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唯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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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唯识义(5)

所谓界系之“界”,就是三界九地,指欲界,五趣地;色界,离生喜乐地、定生喜乐地、离喜妙乐地、舍念清净地;无色界,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非想处地;都是有漏界的分类。“系”,系缚,系属义。被哪一界地烦恼所系缚而属于哪一界地。换言之,就是有漏诸法界系的法,不是无漏诸法非系的法。关于哪些有漏的法,分别属于哪一界地者,所以名“界系分别”。但初能变和第三能变不另立此门,因为第三能变能具三性,不一定属于哪一界地,所以不另立一门;至于初能变不特别立一门者,因果相中,异熟果正显这界地,就是第八识为三界五趣总报的果体,系属于受生界的东西。

随所生所系,正为末那识的界系。所生,第八识所受生的处所,这识现行(现行,唯所生所系之一地现起;种子,则遍通于三界),必随着趣生体的第八识受生之处,所以界系全同八识。例如,第八识生在欲界地,此识也就随着系缚于欲界地;乃至第八识受生在有顶地,此识也随属于有顶地。此识恒缘自地第八识为我而恒起我执,故系属于第八识,为第八识所生地的烦恼所系缚。

八、起灭分位门

第七识降伏断灭烦恼的位次,共有三位:一是阿罗汉位,二是无定位,三是出世道位。

出世道者,是指无漏智。世间名有漏,出世间名无漏;道,就是观智,正指根本智和后得的无漏智现行时。此识烦恼任运微细,任何有漏智不能伏灭;唯三乘无漏圣道的观智,才能伏灭。就是把“生我执”反于“生空智”;“法我执”反于“法空智”。生空的根本、后得二智现行时,生执伏灭;法空的二智现前时,伏灭法执。伏灭生执,二乘在见道以上,顿悟菩萨初地以上,渐悟菩萨在回心以后的生空无漏位。伏灭法执,是顿悟渐悟菩萨初地以上的法空无漏位。但有法执的时候,不必定有生执,有生执时,必定有法执。因先迷体而后迷用,生执必依法执而起。二空智则反此,有生空智,不必带有法空智;但法空智必定带有生空智;就是了体,必不会迷于用。

灭定者,是灭尽定,或名灭受想定。圣者厌劳虑粗动之识,依于止息想的作意,入于无心定。此定是生空智或法空智的等流果,最寂静的无漏定,所以不是染污的末那识。

以上两位单是伏灭了染污末那的现行,是此识暂时伏灭位。

阿罗汉是三乘无学果,是此识永灭的位。末那识的烦恼是俱生烦恼,非见道所能断;然是染污的烦恼,不是非所断,是应断的法。

又有依其修行阶段之浅深,而在末那识中立三位,称为末那三位:

1.补特伽罗我见相应位,为末那识缘第八阿赖耶识而起人我见之位。如凡夫、二乘之有学、七地以前之菩萨等有漏心位。

2.法我见相应位,为未那识缘第八异熟识起法我见之位。此乃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果之菩萨位而言。

3.平等智相应位,乃起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萨以法空观入见道,又于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佛果。

三位之中,前二位属于有漏位,第三位则属无漏之位。

以上大约以八段十门明二能变末那识的体义。然在《成唯识论》卷五载,末那识之存在,所引用《入楞伽经》、《解脱经》二种教说及六种道理证明之,此谓“二教六理”。二教:即(1)《入楞伽经》卷九谓,思量之性,名意。(2)《解脱经》谓,染污意恒时与诸惑俱生灭。六理:(1)不共无证明,谓第六识之作用虽有间断,凡夫不共无明,则恒无间断而相续,故须有末那识。(2)六二缘证,前五识以前五根为所依,以前五境为所缘,第六意识亦须有末那识作为其所依之意根。(3)意名证,末那识名意,因系恒审思量,故末那识必须恒存。(4)二定差别证,圣者所入之灭尽定与外道所入之无想定有所区别,因灭尽定无末那识,而无想定有末那识之存在。(5)无想有染证,修无想定而生之无想天,虽无第六意识,但仍有我执,故须有末那识。(6)有情我不成证,凡夫行布施善等,不会成为无漏,无法脱离我执,乃因有末那识之故。

