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烧包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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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白面修罗

罗良无奈,若不是对方是个疯子,便是一个绝世的傻子。

因为他最不该招惹的,是一个远超乎他想象的疯子,或者傻子。

用罗良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本没有疯子的,自从有了罗良之后,所有的坏人都将面临疯魔。

不疯魔不成活。

这些话,罗良通过简单的言传,本想让这个洪钧意会,显然,洪钧并非是接受罗良好意之人。

“我会杀了你。”

“我当成你答应了。”

外人看来,几乎是两个疯子的对话,而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处身的感觉到这种杀机四伏和凌烈的硝烟。

“既然如此,洗白白等我。”

罗良恶狠狠的说完后,突然笑了,笑的有点苍凉有点悲荒。

这个世界的人都是怎么了,难道都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吗?

那个莫妮卡是这样,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白面修罗也是这样。

他突然有点想念和罗老爹在一起的生活,没有人心计算,没有需要这些掩饰,没有旦夕祸福,若真的要说危险,那就只有罗良每次偷罗老爹的酒喝了以后,罗老爹对自己的那顿心惊胆战的暴揍。

打完之后,罗老爹才会淡淡的说:你要明白,这世上的事情,因果报应,轮回循环,拿了别人的,你就要更甚几倍的还给对方,借别人的,有利息,拿别人的,那更是高利贷。

所以,罗良歪着脑筋想了很久,权衡左右不下十几次,最终觉得罗老爹的酒和罗老爹的暴揍,尚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

所以罗老爹的酒继续不断减少,而罗良用屁股乐此不疲的还着债。

但是显然,洪钧并没有做好和罗良交易的准备,他显然不清楚,用罗良现在最重要的人来威胁罗良,那利息,恐怕是举世最高。

“不,我突然想去也邻城逛逛街,这样吧,我派车去接你,你陪我看看也邻城的风土人情吧。”

洪钧在电话之中,得寸进尺,更是不给罗良拒绝的机会,话音刚落,盲音传来。

只剩下咬牙切齿的罗良无奈的坐在地下拳场的外面,一边欣赏着也邻的日出东方,一边等待着洪钧派来接他陪洪钧去观赏风土人情的车。

而洪钧挂完电话之后,洪家之人顿时听到洪钧的房内,传来一浪高过一浪的狂笑,笑声充满了成就感和得意洋洋。

如果没有进入过洪家,外人是无法得知洪家的那种生死之争所带来的残酷感的。

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洪钧,几乎没有经历过正常人所应该经历的童年。

所以,无论是什么,都能被他从中寻求到乐趣。

杀人,虐尸,屁颠屁颠的跟在洪韶瑶的后面,看着洪韶瑶气极的样子,还有这个像是宿命一般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罗良。

洪钧的小孩心性显然带了一种扭曲和畸形,但是在他本人看来,这无疑是生命中最具有趣味性和活下去的动力。

只要能找到丝毫的乐趣,他哪里会管的上罗良到底是个疯子还是疯魔。

坐了半小时的罗良,等待来的并不是想象中的绝版跑车之类。

当一名带着黑色墨镜,身穿一身黑色西服的魁梧大汉,驾驶着一辆也邻城特有的突突车开到罗良面前的时候,罗良的下巴差点跌到地上。

显然,这个洪钧是真的打算让罗良陪他去也邻城观光。

他奶奶的,一想到一个大男人竟然邀请自己逛街,罗良的心中,顿时没了方才的那满腔杀气凌然,然而浑身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个洪钧难道是传说中的基友?

