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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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经学(14)

《周易》、《春秋》特明言传授者,《易》本卜筮之书,《春秋》为国之大典,其事秘密,不以教士(此犹近代实录,不许示人),而孔子独以为教,故须明言为传授也。伏生《尚书》,何从受之不可知。孔壁古文既出,孔安国读之而能通。安国本受《尚书》于申公(此事在伏生之后),申公但有传《诗》、传《毂梁》之说,其传《尚书》事,不载本传,何所受学,亦不可知。盖七国时通《尚书》者尚多,故无须特为标榜耳。

孔子删《书》百篇之余为《逸周书》。今考《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与《逸周书?世俘解》词句相近,疑《世俘解》即《武成篇》。又《箕子》一篇,录入《逸周书》,今不可见,疑即今之《洪范》。逸书与百篇之书文字出入,并非篇篇不同。盖《尚书》过多,以之教士,恐人未能毕读,不得不加以删节,亦如后之作史者,不能将前人实录字字录之也。删《书》之故,不过如此。虽云《书》以道事,然以其为孔子所删,而谓篇篇皆是大经大法,可以为后世模楷,正未必然。即实论之,《尚书》不过片断之史料而已。

三、秦焚书。秦之焚书,《尚书》受厄最甚。揆秦之意,何尝不欲全灭《六经》。无如《诗》乃口诵,易于流传。《礼》在当时,已不甚行,不须严令焚之,故禁令独重《诗》、《书》,而不及《礼》(李斯奏言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盖《诗》、《书》所载,皆前代史迹,可作以古非今之资,《礼》、《乐》,都不甚相关。《春秋》事迹最近,最为所忌,特以柱下史张苍藏《左传》,故全书无缺。《公羊传》如今之讲义,师弟问答,未著竹帛,无从烧之。

《毂梁》与《公羊》相似,至申公乃有传授。《易》本卜筮,不禁。唯《尚书》文义古奥,不易熟读,故焚后传者少也。伏生所藏,究有若干篇,今不可知,所能读者二十九篇耳。孔壁序虽百篇,今不可知,所能读者二十九篇耳。孔壁序虽百篇,所藏止五十八篇。知《书》在秦时,已不全读,如其全读,何不全数藏之。盖自荀卿隆礼仪而杀《诗》、《书》,百篇之书,全读者已少,故壁中《书》止藏五十八篇也。此犹《诗》在汉初虽未缺,而治之者或为《雅》,或为《颂》,鲜有理全经者。

又《毛传》、《鲁诗》,皆以《国风》、《大》、《小雅》、《颂》为四始,而《齐诗》以水、木、火、金为四始。其言卯、酉、午、戌、亥五际,亦但取《小雅》、《大雅》而不及《颂》。盖杀《诗》、《书》之影响如此。然则百篇之《书》,自孔壁已不具。近人好生异论,盖导原于郑樵。郑樵之意以为秦之焚书,但焚民间之书,不焚博士官所藏。其实郑樵误读《史记》文句,故有此说。

《史记》载李斯奏云:“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此文本应读:“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者”,何以知之?以李斯之请烧书,本为反对博士淳于越,岂有民间不许藏《诗》、《书》,而博士反得藏之之理?《叔孙通传》,陈胜起山东,二世召博士诸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于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二世怒作色。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二世喜曰:“善!”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曰非所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