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女人香:我那无法抗拒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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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步行街口

我不是做生意的料,这点我很清楚,我没有舅舅那样的亲和力,也没有老头子的那种魄力,而且我知道,不管我如何努力也不会有的。

舅舅说的什么婚纱摄影的前景,我看不到,我的眼界很窄,没有舅舅商业方面的洞察力,我不但没有眼界,而且是个很笨的人,就像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一样,总是围着一个女人没完没了。

按老头子的话说,是总盯着脚面看不远的那种人,不会有大出息的人。

因此我注定是成不了他们期待的人,成不了一个商人,也成不了一个道上混的风云人物,就连做一门技术,我也未必能做的好,和大部分的人一样,不对,不如大部分的人。

就像如今一样,除了我的老婆之外,我跟绝大多数的人处不来。我选择去学摄影,顺着舅舅的意图,与理想,信念,前途这种东西没有一点关系,我去,不过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在市生活的女人而已。

舅舅问我:“去那个城市想好了吗?任何城市,我都有朋友。”

舅舅经商,生意做到了全国各地,各个城市都有朋友,他这些年做婚纱生意,认识的人多的是。

“去市,我以前待过,有几个朋友。”我对舅舅说,我去市的目的就只有一个,我对舅舅撒谎,我经常对人撒谎,我习惯。而且我尽量表现的很自然,我能做到这点,如果我不愿意表现出真实的情绪,很少有人能看的出来,这就是我在宁县混了三年学到的最多的东西。

老头子怪怪地目光看着我,他知道我为什么会选市,他是真正的人精,了解我的所有事情,就好像住在我的大脑里,始终跟在我的身边一样。好在老头子没有把这事告诉我的舅舅,要不然的话,我一定会脸红,我没有看老头子,把脸别到一边。

“好,给你这个,去找这个人,就说是我介绍的,他会照顾你的一切,他是我的合作伙伴。”舅舅从他的皮包里,拿出了名片夹,把一张名片递给了我。

我收起了名片,对舅舅说了句谢谢,不知道那个女人为什么抛弃我和老头子,但对舅舅我很喜欢,他是我不多的亲人之一,而且他很亲切,没有拿长辈的架子,我喜欢那些不摆架子的人。

舅舅在宁县只逗留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走了,舅舅很忙,他有很多事情要做,要跟人谈生意,还要管理工厂,据我所知,他还要负责婚纱的一些设计,要不是这么忙的话,他的生意也做不了那么大。

“说实在的,我看不出他有什么过人之处,跟普通的小老板没什么区别,你说他是大老板,是不是骗我玩呢,我感觉他说他很忙是装出来的,他是怕你吧。”

这是第二天清晨舅舅走后,我对老头子说的话,我看的出来,舅舅在老头子的面前有些拘谨,就像我第一次见到柳南山那样的人物一样。

“哈哈,成精的狐狸变成人,凡人是看不出来的,真正的大老板丢到街道上你是看不出来与众不同的,因为人家修练成精了啊,你舅舅修成精了,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别说你了,就连我都看不出他是做大生意的料,不过他还真是生意做的到处都是,不信的话,你去问你柳叔的儿子柳小道,他这些年跟你舅一直有打交道。

你有没有看过关于比尔盖茨的评论,有人评论他说,把他丢在人群中,跟平头老百姓没任何区别,人家那叫满水。像你这样在社会混上两天,以为自己了不起的人,走在街道上才会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知道那是什么吗?半瓶水。”

老头子戏谑地看着我,他时不时的会讽刺我,我也不生气,在他的面前,我那点自尊不需要努力去维护的。

“靠,又扯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真烦人,我走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我对老头子说。

随后我背着前一夜准备好的行李,说是行李都有些对不起行李两个字,只不过一件双肩包出了门,包里是几件衣服,还有那一瓶星星,三百六十五颗星星,我为什么要装着那瓶星星,我自己也说不好,我有时候会想,也许那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不多的牵挂。

我的心思很复杂,但出行我喜欢简单。

老头子说我是他的儿,我像他,在某些点上倒是让他给说种了。比如在这种事上,他从来都是个大尾巴狼,不像别人的父亲一样,关心东西带了没有,要注意身体,注意安全。

几年前我觉得他这样不够温暖,不像个父亲,我希望他向别人的父亲一样,关心我的吃喝,关心我的身体,那时候经常有一种感觉,自己是后娘养来,但现在我不这么觉得,我二十多岁了,懂得照顾自己了,也讨厌了烦人的细节。