罗良在那名黑墨镜大汉的缓缓注视下,一脸忐忑的缓缓走到突突车面前,犹豫了许久之后,顿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跃上车,沉声道。

“走。”

语调之悲壮,脸色之肃穆,不知情的人看到,定会以为罗良是要去参加什么人的葬礼。

黑墨镜大汉显然是洪钧的亲信一类,并没有对罗良的反应作出任何异样的举动来,什么都没有说,脚下一蹬,突突车发动起来,在一阵颠簸之中,载着罗良去见那位在他们心中,犹如传说一般的人物。

白面修罗。

洪家,罗良虽然在缅甸的边境也接触过那个小镇的那些正规军和那时候还是一身野性的洪韶瑶,甚至还解决了洪韶柔,但是,洪龙这个大毒枭的能力,远非罗良看到的和想象到的那些。

洪家共分为洪家本堂和洪家军两大片人手。

而洪家军的老大,洪韶瑶的老爹洪龙,则只是在家中的二把手,洪家真正的权威,则是掌握在洪韶瑶的爷爷手上,洪威。

而他,才是众口之中,那个传说中的洪老爷子,而洪龙那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习性,多多少少都沾染了一些洪威的脸谱。

而洪龙作为洪老爷子遗传洪老爷子威武基因最多的一子,竟然在洪家最鼎盛的时候,只身离开了洪家,后来,成了传说中的毒枭。

而洪威更是勃然大怒,几道追杀令犹如岳飞当年的十二道金牌一样,短短的几天之内,传遍了全世界的洪家人手中。

然而,洪龙竟然就像是空气之中蒸发了一样,消失了很多年,直到后来,一个电报传到洪家的总堂那里,上面只有一句话。

你的孙子叫洪韶柔,你的孙女叫洪韶瑶。

洪威拿着电报,已经年迈的手颤抖了许久,最后,一封信到了洪家军那里,上面同样只是一句话:给我孩子们的照片。

隔了多年的追杀,终于在亲情面前不堪一击的破碎。

而洪韶瑶也是那时候才知道,洪家军并不是自己最大的舞台,而远在天边,还有很多的亲人在为着一个更大的家族忙碌着。

那里是洪家。

而也就是那时候,洪威不仅原谅了洪龙,更是派往很多洪家的精英前往缅甸,手把手的开始带领那时候已经初具规模的洪家军开始逐渐走向壮大化。

用洪老爷子的话说就是:我们洪家人,就算贩毒,也要贩出气魄来。

老爷子的霸气,由此可见一斑。

而洪钧也就是那时候见到了洪韶瑶,从此,便喜欢跟在了洪韶瑶的屁股后面喊着姐姐,然后被洪韶瑶一脚揣翻在地后,听着洪韶瑶怒骂:“妈个薄衣的,离姐姐远点。”

洪钧憨憨一笑,不顾身上的泥巴,当成洪韶瑶同意,屁颠屁颠的一身泥泞的重新跟了上去。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洪韶瑶眼中的软蛋,竟然成了洪家如今谈钧色变的白面修罗,更是招来洪韶瑶的更加的厌恶。

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洪韶瑶突然在听说罗良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要来也邻城的时候,洪钧当下放手洪家执法堂的重责,带了自己最精锐的人马,像小时候一样,屁颠屁颠的也同样赶到了也邻城。

而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在见到罗良的第一面,便猜到了洪韶瑶要来也邻城的最终原因。

这个洪韶瑶最厌恶的表弟,赫然,是整个洪家之中,最了解她的人。

在罗良的屁股快要被突突车的颠簸摔成四分五裂的时候,突突车穿过了热闹的也邻城,穿过了崎岖的山路,穿过了风轻云淡,来到了罗良一个无比熟悉的地方。

渔湾村。

更确切的说,是渔湾村二公里外的一处山坡。

罗良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天,他就是在这里抢了黑手党的枪后,利用洪家的人马,摆脱了洪道堂的追杀。

而一个身穿洁白色的礼服的少年,约莫十几岁的年龄,却偏偏学大人将头发背到了脑门后面,还打着油光油光的摩丝,面目倒是清秀俊朗。

但是罗良依旧感到一丝的恶心,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视觉系的油头粉面。

而他更讨厌的,是油头粉面之后,往往隐藏着的一颗带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