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唯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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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唯识学的实践理论(3)

以上两种说法,第一种为不正义,故《成唯识论》中就简别说:“余依他起性,虽亦是依,而不能持种,故此不说。”在《成唯识论述记》里,也举出依他起性,属断舍和弃舍之一,不能说为转之所依。据此看来,说依他起为转之所依,确实太糢糊了。

3.所转舍:指所应转舍者,有所断舍之二障之种子,及所弃舍之其余有漏法和劣无漏之种子。所转“舍”就是能转智所转舍的东西,这有两类:一类是“障”的,一类是“非障”的。障的就是烦恼、所知二障,因为障于圣法,而必为智慧之所对治,故谓之障。非障的,就是三界有漏善法,或无记法,和劣等的无漏法(如二乘圣者身中的“四圣谛法”),不障圣法,亦不必为智所断。不过不为佛果净识中所藏,而佛果净识非彼依故,故亦须舍也。

因是“障”与“非障”之故,第一类名“所断舍”,第二类名“所弃舍”。断舍之“舍”,有二种说法:一说是“无间道”现前之时,与二障种子,如似冰与火炭,绝对不能相容,道火愈增胜,二障愈减消,从此以后二障永远不得复生。道于二障有殊胜之威力,所以说断舍。二说是,“所执我法不对妄情”,亦叫做“舍”。此说之意,凡实我实法,皆无自性,但由众生的妄情,执著似有;令众生自身的妄情一断,使不计执实我实法,而实我实法,也不再与妄情相对,于此妄情不对其境,假名之曰“舍”。

弃舍之“舍”,要在“金刚道”之“金刚定”现前之时,由此定引生最极圆满明亮纯净的“根本净识”。此识所藏,纯为殊胜无漏的种子,不藏下劣无漏或其他有漏的善、无记种,及诸劣无漏法等,在金刚道末无间道进,即须弃舍,到佛果圆明净一生起,顿然灭尽,无存无余。为圆明净识所不容纳,不更借胜道威力加行断舍,净识一生,彼自退出,故名为弃舍。

四、所转得:指所应转得者;有所显得之涅槃,及所生之菩提。由有能转舍的智,转舍了所转舍的二障和有漏善及劣无漏法,应必有所得,乃可合符正理。所转得即是“二转依果”。《成唯识论》卷一谓:“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或依即是唯识真如。”

1.所显得——大涅槃果:大涅槃如何名“所显得”呢?因为涅槃就是真如,又名清净法界,也就是诸法的真实理体;乃众生无始以来本具之德相。其体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明不暗,尽绝一切安立之相;诸佛出世若不出世,体常凝然;然而众生烦恼炽盛,将其隐被盖复,不得光明显现而已。若大菩提智一生,烦恼顿然灭尽,其相脱然而出,好似云散日显,垢去镜明。一不由种子而生,二非熏习所成,所以名为“显得”。

平常为何说有四种涅槃,涅槃真有四种吗?涅槃本无二体,一切众生与一切圣人,都是共同一个涅槃。不过因为有客障复令未显之时,而假名为“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谓虽为客障,而性本净,不生不灭,凝然湛寂。烦恼已断,真如已证,涅槃已得,而犹有异熟果报的依身存在,故名“有余依涅槃”;即前此的异熟果身一灭,所谓灭身泯智,故名“无余依涅槃”;即前此真如,尽除所知之障,然为大悲般若,交相辅翼,故不如二乘人之住于寂灭,亦不如众生之位于生死,利乐有尽,穷未来际,虽现生死而相常寂,安然不动,故特立名“无住大涅槃”。总之,涅槃是一个,不过由未显及已显而又断障不同运用不同,安立如上四个名字罢了。

涅槃虽一而证得各异,什么人该得什么样子的涅槃呢?