(第五节) 第三能变

第三能变即了境能变,全称为了别境能变,即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识。此六识具有明白了别显著之对象(如色、声等)之作用,故称了别境能变。第七、第八识则无显著对象之作用。唯佛之前六识对于如“真如”般之对象(细境)亦能加以了别。解释这第三能变,有七段九义。

一、能变差别门

前六识为何有六种差别呢?是不共所依之根,有眼、耳、鼻、舌、身、意六种差别;所缘之境有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差别;依根缘境的能依能缘之识体,也有六种上差别。故六识的得名,有随根得名和随境得名两种:

1.随根得名:随所依之根,立能依识之名。就是随所依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眼是照了义,耳是能闻义,鼻是能嗅义,舌是能尝义,身是积聚依止义,这是肉体有形器官;依于这五根而起作用心性的前五识,便予以眼识乃至身识的名称。意,是第七识,若说不共所依而起的识,那就是第六识,所以予以意识之名。随所依而立名,有依、发、属、助、如五义:(1)依义者,依根处所,识依而住故,和用根之力以缘境故。如第六识之根虽无形,但识也住在这无形根中,用以缘境。(2)发义者,识是根所发。例如根变异的时候,末那识之作用或明或昧,近视眼的人,因变异故,识用暗昧也。即如第六识之根来讲,第七识在有漏时,第六识相缚不得解脱,第七识无漏时,第六识也必定无漏。(3)属义者,识的种子,恒属于根的种子。根是异于外境,恒相续故,是以识能随逐于根;因随逐故,得随根发也。(4)助义者,以识须合于根,而有领受之处,因此识有损益时,根也有损益。例如眼识见太阳的时候,则损于眼根;第六识成无漏时,第七识也将有损坏而无漏也。(5)如义者,是识如于根的意思。如眼根等是有情数,故眼识等也变成为有情数也。六七两识也是如此,第六识亦如第七识,只是内法所摄。有以上五种意义之故,随所依的根而立此识名。然而,前五识虽也依意根,因不是不共依,故不名为意识,而且第七、八两识虽也为其所依,因是相续之识,故是当体立名;第六识是间断识故,如前五识随所依的根而立识名。

2.随境得名:随所缘的境界而立能缘的识名。所缘之境,即是色、香、声、味、触、法六境;色是可见义,乃至法是执持义。这个被了别的名境,对于此境,生起了别作用的心性,因为各别不同,故亦名为色识乃至法识。

以上虽有二种的得名,以随根得名通于自在位(所谓自在者,若至第八地菩萨以上之位,即可以五根互用;依着五识的自根,遍缘五境。例如眼识依着眼根,不但独缘色境,其余的四境亦是缘的),随境得名还不能通于自在位(若随所缘立名,则有色识乃至身识的五种区别),故诸论多因其通一切位而具义,从随根得名而为眼识乃至意识。

六识中,前五识依次依五根为所依,以五境为所缘,俱依色根,同缘色境,且皆缘现在,现量境,皆有间断。这五方面前五识相同,总称“前五识”。第六意识遍缘一切有为无为诸法,思惟了别,有四种差别,即:明了意识、定中意识、独散意识、梦中意识。

二、自性行相门

所谓“自性”者,于识体四分中,正当于自证分;所谓“行相”者,即是能缘作用的见分。因体用相异,故分为二门;但以义相近,文合一段,而《唯识三十颂》云:“了境为性相。”

所谓“了境为性”,是显这个识的自性;所谓“了境为相”,是说这个识的行相。“了境”是了别粗显之境的意思,此六识依六根而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的各自粗相显著的境界。这个以境为自性,同时也是行相。其实,了境是识体的作用;至于见分行相,虽不可说了为境性,但因识体是无形的东西,难以指示。当有了境作用时,即可显示这个识体,故说为“了境为性”;了别那粗境的粗了别,是六个识体的作用,则名“了境为相”了。而这“了境为相”,亦兼显此六种识的别名;即是特将此六种予以识名,故此即有粗境了别的意义。

