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给我的三张符咒功效各有千秋,其中的开旗令是一种攻击性的符咒,威力巨大无比;往生令,顾名思义是超度怨气极大的恶鬼冤魂所用;而我丢的这张聚阳令,它的作用则是用来镇压我自己的身体的特殊体质的。
我的体质跟常人不太一样,因为我小时候曾经喝过一次阴酒。那是在我六岁的时候,有一只恶鬼来我家喝酒时,故意给我倒了一小杯,骗我喝下去,就像酒席里总有一些没素质的大人逗小孩子喝酒似的。
我当时年纪还小,比较听话,不管是人还是鬼说的。在喝下了那杯阴酒,我当时就昏迷了,醒来后便知道自己开启了一种名为“通冥之体”的体质。
所谓的“通冥之体”,那是我爸的一个老友说的,我爸让我叫那个中年人为“朱伯伯”。朱伯伯跟我说“通冥之体”是十分罕见的一种体质,一百年也出不了一个。这种体质的人学习道法非常的快,这也就是我爸为什么对我继承我家的酒馆寄予厚望的原因,因为从我以后的经历来看,我学习道法也确实特别快。
但通冥之体也有一个副作用,据朱伯伯所说,不知什么原因,通冥之体这种体质的人非常容易招惹刀兵之祸。通俗点儿解释,就是附近一有打架的,就会莫名其妙的被卷进去挨揍,甚至被打死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朱伯伯教给我爸一种名为“聚阳令”的符咒,这种符咒可以汇聚附近的阳气,来平衡我体内因为阴酒而产生的阴气,以此来压制住我的通冥之体。
至于骗我喝阴酒的那只恶鬼,则早就被我爸打的魂飞魄散了,从那以后来我家喝酒的鬼再也没人敢逗我,他们都知道我爸看自己的儿子比命还重要,自然不敢再惹我,否则很有可能被“姓齐的”打的魂飞魄散。
以往我爸制作的聚阳令时效不过一个月,而这次的这张聚阳令是我爸特别做的高级符咒,用上三年都没问题,其珍惜度可想而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那两张开旗令和往生令都珍贵。
但是没想到啊,这才来大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居然就把它给丢了!
我心中郁闷无比,但想想就放下了,反正已经丢了,再郁闷也没用。而且聚阳令压制通冥之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我免遭刀兵之祸。
但不是我吹嘘,现在我还真不怕跟人打架。我可是从小学习各种道法,练的是童子功,跟那些飘忽不定的鬼作战的本事。我跟同龄人打架不说打十个,五六个是没问题的,所以这聚阳令丢了就丢了吧,对我的影响并不算太大。
想通了之后,我单手提着行李箱继续向四楼走去。我们这破学校的男生宿舍楼并没有电梯,也不知道电视剧里那些豪华的男生宿舍到底是在哪里拍的。
好不容易上了四楼,我打眼望去,寻找“4004”寝室的位置。“4004”寝室就在楼梯口,我还没走过去,就看到了寝室门口围了好几个人,一个个面红耳赤唾沫星子横飞,仿佛是在吵架的样子。
蹊跷的是,他们都在寝室外面吵,没一个敢进去的。
“你们学校什么意思?凭什么给我儿子分这个寝室?”一个肥胖的看上去就像广场舞舞霸的中年大妈,对着一个穿西服的老师唾沫星子横喷。
“你们有没有良心啊,这种出了事的宿舍也让人住?你们好意思为人师表吗?”另一个大叔说。
“早知道你们学校这么黑,我就不让我们儿子考这里了!”又一对中年夫妻骂道。
我走近了一看,只见一个大妈一个大叔还有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三个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同龄学生,在跟一个胳膊上别着“宿管”二字的宿管老师对峙。
“这位家长,请冷静一下。学校寝室本来就不够了,我们也是没办法。这样吧,我可以做主,只要各位同学住进去,我们就少收你们一半的住宿费,怎么样?”宿管老师说。
“你打发叫花子呢?我们会差这点儿钱?我跟你说,你今儿要是不给我儿子把寝室换了,我就告到教育局去,把你们这学校欺负人的事儿发到网上去!”大妈指着宿管老师的鼻子骂道。
我拉着行李箱走上前去,问:“请问这个宿舍怎么了?”
大妈看到我一个人的样子,愣了一下,说:“小伙子,你也是这个寝室的新生?”
我点了点头。
大妈连忙把我拉到她那边去,一脸气急败坏的样子说:“小伙子,你可不能住这个寝室。他们学校真不是东西,竟然把这个寝室给学生住!”
“这个寝室到底怎么了?”我问。
大妈压低声音跟我说:“这个寝室死过人,是个凶房。”
我心想这大妈真够大惊小怪的,这地球上死的人更多,那是不是应该叫“凶球”?
大妈又压低声音跟我说:“这个寝室是暑假刚死的人,有人跳楼了。而且最近有人在晚上经常见到这里闹鬼。”
我转过头看向那个宿管老师,宿管老师的脸色明显不自然。尽管如此他还是死撑着说:“都二十一世纪了,哪有什么鬼?你儿子还是大学生呢,别老是搞封建迷信那套。”
大妈不乐意了,虽然她本来就不怎么高兴的样子,被宿管老师一说更是直接炸了毛,指着宿管老师的鼻子骂了起来:“我再迷信也比你们这黑心的学校强,这刚死过人的寝室你们也拿出来给孩子们住,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们担得起责任么?”
大叔和那对夫妻也一起指责宿管老师的不是,至于他们带过来的三个大学生,则仿佛没看到自己的父母为他们争取利益似的,一个个都在那里低头玩手机。
末了宿管老师也支撑不住了,终于松口说:“那好吧,我可以给你们换个宿舍。不过咱可先说好了,要签一份合同的,不能把这个寝室的事情说出去。”
大妈他们当即就同意了,毕竟以后来的倒霉蛋是否还会住进这个寝室不关他们的事。大妈一行人兴高采烈的跟着宿管老师走,要签合同。宿管老师看了我一眼,说:“你也跟着一起来吧,我给你们一起换个寝室。”
但我摇了摇头,说:“不用了,我就住这里。”
宿管老师一愣,还没说什么,只听我又说:“不过我的住宿费要便宜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