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室当女狼,把叶离哥哥给扑倒!
哈哈哈哈。
一想到,等下就把叶离哥哥给扑倒了,我就夸张的笑了起来,心里乐开花了。
但是,有些事情,往往是想的很美丽,可是做起来,却很苦难!
苦逼吶。
我知道,叶离哥哥最近被他的妈妈给逼婚,逼的实在不耐烦了,就在香山的一个地方买了一套别墅,搬了出来。
我来到香山里,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别墅,耸立在那里,就认定了,那是叶离哥哥的家。
所以,就跑到旁边的墙壁,决定去翻墙。
可是谁知道,我第一次翻墙,根本技术烂到爆,翻了好几次,都没有翻成功。
我都快要哭出来了,都摔了好几次,灰头土脸的,PP都摔疼了。
呜呜呜。
不过,我是怎么都不会放弃的!
今天决定要入室当女狼,就一定要当!
嘿嘿,其实我很固执的。
最后在我冒着屁股开花的不屑努力下,终于翻过去了。
心里乐开怀了。
站在别墅的花园里,像是做贼的一样,看了看四周,以及眼前的大大别墅。
发现,整栋别墅,就只有二楼的一个房间,灯是开着的。
在晴桑姐姐,也就是叶离哥哥嫂子那里得到了情报,说叶离哥哥,最少过了零点才会睡觉的。
现在才十点,所以那个房子里的,一定是他!
我握了握拳头,告诉自己,冲了,当女狼,魏语锌,你行的!
别看我这么彪悍,其实心里很紧张的。
困难的爬楼……
我真的第一次干这样的事情,哭。
不过,索性这次爬的很成功,一下子就爬到阳台上去了。
我深呼,一口气,就大叫了一声,推开阳台的门,直接冲了进去……
可是谁知道,里面的人竟然不是叶离哥哥!
我当时就吓傻了,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个就直接,一掌把我劈晕了!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还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就直接被他劈晕了!
晕倒的我,却怎么也想不到,因为这场阴差阳错,而开启了,我和他的奇妙缘分!
他叫做蓝拓琛,表面上看,是一个很危险很深沉的人,可是他的内心,却是非常善良,非常细腻的!
这完全,是我和他相处下来,所了解来的。
因为,我被他劈晕之后,她把我放在了他的床.上,而他则坐在电脑前,做到天亮。
孤狼寡女,他却对我什么都没有做。
而且,我那打扮,以及当时那场景,我根本就是来当贼的,反正怎么看都不是好人。
可,他却什么都不对我做,而是把我放在了他的床.上,安然的过了一夜。
甚至是,我第二天早上醒来,他也不问我,我从哪里来,昨天要干嘛。
甚至我撒泼,对他拳打脚踢,他也只是沉默着。
而那一次,我在他的家里赖了三天!
因为学校放假嘛,我就和妈妈说,在同学家里玩。
我为什么要死活赖着呢?
哈哈,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就觉得,这个人好好玩……
死板深沉,像个木头人一般。
“木头人,为什么你老是对着电脑呢?”
“木头人,我肚子好饿,你们家怎么什么都没有?”
“木头人,为什么电视没网络?”
“木头人,我拜托你,回答我一句话,可以不?”
那三天,我在他家里,叽叽喳喳,完全像是个入侵者一般,把他的家,给搞的鸡犬不宁。
可是,他就真的和木头人一样。
就对着冷冰冰的电脑,死活不回答我一句话。
我就很生气,很懊恼!
于是乎,我就穿回了,来他家的时候,穿的衣服。
嘿嘿……
他虽然不和我说话,但是他人很好的,找佣人,给我弄来了几套衣服,让我有的换。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个陌生人,这么理直气壮的赖在他家里的原因。
他这个主人,都有意思,让我留下来,我当然要留下来啊!
不够,现在我真的被他给闷死了。
一句话都不和我说,任由我闹腾。
起先一两天还觉得好玩,多了就觉得无聊了。
所以,我还是要离开。
“本来我要找我的叶离哥哥表白的,可是找错了房子。
所以,我现在还要去找他,跟他表白。
只不过……你知道,他房子在哪里吗?”
我歪着头,看着视线都在电脑屏幕上的蓝拓琛问道。
蓝拓琛突然抬头看着我。
都不知道,那时候的我,被他那带着深沉的目光一看,都给吓到了。
第一次……
看到有一个人的目光,那般深沉凛冽,让人心颤。
我吞着口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而他看着我,低沉的嗓子开口说道:“走出大门,向左走,蓝色别墅。”
这是我,从他见面到现在,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很低沉,很有沧桑感。
但……
很好听!
“哦,好。”我就傻乎乎的点头。
然后,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出了他的别墅,来到了,叶离哥的家。
蓝色的别墅……
简单低调。
是叶离哥的风格。
一想到,等下要见到,喜欢好久的英雄,我心里就激动,就澎湃着,其他的事情,就直接抛到了脑后。
那一刻……我是完全把蓝拓琛这个人给忘记了。
然后屁颠屁颠的来到别墅门前,十分欢乐的按了门铃。
按了门铃,我就后悔了。
我不是要,化成女郎,潜入叶离哥的屋,怎么就按门铃了?
而,就在我懊恼的时候,门就打开了。
我一脸的沮丧。
而叶离哥则,一脸轻松自在的笑容。
我就想不通了,他明明和叶宸哥是双胞胎,穿着打扮品味都和叶宸哥一样。
可是……
性格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叶宸哥是那种,不苟言笑,只对着晴桑姐姐和宝贝诺会露出宠溺的笑容,其他时间,几乎看不到他的笑容。
而叶离哥就不一样。
他总是每时每刻都在笑,而且那笑容……啧啧啧,真的好妖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