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菜鸟保镖养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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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百万还要不要?(2)

唐小姐真想把包摔在林包子脸上,不过想想那一千万,自己似乎还没给他呢。昨天自己本来正要给他转账来着,结果林包子趁自己不注意迅速给自己正骨,当时她脚疼的连手机都扔出去了,当然不可能转账成功。

想到这里唐一初忽然得意起来,抬起下巴傲娇地说:“对啊,你还有一千万在我这里。所以你最好乖乖听我的话,再惹我生气一次扣一百万。”

林旭同学一下子傻眼了,“不是,母老虎……不,唐小姐,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好好坐下来谈一谈。”

“想谈是吗?先打点好你自己这身行头,省的我看见眼烦。”

“好,你说买什么咱就买什么。”林包子果断转变风向,完全没有一个修道之人的骨气。

唐小姐终于赢得了一局,心里美滋滋地出了电梯朝着几个品牌男装店走去。

“你似乎对这里很熟悉,经常给男朋友买衣服?”林旭跟在旁边问。

“我没有男……多话,不该问的别问。”

“好!”为了自己的一千万,林旭果断闭嘴。话说这不叫没骨气,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嗯,这个解释很有理。

唐一初带着林旭先来到了阿玛尼男装店,唐一初首先看上的是一套深邃黑西装,设计得体,剪裁精准,每一条压线与纽扣都配合的分毫不差,就像一个成功的男人一样,一丝不苟。

“去,试试这个。再加上这个。”唐一初拿起一套西装和墨镜交给林旭,黑西装,黑墨镜,这是一个酷酷的保镖标准装备。

林旭看了看自己身上怎么穿怎么舒服的运动服,又看了看怎么看怎么别扭的西装,微微皱眉道:“这衣服我不习惯,我还是……”

“嗯?一百万还要不要?”唐一初烟眉一挑,女王气场瞬间全开。

林旭心中的那点抗议当场被灭了个干干净净,老老实实拿着西装走去了试衣间。

唐一初得意地在店里选购着其他衣服,很快她就看上了另一套黑色半休闲西装,“麻烦帮我把这套打包了。”

不需要试穿,唐一初直接霸气和自信地买了。一旁服务员微笑道:“小姐您真是好眼光,这一套是我们总公司乔治·威尔森亲自设计,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呢。”

“威尔森?那倒是精品了。”唐一初淡淡地点头,一脸平静,完全没有被威尔森的名气所吓到。

服务员微笑着边将西装打包边道:“威尔森是我们公司最顶级的设计师,这些年已经不经常出手了呢。”

唐一初再次点头,她刚要说话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店门口传了过来,“镇店之宝?好,就这套。我要了。”

人随声至,一个四十岁左右,身穿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走进店里,右手搂着一个浓妆艳抹,大冬天还穿超短裙,黑丝袜的女人。

男人进到店里看见唐一初,忽然双眼大亮,直接松开了搂着女人的手,蹬蹬上前两步来到唐一初面前,“极品,真是极品。美女,我叫孙天阳,今天有幸见到你实在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认识一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