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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我曾纯粹爱过你(22)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3)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地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地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得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地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地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地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地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因为档次高,管理很严格,不比以前乌烟瘴气。虽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资还不错,除了温饱外,小仙还攒了不少钱寄回了老家。

陆则灵之后再也没有弹过钢琴,她的手占满了油污,她再也不忍心用这样肮脏的手去触碰她心里最最圣洁的钢琴。

人生就是这样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决定,就像蝴蝶效应,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她曾去偷窃别人的幸福,所以报应的苦难是漫长的。她必须一个人走过。

工作以后的陆则灵吃苦耐劳又很听话,奖金拿了不少。现任的领班要升任大堂经理,她是大家议论的下任领班最佳人选。而现任领班也向她发出了一些暗示,所以近来她工作总是格外小心,不容许自己犯错。

她每天在“竹”宴厅服务,而小仙则在“梅”宴厅,“梅兰竹菊”是酒店档次最高的四个宴客厅,来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官商名流,所以排班的服务员都是酒店里最漂亮文化层次最高的。因着这宴厅的特殊性,这里的服务员流动性很大,很多年轻漂亮的服务员搭上有钱人就辞职了,酒店服务员争相想要来这里,人是现实动物,这个世界上只有物质才是最真实的,一个人有了钱,谁也不会去计较他是怎么得来的,谁都不会嫌钱脏,所以大家都急于飞上枝头,也不会管这手段究竟光不光彩。

“竹”宴今天白天没有客人,而“梅”宴则非常忙碌,来了一批身份尊贵的客人,官商都有。小仙从十点开始就没见人了,太忙了,一刻都没有离开,午饭都没有吃。

陆则灵有些无聊,又不能回宿舍,只能在走廊里晃荡。不知是不是走廊里太安静了,所以有人哭泣的声音才会那么突兀。

走廊里精致的古董花瓶里有新鲜的花束,馥郁的香气阵阵扑鼻。陆则灵好奇地往前走了走,拨开不知名的植物,她看见小仙正窝在角落里哭。

她身上穿着和陆则灵一样的制服,质地优良的西装制服上有大片污秽的痕迹,陆则灵往前凑了凑,才发现那是菜汤。

她慌了手脚,赶紧过去抱起小仙,焦急地问:“怎么回事?怎么在这哭?”

小仙全身都在发抖,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睛,一看是陆则灵,立刻哇哇地哭了起来。

“我完了则灵,我这次闯大祸了!”

陆则灵皱眉:“怎么回事啊?”

“刚才有个男人,他不知道哪出来的,突然从后面抱着我。我太害怕了,手一抖把热汤全泼他身上了。”

“是什么人?”

“梅宴的客人。”小仙一直止不住地哭:“我太怕了,脑子里好乱,全是以前的事。”

小仙曾被那个毫无廉耻的男人非礼,一直很抵抗男人的触碰,最初进酒店因此挨了很多骂,几次险些被辞退,用了好几个月才克制住自己的过激行为。

小仙举着自己被烫的通红的手,几乎失控地喃喃自语:“我以为我已经治好了,我以为我不怕了的……他从背后抱我……他可能是喝醉了……我还是……我还是……我完了,闯大祸了,这次肯定要被辞退,我妈的医药费……我完了……”

“别想了,”陆则灵不忍心地抱住了小仙,她才堪堪20岁,却背负着这么多沉重的事。她安抚着她:“别怕,不会有事的。”

她看了一眼小仙的衣服,把她身上“梅宴”的工牌取了下来,“你跟我过来,和我换衣服。”

小仙死命地摇着头:“不行!你都要升领班了!我怎么能害你!”

陆则灵拽她:“换就行了,我一直没犯过什么错,一次不怕的。”

用清水简单地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迹,油的痕迹还是很明显,陆则灵身上有一股明显药膳味道。看来有钱人吃的东西和穷人的也没什么不同,泼身上都一样臭。

还没回到休息室,领班已经面色严峻地出现了。身后跟着今天上班的所有服务员。

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男人脸色铁青,趾高气昂地指着领班的鼻子骂:“你们这是什么破地儿?到底是怎么在干事的!你们知道不知道白杨是谁?你们拿汤烫他?是不是这酒店开得腻歪了!想分分钟关门啊?”

