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求索:董克仁法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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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议中国人的“执法理念”之六

律师是干什么的?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是替人打官司的,律师是替人辩护的等等,都知道,一般律师为人工作是要钱的,也就有人说,律师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在刑事辩护工作中,律师的责任是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辩护中根据案情做出罪轻或无罪的辩护。

但是在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中,由于律师在一般人眼睛里是替坏人说话,好像是和坏人是一伙的,甚至于就是坏人本人,把被告人和律师混为一谈,从而把对被告人的痛恨变成了对律师的痛恨。本人曾经历过法庭休庭后被害人的家属追打律师的情景,难怪现在好多律师不愿意接刑事案件,一方面刑事案件挣钱少,另一方面刑事案件律师风险大,在风险方面不仅有可能受到被害人一方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像李庄这样的“黑律师”还有坐牢的风险!

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当自己遇上麻烦时,往往最先想到的是先请个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替自己说话!

在我国,律师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律师制度是个舶来品,但发展很快,特别是人权人宪,在尊重和保护人权日益受重视的中国,律师制度已经必不可少,这也是现代法制文明的一个象征,因此还是希望我们的国人理性地看待律师制度,正确的看待律师,特别是善待律师,让广大律师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记于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