2.所生得——大菩提:大菩提果,如何名叫“所生得”呢?因为阿赖耶识中,本来具有“菩提种子”,但因所知障障碍难生,后由圣道之力,断所知障,令其从种子位发生现行,故名“所得生”。菩提种子虽阿赖耶中无始本具,但在渐趣大菩提果的因位之中,数数熏发,渐渐增长,非到佛果究竟,不能圆满;然至佛果以后,却又不必再熏,仅是从种发生现行即是。因为得佛果即是圆成,无丝毫缺陷,功德圆满不增不减。

大菩提果到底是些什么呢?就是前述之“四智相应心品”。四智,指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什么是四智相应心品呢?品是聚类之意,就是说四智各个相应的一聚心及心所。这一聚心心所总共有二十二个,统称心聚,称为相应心品。既然智就是一聚心品,为何独以“智”来标名呢?因为智用殊胜,所以特用立名。这四智相应心品,总能包括佛果位上一切有为功德,所以就是大菩提果。

四智是转有漏的八识而得,故体、相、用都与有漏八识相似。如转第八阿赖耶识所得的大圆镜智,能摄藏无漏种子,能现自受用身土和余三智的“智影”,恰像一面光明大镜,故名大圆镜智;转第七末那识所得的平等性智,则与有漏第七识相翻其用,于内则证诸法的平等理性,于外则观诸法自他平等,无有高下,而常与大慈大悲等恒共相应,随十地菩萨所乐所欲而变现他受用身土,满他受用,故名平等性智;转第六意识所得妙观察智,则善能观察诸法自相共相,便能于诸大会中,转大法轮,施设无量无边众多方便,断诸有情之疑网,令得妙法之安乐,故名妙观察智;转前五识所得的成所作智,则是示现一切身土等法,以应地前和二乘圣人及诸凡夫之机,以成佛果本愿力所应成的事业,故名成所作智。

转八识得四智,是否完全在佛果位时才转的呢?圆满转得,当然四智都须到了佛位才圆满。不过也有从初地就得初起的,那就是妙观察智与平等性智,此二智一入初地,就得现前。可是,在初地之后,于后诸地之中,或时现前或不现前,直到第八地才永远现前。若单论妙观察智,若是生空观品妙观察智,二乘见道之时亦可现起,若是法空观品的妙观察智,则非菩萨见道位,不得现起。因为观察法空,唯有菩萨故,非二乘所能也。这是地上所得初起的二智。若大圆镜智和成所作智,未到佛位,是决定不能现起的。所以四智有地上初起者,有非佛果不能现起者。至于所修之行,修行之次第等,在下二节《唯识观》与《唯识修行之根基及次第》中专述,此不赘说。

此外,《佛地经论》卷七自“所转得”之意来解释“转依”,而认为转依乃法相之身。关于转依之分类,《摄大乘论本》卷下依所得位之别,将转依分为六种,称为“六转依”。

1.损力益能转,即资粮、加行二位之转依。此二位修习胜解而有惭愧心,故减损本识中染种子之力而增益净种子之势力,虽未断灭烦恼障与所知障种子,未证转依,然以渐伏现,故亦称为“转”。

2.通达转,即通达位之转依,以见道无分别智断分别起二障之粗重,证得一分真实之转依。

3.修习转,即修道位之转依。由数度修习十地之无分别智,渐断俱生起二障之粗重,次第证得真证之转依。

4.果圆满转,略称圆满转,乃究竟位之转依。成就三大阿僧祇劫之难行,金刚喻定现前时,于无间道断一切粗重,永除惑障,于解脱道证得菩提、涅槃,为成就佛果圆满之转依。

5.下劣转,即二乘之转依。二乘以自利之念厌苦欣寂,唯能通达生空真如,已断烦恼障之种子而未断所知障之种子,仅得生空之理智。

6.广大转,乃大乘位之转依。为利他之故,趣大菩提,不厌欣生死涅槃,通达“二空”真如之理,断除一切二障之种子,顿证大菩提、大涅槃。

《三无性论》卷下,则依修行阶位而分为五种转依:

1.一分转依,谓二乘人灭尽我见我爱故,得无漏相续而异于凡夫。

2.具分转依,谓初地菩萨证得“人法二空”。

3.有动转依,于七地以前之菩萨,有出入观,故称“有动”。

4.有用转依,十地以前之菩萨,其事未办,不舍功用,故称“有用”。

5.究竟转依,至如来地,得圆满究竟之果。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列有三种转依:

1.得无学道,证法性,称为心转依。

2.所作已办,道果究竟圆满,称为道转依。

3.永离一切烦恼随眠,称为粗重转依。

《大乘庄严经论》卷三《菩提品》,则举出如来之转依有十种功德,读者宜自去深入。但转依之余义尚有三点应于注意:

1.转识成智非转识种。由表面看去,“转识成智”似乎是将心王的八识,转变成心所的四智;或者将八识的种子,转为四智的种子,而另发生智的现行。实则不是。众生有八识,佛还是有八识;众生有心所,佛也并非没有;盖识种不变,识性不灭。不过因为强劣相异,运用不同,而假名“转识成智”罢了。识之胜用是“分别”,在凡夫位极强,名识;智之胜用显“抉择”,在圣位则胜,名智。非是灭除因位上之识,而另产生一个智体。然而为何要说“转”呢?第一要转去无始以来藏于识中的染污,智慧才能生起。第二是智随识转。第三转舍转得,识为依故;所以特为转识。

2.“转依”二字之妙用。二障种子和涅槃菩提,同时都是藏在阿赖耶识中的,但二障一除,但现出了涅槃与菩提,这在一断一证之间,到底安个什么名字才相恰当呢?那就是“转依”,故转依之为义,真是妙到不可言喻。一方面显示菩提涅槃,无始本转,不是从断障之后,不是从“无”的方面而生出的。另一方面,显示转舍转得,只是两种子易位。因为烦恼不是固体之物,须智力来断,而智一生起,障即灭尽,两法同时,一生一灭。盖唯识不许一识上同一刹那有相违的二性存在,有此便无彼,有彼便无此。唯识殊胜微妙的思想,转依也是其中之一种。

3.转依果之得全是意识之力。转八识成四智,转烦恼得涅槃,八识之中的主动者,并非八个识,而仅是八个识中的第六意识。第一,“动身发语独为最”,意识乃一切善恶业之制造者故(思为业主,意识相应)。第二,初步的转依,要靠多闻熏习如理作意,这正是第六意识的功用。第三,见道时之妙观察现前时智,能通平等性起初起故。第四,大圆镜智和成所作智要金刚道后,进入佛位时方得生起,亦为第六识遣障熏发之力故。所以四智虽为八识所转成,而能转者,却为第六意识也。

(第三节) 唯识观

瑜伽行学派的理论根据,是依“六经十一论”,其中“十一论”中之《瑜伽师地论》为本,其余十论为支。《瑜伽师地论》详述了瑜伽行之观法。瑜伽为梵语yoga之音译,意译作相应。依调息(调呼吸)等方法,集中心念于一点,修奢摩他(止)与毗钵舍那(观)为主之观行,而与正理冥合一致。相应之义,据《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本之说有五义:(1)与境相应,谓不违一切法之自性。(2)与行相应,谓与定慧等相应。(3)与理相应,谓安立非安立等二谛之理。(4)与果相应,谓能得无上之菩提果。(5)与机相应,谓既得圆果,利生救物,赴机应感,药病相应。据此而建立唯识学的实践理论,就是唯识观。

观想真理的方法,为佛教一般之实践法门。瑜伽行学派有三界唯心之观,如观五重唯识,称五重唯识观。五重唯识观的依据有两点:一是《般若经》所说的“空无自性”的教义,二是《华严经·十地品》所说为缘起观之“三界唯心观”。从《般若经》所展开的是作为唯识学骨架的“三性、三无性”说;从《华严经》的“三界唯心观”,乃变成了发展有关心的本质与分析的基础。