情况肃杀,服务员们自觉地排成队,站成三排,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姿态恭谦。陆则灵站在第二排的中间,小仙站在她身后,身上穿着她的干净工服,瑟瑟发抖。陆则灵挺了挺腰,站得笔直,努力地想要遮挡住小仙。

领班大概也很忙乱,粗略地扫了一眼,最后对那大肚子的男人说:“今天上班的都在这了。”她又抬头看了一眼,最后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到了陆则灵身上的一片污迹。她下意识地往前站了一步,想要挡住那个男人的视线,但是依然来不及,他一眼就看到了陆则灵。

“你——”他恶狠狠地指了指:“出来!”

陆则灵轻吸了一口气,知道今天这一劫怕是躲不过,却还是挺直了背脊,努力保持仪态地走了出来,这时候,她更不能丢了酒店的脸面。

那男人的表情凶狠,陆则灵自认凶多吉少,看来小仙泼的这个男人怕是非常尊贵。她一步一步踱过去。还没走到,一道陌生的身影已经走了进来。

陆则灵下意识地抬头,与一双玩世不恭的眼睛四目对视。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五官生得非常英朗,眼神挑衅,明明身上都是汤渣滓,却完全不让人觉得他有多狼狈。他似乎有点醉了,眼底红红的,可是嘴角却扯着笑意。

他并没有在陆则灵身上注目太久,几步便走到了那中年男子的身边,满不在乎地打趣:“杨秘书,你这是干什么呢?吓着这么多如花似玉的美女,还用我的名义?不厚道啊!”

白杨这个人一贯不爱应酬,只是这几年为了生意不得不为之。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家里绝对权威的母亲闹翻,想必也不用这么辛苦。

从姓了白这个姓氏开始,就注定了他的人生会比旁人顺遂,只是他一直不以为然,最后甚至轻易地想要放弃。

从前不懂什么是爱情,看到白松被个女人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他总是打趣他。那时候终究还是年轻的,他满不在乎地说:“若是这个世上有这么个让我要死要活的女人,我第一个掐死她,眼不见为净。”

直到这个人真的出现了,他没有亲手掐死她,甚至比白松更夸张,只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捧到她眼前。

这样的爱是具有毁灭性的,他违抗母亲的意志要和她远走高飞,她却在压力之下妥协,最终放弃。

可笑啊,一切都被母亲一语成谶,他恨她,更恨自己。

这几年一个人在外面闯,说是脱离了白家,其实又怎么脱离得了,不管上哪人们介绍他,开头第一句总是:“这是白家的二公子,对,襄山的白家。”

他不喜欢这样的帽子,却无能为力,这就是现实,人可以选择一切,唯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那个女人了,许是真的喝醉了。明明只是想出来吹吹风,醒醒酒,恍恍惚惚地却觉得好像又看见她了。

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一直被他嘲笑的“门帘”一般的齐刘海,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她,一度怀疑自己有恋幼癖。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情难自禁地上去拥抱她,仿佛那温度都是真的,太想念了,一切都让他太想念了,所以觉得是个梦也没关系。

直到被一碗热汤泼醒。

一瞬间他便酒醒了,再抬头,那女孩已经跑得没了踪影。从来没有谁敢这么对待白家的二少爷,他狼狈地解着自己的衣扣,好在穿得算厚,没有烫伤,只是皮肤有些泛红,火辣辣得像在烧。

并不想追究什么,反倒含着几分歉意。本身是他有错在先,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轻薄的事还是做不出,男女关系最讲究还是一个你情我愿。只是杨秘书有些不依不饶,硬是要找酒店的麻烦。白杨自然知道他不是真心要替白杨出气,如果他白杨不是叫白杨,而是张扬李杨,又有谁会管他烫成什么样呢?

