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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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论经史实录不应无故怀疑(6)

且也,钱币造自政府,铜器铸由贵族,碑版之立,于汉亦须功曹、孝廉以上,而在齐民者绝少,使今有古代齐民之石臼在,亦无从知其属于何人,如此而谓周、秦、汉三代,除政府、贵族、功曹、孝廉而外,齐民无几也,非笑柄而何?

钟鼎、货币、碑版三事之外,有无文字而从古相传为某人之物者,世亦不乏。如晋之武库藏孔子履、高祖斩蛇剑、王莽头三物。孔子履,其上并无孔子字样。高祖剑,未知有铭与否?王莽头,当然头上不致刻字。此三物者,武库失火,同时被焚,以其失传。谓孔子、高祖、王莽均属渺茫,可乎?设或不焚,王莽之头亦无从知其确为王莽之头也。履也、剑也,亦无从知其属于谁何也。何也?剑与履不能自言也。

又有文字本不可知,而后人坚言其为某某字者。如《西京杂记》载夏侯婴求葬地,下有石椁,铭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见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啸堂集古录》载之,字作墨团,汗漫如朵朵菊花,当时人妄言此为某字,彼为某字,夫铭之真伪不可知,即以为真,又何从知其甲为某字,乙为某字哉?今人信龟甲者,又其类也。

由此言之,求之于钟鼎、货币、碑版,而钟鼎、货币、碑版,本身已有不可信者。况即使可信,亦非人人俱有。在古器者皆不甚著名之士,则齐民又大率无有。有文字者如此,无文字者,更无从证明。如此,欲以器物订史,亦多见其愚而已矣。

夫欧人见亡国无史,不得已而求之器物,固不足怪。吾华明明有史,且记述详备,反言史不足信,须恃器物作证,以为书篇易伪,器物难伪。曾亦思“书者,契也”,前人契券,流传至后,后人阅之,即可知当时卖买之情状,虽间有伪造,考史如官府验契,亦可以检察真伪。如不信史而信器,譬如讼庭验契时,法官两造,并不怀疑,忽有一人出而大方言曰:“契不足恃,要以当时交易之钱作证。”此非至愚而何?妄人之论,本不足辨,无如其说遍于国中,深恐淆惑听闻,抹杀历史,故不惮辞费而辟之,使人不为所愚,以上斥恃器证史之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