观,系心思观察说名为观,即细心伺察思惟诸法名义等之精神作用。观以别境中之慧心所而为自性。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所观境,是智观,名之为境。即是三性三无性。以一切法为自体,通观有漏无漏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唯识故。一切法不离三自性,诸法因缘生,本没有实我实法,众生不了虚妄计执为实,增益遍计执,更不了依他起圆成实,起惑造业,沉沦生死。因此,于此三性中,应舍遍计执,观依他起如幻而生,圆成实为唯识实。万有诸法皆不离识,如是遣遍计执,显现依他起圆成实,成万法唯识,名为唯识三性观。三无性乃针对三性而建立。依遍计所执性立相无性,众生既于世间之相处处计著,执为实有,为除此妄执,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依依他起性立生无性,万法乃从众缘而生,为虚假之存在,故其性实不定,故说一切法非自然生,亦无凡夫所执之体性,如幻化之事。依圆成实性立胜义无性,真如乃根本无分别智之对象,故虽为一切法存在之真本质,却不受任何特点之性质所规定,已离我执法执,犹如虚空一般。由三性三无性之说,而立“非有非空”之中道,而观三性之存在为唯识无境,称为唯识三性观行。即遍计执为虚妄之唯识性,依他起为世俗之唯识性,圆成实为真实胜义之唯识性。说明观此三性的顺序、方法,观此唯识三性理,从粗至细的五重观法,即名“五重唯识观。”

根据唯识的原理,五位百法是其基础。唯识百法是以“无我”为宗,唯识学修观当以“无我唯识观”为先。先师正果法师《止观简介》中,详述了“无我唯识观”及“五重唯识观”,兹介绍如下:

一、无我唯识观

1.百法无我

一切法总为五位,共计一百法。无论心、心所、色、不相应行和无为,都没有众生计执的我法二种实性。“我”有实、常、主宰、自在义,然以心心所色等积集组合而成的有情,决无坚实、不变、主宰自在的体性。法是轨持义,轨是轨范,可生物解,持是任持,一切法只有依他如幻缘生的虚假作用,亦决无坚实不变的自性胜用存在。这里分别略述其义:倘若有情法中有我,所计我以何为体?若言以色为体,则色不应是无常,因为我是常一主宰者故。反之,我是常一主宰者故,色亦应是常一主宰自在。如是则色法不应有迁变坏灭,但是实确与常识学理相反,眼见无有一色法亘古而不变坏者,若承认色法是有迁变坏灭,又许为我的体性,则我性应当随色之迁变坏灭。若如是者,则常一主宰自在的我性便不复存在了。其余眼耳根等,皆以此理推证可以例知,若我是短等为体者,长短等是色尘分位,色尘尚且是无常变坏的,没有我体存在,依色尘分位积聚的长短等,离色尘外既无别体,更不可以为常一主宰自在的我体了。其余滑涩等触尘等分,皆以此理推证可以例知。若谓我是以心心所为体者,八识心王五十一心所,都是无常的没有常一主宰自在的势用,都是互相资助观待而得生起。要是有我之体性存在其中,则总八识心王五十一心所,或总聚,或一王一所,应是常一主宰自在不变的存在。但是我们以常识学理的观察,心心所之总聚一多的作用,均非常一主宰自在,而是无常苦空无我。又纵许以心心所为法我体,而心王有八,心所有五十一,其我是以一心一所为体,还是以多心所为体?实则依一依多依和合,皆是说不通的。因为无论为一为多,为和合,心心所法都是无常苦空无我,决无常一主宰自在的我性,且依多依和合以为我体,则以从心从色,从内从外,从头至足,从皮至髓,六腑五脏,骨肉皮脉等,一切诸物,乃至所有种种心识念念等中,一一推求,众生所计执的常一主宰自在的实我,终不可得,毕竟都无,仅是无常苦空的心心所色声香味等,故云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