三、三性分别门

六识通善、恶、无记三性。因为六识皆可起善念、恶念及不善不恶之念,若与信等善心所相应,发善心,行善事,即善性摄;若与贪、嗔、痴烦恼心所相应,作恶多端,即恶性摄;若与遍行、别境,不相应行法相应,则是无记性摄。其中第六意识是作意分之识,故自成三性。前五识是任运生起之识,其成善成染,必须由第六识的引导,而成善恶无记,所以前六识皆通三性。然而,六识的三性,是同时并起呢?还是各别而起呢?这在《成唯识论》中,有俱起、不俱起的两说:

1.三性不俱转说:因前五识不是一刹那俱生,三性如何可以同时而起?六个识同缘外境,不同的三性,如何可以同时并起?而且,若是五识的三性同时而转,则意识也应该同时转三性,为什么呢?以五识若是由善变染的时候,必定由于意识的引导;于同一识中,同时有善、不善的两种不同之性并起,岂是正理!故六识不能异性俱时而起。然而,《瑜伽师地论》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性俱起”,是就多念而说的。

2.三性俱转说:以五识是多刹那相续,又是俱生,故三性可以俱转。凡心缘境,而多刹那相续的时候,须经过五位的次序,这就是所谓的“五心”。五心是率尔、寻求、决定、染净、等流五种。率尔具名“率尔堕心”,若所缘之境现前的时候,能缘之心,即率尔堕入所缘的境中。于缘境的初刹那,对于此缘之境为欲知道是何境界,乃生起希望寻求之心,这叫做“寻求心”。对于寻求的境界知道之后,即能决定了解,这就叫做“决定心”。能决定了解对于所缘的境之后,对于怨亲违顺等境界生起染污(不善、有覆)清净之心,这个即叫“染净心”。此染净心相续的时候,即叫等流心(关于五心的意义,可参阅《大乘法苑义林章》)。而前五识的染净,必定由于意识的引导(故意识的染净心虽是一刹那,而五识的染净心是多刹那)。

四、相应门

具时、依、缘、事的四义,即是此识的相应。此门所明,仍是分析心所法,而心所中之“受”有别的意义,要有特别辨明的必要,故开受为一门,故有的学者列有“三受俱起门”。与六识恒转的心所共有五十一位,分为六位;若就体分别而言,前五识与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及根本烦恼之贪嗔痴三者、八个大随烦恼、二个中随烦恼,共三十四个心所相应;而第六识,则与一切心所相应。

此六识转变生起而有间断,苦、乐、舍三受互起故,因此三受皆相应。于顺境起乐受,于违情境起苦受,于中之容境生舍受,故《唯识三十颂》云:“皆三受相应。”但三受与六识的相应,有俱转不俱转义,这与三性的俱转不俱转是同出一辙的。

1.三受不俱转义:前六识是同缘外境的,既是同缘外境,则相违的三受不能并起;而且五俱意识与五识所缘是同,五识若是三受俱转,则同缘的意识,有三受俱转之失。故三受不能俱转。

2.三受俱转义:如前所述,六识可以领纳顺境违境及中容境,所以三受可以俱时转起。第六识不是定和五识相同,若只偏注于顺违的一境时,即起苦乐之受;若不偏注于一境时,则和舍受相应。所以《瑜伽师地论》说:“藏识一时,与诸识相应,三受俱起。”

五、所依门

心心所的生起,必定以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的三种为所依。前六识的生起,皆以第八识为根本所依止。在这三依里,说因缘依及增上缘依中之共依,即以种子的赖耶为亲因缘而始有前六识的现行;换言之,就是由第八识中的生果的功能,即各自的种子而生起前六识,是六识的因缘依,前五识以五根为不共依。五根若受现行的第八识执受着,则前五识可以说是以现行的第八识为所依,这个根本依的意思,即是共依。第六识也以第七识为所依,第七识若以现行的第八识为不共依,则第六识可以说以第八识为根本共依。这个增上依,即是俱有依之意。

