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妙笔生花的佳作。妙在以下几点。
1.作者用第一人称,以狼的角度展示人类不重视环保、生态问题的严重性。
2.将狼的心理描述得自然而极有情趣:(1)怕咬了人粉嫩的脖子中了化妆品的毒;(2)做只羊也不至于断子绝孙;(3)女主人把它当做无家可归的狗,而她家的牧羊犬也认不出它是狼,写出妙句“不知是她退化了,还是我身上已没了狼味”;(4)看电视的情景安排得恰当而巧妙:先是羊圈,引发狼的“做只羊也不至灭种”的联想;后是森林,引发狼一阵激动,但发觉不过是从前拍的镜头现在作为资料映出时,狼心凉了。有趣的是,女主人也在怀念森林,并唱起了抒情歌曲,歌曲动情之至,狼哭了。于是勾画了一个文笔极美又回味无穷的结尾。
3.一个精彩的开头和一个同样精彩的结尾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最后的一匹狼
高一年级赵娜
当森林变成了过去,当巢穴变得凌乱,我回头望了一眼曾经的森林。开始了我———最后一匹狼的流浪生涯。
我小心翼翼地来到城市,蜷缩在墙角,我饿得眼也绿了。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盯着他们粉嫩的脖子,我多想扑上去咬一口。可我不敢,即使他们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我深知这种所谓高级动物的厉害———整片森林都没了,那么庞大的狼族也消失了,我一条饿狼算什么呢?唉,算了吧,我不想用生命换取一顿晚餐。哼!有什么了不起,瞧那些人的脖子白得什么似的,不知糊了多少化学药品,不吃还安全些———至少不会中毒身亡。这样等待着,我放过了一个个人,甚至他们身边的猫儿、狗儿的。
后来,我被一个女人领回了家,她把我当成了一条无家可归的狗。哈,笑话!我是狗?一条青灰色夹着僵硬尾巴的狗?更可笑的还在后头,她竟然让我和她家的牧羊犬生了一窝……狼?或许是狗,也许是狼狗吧!天知道咋了,一个牧羊犬竟然分不出我是狼,不知是她退化了,还是我身上已没了狼味,不过我已没心研究了。
看看电视,不知那些人从哪儿拍的羊圈,几百只羊关在一起。我忽然想到,当只羊也没什么坏处,它们的家族不是很兴旺的吗?至少它们不会断子绝孙———只要人类还需要它们。女主人换了个频道,我一下子激动起来,那上面是森林!可一抬眼也瞅见了屏幕上“资料”二字。不知怎的,女主人关了电视,也许她也怀念森林吧!她唱起了歌,“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狼会哭吗?我哭了。
(本文刊于《鸣钟文学》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