老头子这样的干脆和不唠叨倒是省了我的心烦。

第一次离家出走的时候我十六岁,没什么感觉,那时候傻乎乎的,觉得男人志在四方,出去比待在家里要强的多。但这次不太一样,心里感觉有些失落,不是因为丢下了好不容易混出的地位,那地位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从来没有当回事,放弃了那些东西,只会让我轻松。

让我失落的是我家老头子,又要把他一个人丢下了,这是人类的正常感情,有时候我还是蛮孝顺的,毕竟这世上最亲的人就老头子这么一个,不管我发生什么事,最牵挂我的人,也就他一个,我可不觉得跟我后边做过事的那些兄弟会记挂我,那群人说不定巴不得我走呢。

至于晓雯和白雪,可能会记挂我一阵子,但我清楚,对我的记挂,也不会长久,我是一个没太多感情而且很消极的人,在我的认识里,别人都跟我一个鸟样。当然这得把一个女孩子除外,我这次会去看的那个让我思念了三年的女孩。

我一向喜欢独来独往,我融入不了人群,就算融入人群,那不过是表面上的。所以和我来宁县一样,我走的时候依然是一个人,从宁县从汽车到市,再换火车到市,去找舅舅给我介绍的摄影培训学校,去找舅舅给我的名片上的那个人,老陈。

但我的第一站并没是学校,和父亲说的一样,我应该去看看那个女的,好让自己死心。

我站步行街的街口,那家让我失落的婚纱店所在的地方。我希望她不在那里上班了,也希望她在那里上班,我就是这么矛盾,我也说不好******是为什么。

三年了,很多东西都应该变,难道不是吗?就像我对她的思念,从想死到烂活着一样。

天气太热了,我买了一瓶结了冰的雪碧,在一栋高大建筑物的荫凉处一边喝一边抽烟,看着寥寥无几的行人。

我看到一个背着双肩包,齐肩长发的漂亮少女,那女孩个头不高,顶多一米三四。那么热的天,她却看上去很有活力,穿着帆布运动鞋子,一条牛仔,一件浅蓝色的短袖衫。

她把十块钱丢在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的面前,那女孩抬头对她说了句:“谢谢姐姐。”

“不用谢。”她说。

她们的对话我听不到,我是看嘴型想出来的。

那个十六岁蹲在地上的女孩穿着初中生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学生才背的那种包,扎着辫子,脸上出了一层油汗,不用看她是个流浪儿。她的眼前写着几排粉笔字,我没看内容,猜猜大概是要饭的。

少女的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更让我注意的是她的笑脸,她笑的很纯真。她丢完钱后,向街口走去,她走路的动作很快,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她有一双美丽的,很灵动的眼睛。

她走到街口,停了一下,随后扶着一个看上去至少有七十岁,拄着拐杖的老大妈过马路,老大妈笑着,对她说着什么。

那种感觉似曾相识,好像在电影里边看过的一个镜头,艳阳高照,漂亮的女孩,和蔼的老大妈,该死,我很想认识那个女孩,她太迷人了,像在梦里见过的一样,而且她的穿着,跟我认识雨时,雨的穿着一样,那是我记忆中最熟悉也最喜欢的一种穿着。

我向街口追了过去,一辆公交车挡了我的去路,等车行驶过去,红灯亮了,我看到女孩对老大妈说着什么,对老大妈招着手。

她在笑,好甜好甜,甜的有点不太现实一样,我感觉她好像在看我,阳光照着她的黑发,黑的透明,黑的发亮,散发着淡淡的银光,随后她消失在了街角,她是小跑着离开的,看她的样子,好像是去见自己的男朋友一样。

“靠,真迷人。”我目送少女远去。

少女的消失,让我有些失落,我又一次回到了荫凉处。

太阳照不到我,但温度很高,南方的艳阳天和北方的完全不同,北方的天,艳阳能晒死人,但要是没阳光的荫凉,就不那么热了。而南方的天,不管有没有荫凉,都差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