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LOL之我的狐妖女友
21667900000020

第20章 和女神共进晚餐

必胜客。

大概前两年,这种高端洋气的店子才进入我住的这座小城,在此之前,大圣都是对着电视里那一撕开就能看见千丝万缕芝士的披萨,口水横流。

当然,这家店开业之后,由于那昂贵的物价,大多数时候大圣还是对着店外海报上连着千丝万缕芝士的披萨,口水横流。

我虽然不是吃不起,不过对西餐真的没什么兴趣,像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我宁可去吃里面那被据说超级难吃的饭……

既来之,则安之,我坐在必胜客的座位上,特意挑了一个靠里,又是沙发座的位置——舒适而隐秘,这类的座位一向被称为约会黄金地段。

可是心好乱,从出家门起,就没有平静过一点。

萧佩佩换上了一件漂亮的蓝色连衣裙,鹅黄色的小外套稍稍抵挡了些随着暗下的天色,渐浓的凉意。

北方的夏天就是这样,热得快,太阳西沉时凉得也快。

简单地点了几样,饮料、披萨、小吃,还有女孩子去西餐馆必不可少的小糕点。

我笑着夸她这身裙子很衬气质,上衣和裙子的颜色很搭,看起来很漂亮。夸她是我们班公认的班花。

佩佩笑着说谢谢,一边还嫌我的溢美之词太过虚伪。

“林熙,对不起啊……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提这个做什么啊?凭咱的交情,这有什么的。”我豪迈地灌了一口可乐——佩佩很体贴地没有点酒,不过看着那几百几百的红酒价格,我就觉得还是算了吧。

“你为我受这么多次伤,我真是,不好意思啊。而且我担心,程霖那家伙……他,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低头看着自己高脚酒杯里的“蓝色梦幻”,不知用什么调和出的,清新的蓝色的汽水,看起来倒像是鸡尾酒,整个和她的气质很搭配。

我看见她咬了咬吸管,继续说:“林熙,你第一次可以靠运气,第二次也可以靠运气大难不死……可是,你不可能每次都……”她的嘴唇颤了颤,目光闪烁起来。

“没事啊,真的,谁让你是……”

橘黄的光把店子内部笼罩在一片暖色调里,被吊灯玻璃的边棱折射,又被桌子上面的玻璃杯层层反射折射,这样散乱的暖光,看起来有几抹迷醉的味道。

许多话,似乎也情不自禁。

我看着佩佩那等待我后文的眼神,想说,“谁让你是我喜欢的人”。我相信,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光线,空气里这样宁静的钢琴曲,表白成功的几率绝对早已爆棚。

“其实我……”

一部**丝逆袭片的剧本,就这样简单地被导演推到我的眼前。

触手可及。

可是我脑海里忽然闪过的,是一双闪耀着一层晶莹的琥珀色瞳孔,是一对会在开心时立起、难过时没精打采地耷拉下去的狐耳,是一个为了救我,忍着烈焰焚身的剧痛,透支魔力的女孩——

阿狸。九尾妖狐。

“其实我,以前一直挺喜欢你来着。”我故意把口气放得很轻松的样子,可是这样的呃话。无论念得多轻,也终究避免不了沉重。

这种事情如果传出去,我肯定会被所有人嘲笑,一个**丝,居然以这种可笑的方式,婉言拒绝了他的女神。当然,我知道大圣绝对不会笑我,他会震惊地关不上那张大嘴,然后说,“卧槽,熙哥,NB啊!”

萧佩佩的目光,刚才那种期待下文的目光,黯淡了下去。她低头盯着杯子里的饮料,咬着吸管,半天才低声说了一句:“嗯,我知道。”

尴尬开始在气氛里蔓延。

西餐,灯光,音乐,这一切仿佛都是为我准备的,可现在,一切似乎都白费了。原本浪漫的钢琴曲,在这尴尬的气氛里,反而让突兀的心跳声太过清楚。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坐着,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默默的,直到杯子里的饮料慢慢见底,好像慢慢流逝的时光。

“谢谢。”她说。

“没事,唉,你看我弄得,多尴尬……”我自嘲地笑着。

坐了一会,佩佩喊了服务员结账,我抢着付了钱,实在不好意思再让她破费。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走出必胜客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夜风很凉。

“不用麻烦了,我坐出租车回去就好。”萧佩佩说。

“那我送你上车。”我在路边帮她拦了一辆车,把她送上车,看见出租车渐渐驶远,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就这样再次遥远了开来。

突然有那么一点后悔。

我也说不清楚。

在萧佩佩和阿狸之间,我最终选择了阿狸。可是,阿狸终究是来自于那个神秘的瓦罗兰,那个我丝毫不了解的魔法世界。

而那个叫尼奥的黑衣外国佬的出现,已经开始表明,其实对于程霖,这种称霸一方的恶少,根本算不上多大的麻烦。真正的麻烦,是这个世界庞大的根系里,隐藏在地下的组织,那些跟超自然力量打交道的组织,无论如何,阿狸对于他们而言,都不可能作为如同这个世界的原居民那样的对待。

被监视、被限制、被视为隐患。甚至可能已经有不少科学家正在打她的主意,用来进行惨无人道的科学实验……

这些也并非最重要的,只要我和阿狸一起面对,无论什么的麻烦我都不会畏惧。但是,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

我清楚地记得,在英雄联盟的背景故事里,阿狸是误打误撞变成人形的,可惜她控制不了自己的魔法能量,所以她走到哪里都有男人被魅惑被勾魂……

那么,我对阿狸的喜欢,也只是,被她外放的魔法能量魅惑的结果吗?

唉,这种不合常理的疑问,怎么能用常理推断呢?

我忽然想起了死宅大圣,他成天不是上学就是宅在家里看日本动漫,也许凭借他那中二的超自然知识可以解释?

我打给大圣,大圣受宠若惊地没等忙音响第二下,就接了。

“喂,熙哥,怎么了?”

“大圣,我最近在网上看漫画,话说,如果女主角的外表,自带魅惑法术的话,男主角怎么才能知道自己是喜欢她,还是被魅惑到的呢?”我绞尽脑汁才编的这么详尽又不露马脚。

“啊?”大圣在那边思考了一下。“我觉着,如果分开了,看不到,就不喜欢、不想念的话,当然是法术的效果了。不过分开之后,还是喜欢的话,当然就是真的喜欢了。哪有法术能一直生效,但是感情什么的,是不一样的吧……”

感触瞬间击垮了我。

现在的阿狸,就在我的脑海里,再清晰不过的存在,挥之不去。即便看不见她的脸,也是这么想念。想和她一直在一起的冲动,就算不见面,也是这么强烈、明晰地涌动在心头。

“我了个草,大圣,你活这么大,今天第一次说了句明白话!”

“哎,熙哥,你这看的什么漫画,给我推荐下啊。”

“大圣,哥还有事,以后聊!”

“哦。”

我迈开步子,现在就想更快一些,飞奔回家去。

阿狸,我喜欢你!

……

正在这时,脑后突然一股钝重的疼痛,我痛叫一声,向前倒在地上。

意识里最后听见的声音,是没挂的电话里,大圣焦急的大喊:“熙哥!熙哥!你他妈怎么了!”

我张张嘴,却连吐出一个字的力气,都使不出来。

我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