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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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诸子(25)

《让王篇》言郑子阳遗粟于列子,据《史记?六国表》、《郑世家》,子阳之死在周安王四年,是时上去孔子之卒八十一年。列子与子阳同时,遗粟之时,盖已年老,问关尹事当在其前,关尹受老子之书又在其前,如此上推,则老、孔本同时,列子与墨子同时。然老子著书传关尹,关尹传列子,此外有无弟子不可知。齐稷下先生盛言老子,则在墨子之后五六十年。近人以为思想进步必须有顺序,然必须一国之中交通方便,著书易于流布,方足言此。何者?一书之出,人人共见,思想自不致却退也。

若春秋之末,各国严分疆界,交通不便。著书则传诸其人,不若后世之流行,安得以此为论。且墨子足迹,未出鲁、宋、齐、楚四国。宋国以北,墨子所未至。老子著书在函谷关,去宋辽远,列子郑人,与宋亦尚异处,故谓墨子未见老子之书可也。墨子与孔子同为鲁人,见闻所及,故有“非儒”之说。然《论语》一书,恐墨子亦未之见。

《论语》云:“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而《礼记》:“悼公之丧,孟敬子食食。”可见《论语》之成,在鲁悼之后,当楚简王之世。是时墨子已老,其说早已流行,故《论语》虽记孔子“天何言哉”之言,而墨子犹言天志也。

又学派不同,师承各别,墨子即见老孔之书,亦未必遽然随之而变。今按儒家著书在后(儒家首《晏子》),道、墨著书在前。《伊尹》、《太公》之书,《艺文志》所不信,《辛甲》二十九篇则可信也(辛甲道家,见《左传》襄四年)。墨家以《尹佚》二篇开端,尹佚即史佚也。

《艺文志》所称某家者流出于某官,多推想之辞。唯道家之出史官,墨家之出清庙之守,确为事实。道家辛甲为周之太史,墨家不但史角为清庙之守,尹佚亦清庙之守。

《洛诰》逸祝册可证也。师承之远,历五百余载,学派自不肯轻易改变。故公孟以无鬼之论驳墨子,墨子无论如何不肯信也。春秋之前,道家有辛甲,墨家有尹佚。《左传》引尹佚之语五,《国语》引之者一,而辛甲则鲜见称引。可见尹佚之学流传甚广,而辛甲之学则不甚传。老子本之辛甲,墨子本之尹佚,二家原本不同。以故墨子即亲见老子之书,亦不肯随之而变也。

《礼记》孔子语不尽可信,而《论语》及《三朝记》,汉儒皆以为孔子之语,可信。《三朝记?千乘篇》云:“下无用则国家富,上有义则国家治,长有礼则民不争,立有神则国家敬。兼而爱之,则民无怨心,以为无命,则民不偷。昔者先王立此六者,而树之德,此国家所以茂也。”

今按孔子所言,与墨子相同者五。“无用”即不奢侈之意,墨子所谓“节用”也。“上有义”即墨子所谓尚同也,“立有神”即墨子所谓“明鬼”也,“以为无命”,即墨子所谓“非命”也。盖尹佚有此言,而孔子引之。其中不及节葬、非乐者,据《礼记?曾子问》:“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史佚有子而殇,棺敛于宫中。”于此可见史佚不主节葬。周用六代之乐,史佚王官,亦断不能非之。节葬、非乐,乃墨子量时度势之言。尹佚当太平时,本无须乎此。墨子经春秋之乱,目睹厚葬以致发冢(《庄子》有“诗礼发冢”语可证),故主节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