六、俱不俱转门

俱,即俱时转;不俱,即不俱时转。即是论说第三能变的六识现行的时候,这六个识是互相同时并起,或是不并起的义门。在《唯识三十论疏》卷七中说到六识俱转门,虽然是说六识,但实际上这一门只说前五识。盖第六识,无论于前五识起多或是一的地方,必定与其俱转,故没有特论的必要了。若至第七段起灭分位门,唯就第六识的起灭来说明,前五识的起灭就不说了。这前五识的俱转不俱转,则起灭自明,故第六、第七的两段,通说六识的俱转不俱转,亦可以说是共明六识的起灭。

前五识的现起,必须依靠内外多缘方得生起。内缘即第八识中所具有的五识的种子,此种子是五识生起的亲因缘。外缘即:(1)空,空隙距离。(2)明,有光明。(3)根,新依根。(4)境,即新缘境。(5)作意,心要警觉注意。(6)根本依,即现行第八识。(7)染净依,即第七识。(8)分别依,即第六识。(9)种子依,即第八识的种子。故前五识待多缘后,方得现起,所以有生缘的具足与不具。为便于学者熟习牢记,故有《八识缘颂》云:

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

鼻舌身三七,后三五四三;

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

又有《九缘颂》如下:

根境空光明,作意分别依;

染净根本依,最后种子依。

每个识照它的缘而生,不可缺一,有缘具足而生,否则不生。如波涛一样,依风缘而起。故《唯识三十颂》云:

依止根本识,五识随缘现;

或俱或不俱,如波涛依水。

七、起灭分位门

起即转变生起,灭即不生起。前五识的具缘不具缘即是起灭的分位。

《唯识三十颂》云:“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意识,指的是第六意识,乃是对于五识随缘现而说的。前五识是因:(1)寻伺不相应,故不能思虑;(2)由于他缘所引此识始能生起,自己是不能生的;(3)唯外门转,即对外界时方可生起,故生起的时候,必须凭借多缘;因多缘故,所以具缘很难,以是现行的时候少,不现行的时候多。但是,第六意识则不然:(1)因寻伺相应,故自己可以思虑;(2)不由他引而自己可以生起;(3)内外门转,即对外界的五境,也可以缘;对于内界的心法理性等,也可以缘;故借缘因之也减少。因借缘减少,而具缘亦易,六识因此恒时现行,故对前五位说为“常现起”。六识虽说常现起,但遇违缘的时候,则不能生起,故有间断,这即是无心的五位。违缘即: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极睡眠、极闷绝,因这五无心位,故意识不得现起。除五位外,一切时意识常现起。因为此识有间断,所以与恒时转的七、八两识不同。

无想天,是色界第四禅的广果天中最胜依处,若生到此天,在五百大劫中,于行住坐卧之间,不起心法。外道即计此谓是真的涅槃。这是因为外道遍计,以想心所为生死之因,故厌离此心所;因欲出离想故,乃修无想定而生无想天。其实乃是“不恒行”心灭,并非涅槃。即前六识的心心所,虽然都灭掉,而在加行位中,独厌离想心,故叫无想天,或叫做无想事、无想果。在无想天中,第八识及染污第七识,虽是相续生起;但第六意识只是初生与退没的二时有,于中间五百大劫中,前六识是不生起的,感此果报的叫无想定。修这个定的时候,有微微的心所熏习,这即先是和厌心所俱行的思心所种子的不动业,感广果天总报的第八识。初生此天的时候,虽暂且从第八识生起异熟无记的第六识;但因依着无心的无想定力之故,那异熟第六识遂灭,在五百大劫中成为无心,把这个无心之间,叫做无想天的别报。因此六识都没有分位,故假立为不相应法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