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养胎保胎胎教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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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二、养胎篇(9)

由此可见,孕妇不可任意节食。怀孕5个月以后,每日至少需热能11340~11760千焦,这些热能可由饮食总量中获得。要保证充足的蛋白质(比正常人多15克),适量的脂肪、糖、铁、钙和维生素的供应,需多吃鸡、蛋、鱼、瘦肉、猪肝及乳类、杂粮、豆类、新鲜蔬菜、水果和海产品等。要合理调配饮食,注意调换花色品种。不挑食,不偏食,这样才能满足妊娠期的需求。当然,孕妇摄取营养也要合理、适度,那种认为无论哪种营养品,只要吃下去就是好的,甚至认为吃得越多越好的观点也是片面的。而顾虑难产,任意节食就更不可取。其实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只要胎儿的头能通过母亲的骨盆,那身体的其他部位即能顺利通过。出现难产、异位产,主要是胎儿反应不好,在经过产道时,不能反射性旋转身体的缘故。专家们一致认为,难产不是胎儿太胖的结果,而是胎儿神经发育不良所造成的。

孕妇忌偏食

1985年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与中心妇产科医院合作,对几十名生育畸胎的妇女进行头发微量元素测定,发现这些妇女头发中锌、铜、锰、钙、硒等微量元素的含量都明显低于同龄健康妇女。经调查,发现这些妇女平时多以素食为主,或者偏食,不但鱼、肉不吃,就连鸡蛋也很少吃,加上怀孕初期,妊娠反应强烈,难以进食,从而使母体得不到必需的微量元素,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出现畸形。在医生指导下,其中部分妇女进行3~6个月饮食调整,偏食的妇女纠正了偏食。在她们膳食中,适当增加一些瘦肉、海产品及蛋类等,这些动物性食物中,含有丰富的锌、铜等微量元素,而且容易为人体所吸收。对她们的头发,每3个月化验1次,在头发微量元素含量达到正常后,再进行怀孕,并在孕期中补充足够的锌、铜等必需的微量元素,使胎儿正常发育,不久,有5名妇女生育了健康的婴儿。

由此可见,妇女偏食,体内营养素不全,是会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因此,妇女在准备怀孕和孕中,都不要偏食,以便摄取全面的营养素。

孕妇偏食的害处很大。它会造成人体中某种营养素的过剩和缺乏。只有饮食的多样化,才会保持人体所需营养素的平衡。食物多样化,一方面可以使各种食物的营养之间起到互补作用,满足人体的需要;另一方面,各种食物搭配吃,还可提高各种食物之间的营养价值,提高人体的吸收能力,使食物对人体的发育和功能的发挥起到更大的作用。

比如,有的人吃肉过多、减少了植物食品的进食。植物食品含不饱和脂肪酸和大量维生素,这些是人体特别是人脑的有益营养品,显而易见,光喜好吃肉,减少了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的吸收,对胎儿大脑发育是不利的。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C、维生素B、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糖类、蛋白质和钙等矿物质,主要都在植物食品中,孕妇如果植物食品食之过少,与胎儿发育的营养素不协调,就会损害和妨碍胎儿的正常发育。再者,吃肉过多,会使孕妇和胎儿体重过大,容易造成难产。同样,过少地吃肉类,也会使孕妇营养不全面。动物脂肪可以向人体提供所需的脂溶性维生素以及脂肪酸等,这些物质对胎儿的皮肤、骨骼、视力的发育作用极大。人体所需的热能也应由动物脂肪供给一部分,人体所必需的优质蛋白,也要靠动物食品供给。

孕妇在其他物质上也不要偏食。有的人不爱吃鱼,可是鱼对孕妇对胎儿很有益处,有利健脑,有利于心脏,不可少食;也有的不爱吃海产品或不愿吃水果,这都是不利于摄取人体和胎儿生长的足够营养素。所以,孕妇千万不可偏食,偏食带来的危害很大。

孕妇忌滥吃补品

一些妇女,尤其是平时体质弱的妇女,怀孕后觉得自己腹中的胎儿生长发育全靠自己供给营养物质,“一个人吃,两个人用”,于是害怕自己身体吃不消,又怕宝宝长不壮,又因自己有富裕钱,于是就大买滋补药品吃。比如,吃蜂王浆、鹿茸、鹿胎胶、鹿角胶、胡桃肉、胎盘、洋参丸、蜂乳、参茸丸、复合维生素和鱼肝油丸等等,选着吃,以求能使自己身体强壮,力保胎儿顺利生长发育。其实,这种滥用滋补药往往是弊多利少,常常造成事与愿违的不良后果。比如大量服用蜂乳可导致严重腹泻,并会诱发流产;吃了人参,就会出现热证。此事不可小看,更不能轻举妄动。理由是:

①任何药物,包括各种滋补品,都要在人体内分解、代谢。这就引起一方面分解、代谢不了,使很多器官难以承受,消化不了,便会出现问题,或腹泻,或发胖,或中毒,给人体带来危害;另一方面,有的滋补药品是含有毒性的,食用多了,也必然中毒。也就是说,会在人体内引起不良反应和过敏反应。没有任何药物是对人体绝对安全的。如果用之不当,即使滋补药品,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对孕妇和腹中胎儿带来种种损害。蜂王浆、洋参丸和蜂乳等大量服用时,均可引起中毒或其他不良后果。鱼肝油若被孕妇大量服用,就会造成维生素A、维生素D过量而引起中毒。

