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几岁要知道点经济常识(MBook随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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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别人

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在《禁闭》中说:他人就是地狱。当“我”处在“他人”的目光注视下时,“他人”将“我”变成他思维的客体。“他人”构成“我”的地狱,“我”何尝不是“他人”的地狱?如果萨特所说正确,那么我们一生下来就进入了地狱,因为世界上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我们生活在与他人组成的社会中,岂不是也变成了地狱,人与人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组合呢?

社会是由“我”与“他人”构成的,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对方,甚至说对方的存在便是影响“我”的行为!邱吉尔说:“在政治中,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一个活动是由多个人参与的,每个人的行为都对他人的生存状态产生影响,就像剧本《禁闭》中那三个被关在密室里的人物:逃兵加尔散、色情狂和溺婴犯艾丝黛尔、同性恋者伊内丝,他们彼此都对对方的生存状态产生了影响。

一位政治家这样表达他的无奈:“我们不得不与狗娘养的同乘一条船。”狗娘养的指的是他的敌手。他的敌手不同样这样想吗?为了不至于将船弄翻,一起沉入海底喂鱼,相互敌对的人必须克制自己对对手的痛恨,而作出理性的选择,必要时甚至不得不与讨厌的对手合作。政治上如此,商业上也是如此。在自己的目标面前,敌人可以合作,朋友也可以成为对手。

他人并非总是我的地狱。这取决于活动的类型。按博弈论的术语来说,当你与他人的利益是相冲突的时候——此时处在常和博弈和零和博弈,“他人”所得即是我之所失,此时“他人”的存在构成我的“地狱”;然而,当与“他人”处于合作性博弈之中的时候,可以通过与“他人”建立集体行动的联盟,这样各自都会获得好处,此时“他人”便是我的“天堂”,达到双赢的效果。

“他人”也可以构成我的“天堂”。因为,虽然在没有“他人”的情况下,我是自由的,不存在竞争,但在这种状态下的一切都没有了意义。“他人”虽然能够使我成为客体,然而这是有意义的客体,因为只有在“他人”存在的情况下,生存的价值和意义才能体现。

网络交友是21世纪的一大潮流,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网友是你的“天堂”还是“地狱”吧。

计算机网络逐渐成为人际交往的媒介,人们与朋友之间的交流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新的相遇机会大幅增加。

如果就某一感兴趣的主题呼吁大家进行讨论,具有类似兴趣爱好的人就会给予回应。如果就某些社会潮流发表自己的一些感想,产生共鸣的人们就会给出相应的回复。而且,自己也有可能成为回复别人观点的一方。因为能够把信息传达给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人们,所以很快就会有很多志同道合的人或者产生共鸣的人出现。这样,很快就能组建起研究会或者好朋友团体。而且,这些团体成员在团体即将成立之前是互不相识的,组建这样一个团体在时间、金钱各方面的成本都是较低的。

如果不利用个人电脑网络,人们要想结识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朋友,就只有通过参加报纸、杂志的交流版面介绍的研究会或交流会了。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特别的兴趣爱好或者很强的必要性,一个并非爱好交际的人,是很难发挥出这种行动力的。即使去了这种场合,也不能够直接确定对方的兴趣爱好和知识水平,所以没法直接进行讨论。这时就应该先与对方聊天,慢慢地尝试了解对方,营造出友好的气氛,这就需要相当的社交能力。从初次见面到逐渐相互了解的过程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

而且,在出发的时候是不知道那里有没有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的。有时候虽然特意参加了类似的活动,但结果却是没有交到一个朋友就回家了。

在个人电脑网络上,人们很容易就能够了解到某一群体正在交流的内容,所以就可以根据正在讨论的内容和参加者之间的气氛来决定自己是否加入。而且,即使是在讨论中,如果突然觉得讨厌,也可以退出。这与面对面的交流不同,具有很大的自由性。

报纸、杂志的读者投稿栏也是如此,即使是相距甚远的不认识的人们之间,也能够就某一主题进行讨论。当议论变得白热化时,经常是一方等对方的投稿发表后再投稿,这一个人的投稿发表后,又要等待下一个人的投稿发表后再投稿,这种时间推移很是麻烦。

快速的联系方式就是通信或者打电话,但这样互相之间就知道了对方的居住地址。因为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值得信赖的人,所以大家自然不愿意采用这种联系方式。

在这一点上,个人电脑网络上的交往是很轻松的,互相都不触及对方的底细,只需围绕双方都关心的事情进行交流就可以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对于人际关系的投资来说成本较低,收益回报快,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