878年12月3日那天,到现在快10年了。”

“你父亲的行李呢?”

“在旅馆里。他的那些东西里,找不出什么线索,就是些书和衣服,以前他在安达曼群岛是个管犯人的军官,他那儿还有从岛上带来的古玩。”

“在伦敦,你父亲有朋友吗?”

“有,驻孟买陆军第34团的舒尔托少校,同我父亲在一个团里,我只知道他。他退伍较早,住在上诺伍德。我向他打听过这件事,他压根儿不知我父亲回国了。”

福尔摩斯说:“真是奇怪。”

“更奇怪的事在后面呢。大约六年前,也就是1882年5月4日,我在《泰晤士报》上发现了一则广告,征询我的住址,那上面说若是我回复他,会对我有好处。可是广告下面既没署名也没地址。那时,我是希瑟尔·福里斯特夫人家的家庭教师。根据她的建议,我把地址登在报纸上。奇怪的事发生了,当天邮递员送给我一个小纸盒。我打开盒盖,发现里面有一颗上等的珍珠,盒里却没有一个字。从这之后,我每年都会在这一天收到珠子,而且是一样的珠子,一样的纸盒。我却一直没有找到寄珠人的线索。行家们都说这些珍珠很昂贵。你们看,确实不错。”摩斯坦小姐一边说,一边打开了她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放着我今生从未见到过的炫目的珍珠。

福尔摩斯说:“很有趣,还有别的情况吗?”

“有,这正是来向您求教的原因。今天早上,我接到这封信,请您自己看看。”

福尔摩斯说:“谢谢,请您把信封也给我吧。邮戳,伦敦西南区的。日期,9月7日。哦,角上有一个大拇指印,可能是邮递员的。纸很好,这样的信封,一扎得六个便士,写信人对信纸和信封都挺讲究的,可惜没有发信人的地址。信上写:‘请在今晚7点钟到莱希厄姆剧院处左边第三个柱子前等我。若您怀疑,请偕友二人同来。您受了委屈,定将得到公道。千万别带警察,带来恕不相见。您的未署名的朋友。’很有趣,摩斯坦小姐,您准备怎么办呢?”

“我正是要向你讨个主意的。”

“怎么不去呢?信上说,两位朋友,您和我,还有华生,我和华生一直在一起工作。”

她望着我,脸上带着恳求的样子,向福尔摩斯说:“可是,他愿意去吗?”

我赶紧说:“为您效力,我感到很荣幸。”

她说:“我没有别的朋友可帮忙,能有你们二位助我,真是太谢谢了。我六点钟来这儿,可以吗?”

福尔摩斯说:“最晚六点钟,我们等你,还有一件事,信上的笔迹和寄珠子的纸盒上的笔迹是一个人的吗?”

摩斯坦小姐取出一张纸说:“都在这呢。”

“你考虑得很周全,在我的委托人里,您确实是模范了。好了,咱们比较一下吧。”他把信纸全铺在桌面上,一张一张地对比着继续说道:“除了这个信封之外,笔迹全是仿写的,但是都出于一个人的手笔,这一点毫无疑问。您瞧,这个希腊字母‘e’是突出的,而字末的字母‘s’是弯曲的。摩斯坦小姐,我不想伤害您,我想了解这笔迹和您父亲的笔迹相像吗?”

“不一样,一点都不像。”

“我觉得也是这样。那好吧,六点钟,我们在这儿等您。现在刚好三点半,信放在这吧,我想再看看,可以吗?再会。”

“再见。”摩斯坦小姐用柔和的大眼睛望着我们,拿着放珍珠的盒子,走出了房间。我立在窗前,看着她轻快地走向街头,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我回头对福尔摩斯说:“她真是位美丽的女郎。”

他靠在椅背上,又点上了他的烟斗,闭着双眼,没精打采地说:“是吗?我没留神。”

我冲他嚷道:“你真是个机器人!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嘛!”

他也轻轻地笑了:“请不要让一个人的形象制约了你的判断力。对我而言,委托人只是一个单位,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感情用事会干扰大脑的正确判断。我曾经见到的最美丽的女人,残害了她的三个孩子,她的目的仅是为了得到保险金,结果处以绞刑;我认识的一位男子,他的脸面看了让人难受,他却给伦敦贫民捐献了25万英镑。”

“可是,这回……”

“这回我也不例外。定律没有例外。你也曾研究过笔迹的特征吗?对于这个人的笔迹,你怎么看?”

我答道:“写得挺清楚的,可能这个人性格坚定,并且有商业经验。”

福尔摩斯摇摇头,说:“你瞧这人写的字母比一般的字母矮,‘d’字母像‘a’,性格强的人无论怎么写,长字母也会高过一般字母。信中的‘k’字母不一致,大写的字母还行。现在我出去一趟,去了解一些情况。给你拿本温伍德的《成仁记》参考一下,这是本很不错的书。一个小时后,我就回来。”

我坐在窗前拿着书,思想并没有放在研究这本优秀的著作,却溜到方才来访的客人身上——她的音容笑貌和她的奇怪遭遇。若是她父亲失踪那年她是十七岁的话,现在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如今她正是从年少迈向成熟的阶段。我坐在那儿胡乱想着,直到脑中出现危险的预兆。我急忙坐到桌前,用一本病理学论来堵住进一步的狂想。我是个怎样的人呢?一个陆军军医,伤着一条腿,又没钱,又怎好敢有那痴想。再说,她只是这件案子的委托人,一个单位,除此再没什么了。我劝自己别傻想了,最好担负起责任,扭转自己的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