②母体摄入的任何药物,都会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直接影响胎儿的发育。妊娠期间母体内的酶系统会发生某些变化,影响一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使其不易解毒或不易排泄,因此比常人更易引起蓄积性中毒,对母体和胎儿都有害。如果服用鱼肝油中毒,可引起胎儿发育不良或畸形。有些滋补药物还会引起流产或死胎。

③除以上所述的滋补药品外,还有一些大补的食品,如桂圆、红参、黄芪炖鸡或炖鸽子等食物,多吃了也是有害无益的。一般地说,大补食品吃多了可致胃脘不适、口唇起泡、烦躁不安,甚至可致流产。

任何滋补的药品和食物,都不如孕妇以食为主,多吃些营养丰富,花样繁多的饭菜,从中可摄取胎儿和孕妇所必需的供给大量蛋白质、脂肪、糖、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的食物。只要孕妇吃得好、吃得全、吃得香,就可以对自身和胎儿补充足够的营养素,母亲就会身体健康,胎儿就会正常生长发育。

孕妇保胎应忌的食物

古医书《备急千金要方》说:“儿之在胎,与母同体,得热则俱热,得寒则俱寒,病则俱病,安则俱安,母之饮食起居,尤当慎重。”这就是说,饮食对胎儿影响极大,要求孕妇必须慎重;在饮食上应避免食用对胎儿不利的食物,以保证胎儿正常发育。《时病论》还进一步指出:“清肠之槐花,去寒之姜、桂,利尿之米仁皆为犯胎之品,最易误投,医者不可不敬惧乎。”总结历代有关孕期饮食不利保胎而应禁忌的经验,按照食物的性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活血类——导致流产

活血类主要有山楂、蟹爪等。这类食物能活血祛淤,调解堕胎。如《本草疏经》谓山楂能“行经气,消淤血”。现代医学也指出,山楂对妇女子宫有收缩作用,孕妇大量食用,易刺激子宫收缩,导致流产。《本草纲目》谓蟹爪能“堕生胎,下死胎”。以上孕妇应忌食。

(2)滑利类——导致流产

滑利类主要有冬葵叶、落葵、苋菜、马齿苋、薏苡仁等。这类食物能通下焦,伤损肾气,使胎元不固。《本草图经》说冬葵叶“食之胎滑易产”。《本草纲目》谓马齿苋“利肠滑胎”,谓苋菜性冷利“滑胎”。薏苡仁味气寒,其性冷利,《本草疏经》谓之“妊娠禁用”,现代医学指出,薏苡仁对子宫有兴奋作用。凡上述滑利类食物孕妇都应忌食。

(3)辛热类——破血堕胎

辛热类主要有肉桂、干姜、胡椒、花椒及鳗鲡鱼等。这类食物能助热动火,旺盛血脉,伤损胎元。李时珍就说过“桂性辛散,能通子宫而破血”。《随息居饮食谱》谓胡椒“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破血堕胎……故孕妇忌之”,谓花椒“多食动火堕胎”,谓鳗鲡鱼“多食助火发病,孕妇忌之”等。故辛辣食物孕妇应慎食。此外,还有酒、麦芽、鳖肉等孕妇也应忌食。《日华子本草》谓麦芽“下气,消痰,破淤结,能催生落胎”。

以上凡是忌食的食物,绝对不能食用,慎食的食物可酌情食用,但原则上应尽量避免食用。

忌忽视孕期精神卫生

生儿育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了受生理、病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外,还受感情、情绪等心理因素的制约。夫妻的心理状态对胎儿的优生有很大影响。

近年来有研究认为,心理状态的变化直接影响人体的生理、生化及免疫系统。德国心理学家曾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出生的婴儿进行调查,发现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有明显变化:1933年希特勒上台之前7年内为1.25‰;希特勒执政7年为2.38‰;1940~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为2.58‰;1946~1950年战后最困难的5年内为6.50‰。分析其原因:一是由于战争时期人们颠沛流离,严重营养不良;二是受战争影响,精神长期焦虑而引起的。在临床观察中还发现,男性精子的活动状态与人的情绪及其行为特征是有一定联系的,女性卵子的成熟过程也受情绪的直接影响。

情绪通过三条途径影响人体的内环境:一条是从大脑至下丘脑。大脑的信号传至下丘脑,下丘脑主管分泌性激素,直接影响精子和卵子发育,也包括性器官发育。再一条途径是肾上腺。肾上腺髓质是内分泌器官,分泌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与人的代谢有关。第三条途径是心理学研究的课题,即神经介质。这是从中脑、脑干产生的,对全身许多功能都有影响。因此,男女双方从婚前到婚后及至受孕,都应注意精神卫生。同房前半个月的心理状态对卵子都有一定影响。所以,两性交媾,应在情绪最饱满的时候;受孕,则以双方都达到性高潮时为好;孕期,在母亲的视觉和脑海里应该充满美好的景象,夫妻双方相互爱慕,争取达到最佳心理状态,这对优生一定会有极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