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小说选刊(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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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评论:好故事不等于好小说(于爱成)

短篇小说的基本特征,是要求精炼而且具备一定内涵。或者说,要有意味。这种意味的产生,除了故事选择的精当,在形式上,还往往需要有勾连全篇的连缀物,叙事过程中要出现逆转效果,因一件事或一个情节,改变了故事中的事件发展方向或者说改变了作品主人公的一生,推动作品全篇向着读者思维的反方向飞奔。从这种要求看,这篇作品显然并不精炼,也缺乏意味。“刀”作为连缀物在标题中有所喻,但未贯穿始终。它在作品最后的出现并导致故事的陡转,有一定功能性或者叙事中的动力作用,但并无足够的象征性。当然,刀的出现以及此后情节的逆转,还是使这个作品具备了短篇小说的特征,也成其为一个短篇。这是可取的一面。

先说叙事。作品的开头与结尾呼应,对读者交代说明,这个故事取的是主人公刘振奋的自白体叙述,讲述的是围绕36元钱、围绕刘振奋对哥哥刘健强的醋意、嫉恨而生的愤怒,愤而动刀引发的一场血案。这种开头结尾呼应的有意为之,自然放大了作品的视野,拓展了作品的社会历史边界——比如说不负责任、玩弄女性、心术不正的哥哥刘健强,竟然在仕途上一帆风顺等等——何尝没有作者的政治道德隐喻在里面?但自白体追述体的叙事,本来应该需要全篇的叙事视角进行配合,采取隐含作者和主人公刘振奋合一的第三人称限制性叙事视角,即除了刘振奋取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其他人物,包括刘振奋的妈妈蔡翔、刘振奋的哥哥刘健强、洪小莉等,都应该也只能取有限视角,也就是说这些人物的心理活动不能出现,而作品却恰恰没能做到限制,作品中的人物,除了刘振奋的爸爸,作者对他们个个都了如指掌,对他们的叙述个个都取全知全能。

再说意味。这个故事有何意味呢?故事写的是三十多年前的爱情故事,是追述那个时代男女情感的片断或历史记忆碎片。这样的故事并不鲜见,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的伤痕文学、知青文学中,也多有旧例。至于拔刀砍向情敌或假想的情敌,这样的处理也比比皆是。未婚先孕为社会所不齿,为舆论所不容,这样的描写,也完全属实。但这个故事叙述这样的一些碎片,在当今时代,意义何在呢?

当然,随着宏大历史的解体,历史真实已变得支离破碎甚至可疑的情况下,我们已无法要求文学作品呈现历史的整体性和全能性,每个人都只能写出自己的个体性和个体对破碎的历史的感受。但这历史的碎片,并不能成为小说面对存在性无所措手的借口。短篇小说尤其要写出自己对生活异质性、独特性的把握,以此实现作品的定位,实现短篇小说的深刻性,而不能仅仅满足于一个故事的平面展示。显然,通过这个作品,我们无法看到其具有怎样的异质性,无法看到有怎样的独特性和深刻性。

最后说说破绽。作者贝贝可能不是上海作家或江南一带的作家,在一些基本生活场景描写上,就出现了一点失真。比如作品对刘家吃饭的描写,第一次写道“张阿姨端着托盘出来,把一条红烧河鲫鱼、一盘鸡蛋炒大葱、一碟咸菜炒肉丝、一大碗菠菜汤一一摆上桌面”,上海人的家庭,即使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是南下干部之类,但只要是雇佣了当地或周边地区的佣人——比如刘家的张阿姨,家庭的饮食就不可能出现完全北方化的饮食。这个问题在第二章的开头更明显。作品写张阿姨备好的早餐,竟然是“一大锅稀饭,七个大饼,七根油条,一碟红豆腐卤,一碟榨菜”——完完全全的北京多少年来的传统早餐!除非刘家确确实实是北京人,而且刘父明确要求一定要全家吃北京早餐这一口,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安排。但怎么可能呢?

当然,作品的不足之处,还有一些。例如,一个一万多字的短篇,张阿姨这个佣人,怎么在那么多的场合出现?还说了那么多话?作品对刘家所住弄堂的描写,怎么就那么铺排?足足三段文字。小东和小华两个双胞胎弟妹的三次出现,还嵌入了作品的叙事,又有何不得不如此的用途?刘振奋跟洪小莉在市府礼堂门口的见面,两个男青年的出现,也许可以渲染当时的社会背景,但如此渲染又有何价值?

[ 作者系深圳市作协驻会副主席,研究员,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