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苗疆的金蚕蛊毒。”
萧方说罢,抬起他那如鹰鹫一般的双眼,扫视着船上的众人。
“而那个真正的凶手,就隐藏在你们这些人当中。”
“就算凶手在我们之中,那你又怎么能找出她来呢?”
“很简单,”
他说道,
“你们先随我下船。”
说罢,萧方当先而行,跳下船来。船上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所措。还是一个年龄较长的女弟子说道:
“好!我们就下去跟他见个究竟,若是确有其事,我们就齐心协力的把凶手找出来,免得在船上她再相害大家。若是没有,我们人多,也不怕他耍什么幺蛾子。”
船上众人听罢,齐声赞同,便随她一齐下去了。这四十六个人加上刘洛书和小铃铛,一共四十八个人都跟在萧方的后面,来到了一处较为宽阔的地带,众人随着萧方的脚步停了下来。
“我有一法,可以找出凶手。”
“什么办法?”
刘洛书从旁问道,
“大家听我说,”
他先清了清嗓子,干咳一声,于是说道:
“大家五五成群,围成一个圆,两边间隔为一人最好。”
于是大家为了撇清嫌疑,纷纷都按照他说的做,五五成群,围成一个圆,一共九个圆另多出一人。小铃铛看到这里,突然灵机一动,走到萧方的身边,和萧方耳语了几句。萧方听罢,立刻便喜逐颜开,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低声暗骂道:
“蠢才,蠢才!”
于是又看向众人,大声喊道:
“对是对了,不过不是所有人一齐,而是先出来五个人围成一个圆,走到我们这里,然后我们检查完毕后,再换成另外的五个人。”
那四十六个人听罢,面面相觑,明显已经感受到对方脸上的不愉快与厌烦,突然一个身材修长的妙龄女子走出人群,直视着萧方,叫道:
“你这匹夫,可是在戏耍我们!”
萧方听罢,连忙摇头摆手,说道:
“我都已经下令把你们放了,还来戏耍你们做甚?”
那女子听罢,思付道:
“倒也有些道理。”
她又回头看了看她的同伴,突然一个身穿绿色华服,头梳双髻的妙龄女郎走了过来,在她耳边耳语两句,便又走回人群之中了。之后,身材修长的女子沉吟了一下,似乎是在组织语言,
“如果你找不出凶手,你要怎么办?”
她目光锐利的看向萧方,突然问道,
“就凭你的这句话和刚才的行为,我敢肯定,凶手一定就在这里,而且就隐藏在你们这些人中。”
“老匹夫,人明明就是你杀的,我们在这里的很多人都看见了。如今你又耍赖,编造出还有另外一个你所谓的真正的凶手,试图为自己洗脱罪恶,免得背上杀人罪名。”
“而我们呢?我们这些毫无能力作案的女子,还没等到回家见到父老乡亲,就要先在这里,在你那无凭无据的推理论证之下,背着黑锅,当着替罪羊。凭什么?”
人群中一个身材矮小,目露凶光,牙尖嘴利的女孩儿,蹲在人群的最边缘,看着地上的沙子,就像自言自语一般,说出了这样的几句话。萧方没有看清楚她长什么样子,也没有生气,而是心平气和的说道:
“也许一切的一切都如你所说,但是如果心里没鬼,又何惧于这短短几刻钟的检查呢?”
“如果你们当中真有凶手,那么在船只开驶之后,你就能肯定她不会在你们的饭菜和饮水之中下毒?如果到了那时,就不是仅仅死了桑白叶那么简单了。”
“也许你说的对,但万一你把这出戏演成了闹剧,你不会甩甩袖子就走人吧!”
那个身材修长的女弟子又说道,
“那你们的意思是什么?”
那女弟子先是撇了撇嘴,轻蔑的说道:
“要你的命,也不至于,起码你也应该留下些东西。”
萧方听罢,哈哈大笑,冷冷的说道:
“好!就这双手,如何?”
那个蹲在一旁的女弟子“桀桀”一笑,笑声极为阴森恐怖,她叫道:
“好!果然是条汉子。”
说罢,站起身来,随便拉了四个人,就向着萧方走了过来。这时,大家才看清她的长相,矮小的身材只到别人的腰部,蓬乱的头发随风摆动,看起来脏兮兮的,她没有眉毛,但在左额处接近发际线的地方,有一处深青色的类似于胎记的地方,她的右眼下面,接近鼻翼的地方还有一处两寸长的刀疤,像是和别人打斗时弄伤的。
她当先走了出来,小铃铛认得她,随即惊呼一声,叫道:
“你……你……你,”
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刘洛书赶紧牵住她的手,试图安慰她,入手处温凉滑腻,柔润无骨。小铃铛忽然感觉有人在抓她的手,急忙把手缩了回来,一个闪身跳了出去,两人四目相视,一时间面红耳赤,竟然说不出话来。
“小岛主,你是不是认为我已经死了?”
小铃铛听到这句话,有面容惊惧的看向那个容貌丑陋的女人,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在所有人都认为我已经死了的时候,我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是不是很不可思议啊!”
她狞笑着说道,
“要不是那老不死的先给了我一掌,将我打晕了过去,我现在恐怕早就成了那头大熊的腹中餐了。还好,她将我打晕了过去。”
说罢,她又狞笑了起来。
“她是什么人啊!你这样怕她?”
刘洛书在旁问道,
“她……她是个恶魔,是个吃……吃人的恶魔。”
时隔多年,小铃铛依旧惊惧的说道,
“我告诉你,我不但没有死,而且还在伙房找到了一份差事。虽然是一些劈柴烧火的差事,但我还是活过来了,而且一藏就是十三年。”
小铃铛不敢直视着她,她一边说话,小铃铛就一边往刘洛书的身边靠。
是什么事情让小铃铛如此害怕?事情还得说回到十三年前。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已经六岁的小铃铛,对那些针线女工并不感兴趣,所以在母亲打瞌睡的时候,她偷溜了出来,来到了她最喜欢去的地方“后花园”。
后花园很大,有着奇花异卉,矮木灌丛,还有那松木桥下,跃然于水的金鱼。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挂在两棵柳树中间的秋千,那是她最喜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