他带着一身的汤渣滓出现在那些服务员面前,自觉这形象真有些糟,脚步也是匆匆的。

他扫了一眼都谦卑地低着头的女服务员们,最后和一个女人的目光相遇。

那是一双无畏而倔强的眼睛,主人却是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他没有太多地驻足在她身上,反倒一直盯着她身后一直在瑟瑟发抖的女孩。

齐齐的刘海,一双如鹿惊恐的眼睛。眉宇都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那张脸。难怪他会认错。

他笑眯眯地停在杨秘书身边,用一贯玩世不恭的语气说:“杨秘书,美女是用来疼的。”

他这话说完,杨秘书就讪讪地笑了。而方才那个女人已经走到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她身上的工作服和他的西装遭遇了一样的待遇,如果验验DNA应该能知道这是出自同一碗汤。

杨秘书趾高气昂地对那个女人说:“就是你吧?泼了白先生一身汤?不想干了吗?”

那女子不卑不亢地站着,背挺得很直,明明微垂着头,却让人觉着这女人有着铮铮傲骨,她谦卑而诚恳地道歉:“对不起白先生,是我的错。”

她这么说着,白杨下意识又回头去看了一眼那齐刘海的女孩,她整个人都在发抖,风中摇曳的模样让他怀疑他大声咳嗽两声那孩子都会晕倒。

明知不是眼前的女子,白杨却还是饶有兴味地踱步到她身前,他双手环着胸,居高临下地说:“是你泼我的?”

“对不起。”

白杨挑了挑眉,逗猫一般逗着她:“那你准备怎么办?”他眯着眼睛笑了笑,故意吓她:“我来头可是大大的!”

陆则灵也开始有些紧张,双手攥成一团,半晌才咬着牙说:“给我点时间,我会筹够钱的。”

陆则灵的话成功逗笑了白杨,他大大咧咧地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怎么会收女人的钱?”

“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陆则灵深吸了一口气:“我……我给您把衣服洗干净,行吗?”

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白杨,白杨只觉得这个女人的眼睛长得很诡异,眼眶圆圆的,眼珠又黑又大,像要把人吸进去似的。他扯着嘴角笑了笑,鬼使神差地脱下了西装的外套,搭在她身上。

“洗干净点,我可是会找你要的。”

陆则灵胆战心惊地接过西装,又看了一眼他身上同样污渍斑斑的衬衫:“衬衫……”

危机解除了,领班瞪了陆则灵一眼,散了大伙,各干各的活去了。最后宽敞的走道里只剩陆则灵和小仙。

小仙像是刚参加了百米赛跑似的,额头上全是汗,陆则灵拿着脏衣服走到她身前安慰她:“别怕,你看,果然没事吧。”

小仙抬头感激地看着她,“则灵,谢谢你保住了我的工作。”

陆则灵抱了抱小仙。相依为命一年多,两人互相取暖互相救赎,说谢谢都太过生分,她们早已不分彼此。

白先生的衣服很是贵重,送到干洗店的时候一开始人家不愿意收,怕洗坏了要赔,最后是陆则灵出了三倍的价钱人家才愿意洗。过了三天她去拿衣服,拿的时候也没注意,回了宿舍才发现西装外套上掉了一颗纽扣。

她翻遍了装着衣服的袋子都没找到纽扣,看了一眼衣服的领标,这牌子陆则灵并不算陌生,从前盛业琛也偏爱这牌子的西装,从前她买的时候都是刷着盛业琛的卡,倒并不觉得这些东西有多奢侈,如今轮到她得花自己挣得钱给人家配扣子,她才意识过来这些东西都是她消费不起的。

穿着常服去了趟商场,一楼的奢侈品专柜没什么人,这氛围安静又很典雅,拿着白先生的西装直奔品牌店,漂亮的导购小姐看了衣服后歉意地摇了摇头,她寻了外套上的另一颗纽扣,指着侧面的字母对她说:“这衣服是客人定制的,我们这边配不了,定制的客人都有专门的客服,需要找他们配。”

陆则灵抱着西服有些丧气地叹了一口气。

不过是件衣服而已,连纽扣都要定制,有钱人还真是讲究。

她正准备拿着衣服回家,一抬头却看见不远处出现了一道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