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九剑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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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青州故事

青州上古为东夷之地,至****间,先后为爽鸠氏、季则氏、逄伯陵氏所据,周初封吕尚为齐侯,地始归于齐,历春秋战国之世,均为齐属。

秦统一天下,置齐郡,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青州刺史部,驻广县,称青州城。

东汉至三国间,青州城为东方之重镇,西晋怀帝永嘉五年曹嶷弃广县,筑广固,为青州刺史治。

东晋安帝隆安三年慕容德陷广固,定为南燕国都,义熙六年刘裕灭南燕,夷广固,筑东阳城,置北青州刺史治于此,北魏献文帝皇兴三年拔东阳城,仍为青州刺史治,孝明帝熙平二年增筑东阳城南郭,即南阳城,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迁益都县治于东阳城,移青州府治于南阳城。

隋为青州总管府治,后改为北海郡治,唐初复为青州总管府治,后又改为北海郡治,宋为京东东路路治,金为山东东路益都总管府治,元为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明时为青州府治,乃是古时九州之一也!

因地处鲁中山区和鲁北平原洽接地带,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西南部群山迭翠,东北部沃野平川,低山丘陵、河谷阶地、山前平原由南到北依次排列,而江百鹤的家,就在丘陵与河谷交界的一个山洼里面,一口小池塘,池塘边上有三间小茅屋,后是密林前为碧水,看起来还算山青水秀。

至于为何会来到这个地方,那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了,血染的历史:

抱着奄奄一息的女儿,七尺壮汉也忍不住老泪纵横,饶是他刀法再天下无敌,他也挡不住这饿魔的侵袭,挡不住这人间生离死别的痛苦。

他又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最后一位家人,永远离自己而去,而他,却无能为力,他救不了他,救不了自己的女儿,哪怕女儿现在只需要的仅是一点食物而已。

但是,他办不到,他寻不到,到处都是逃难的人,并不是只有他一家需要食物,饿死路边的人比比皆是,他可怜的女儿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那年,苏北大旱,那年,他举家出逃,那年,朝廷已经忘记了有那么一个地方需要救灾,那年,死了无数人。

在那年之前,他在江湖上号称“苏北狂刀”,是苏北武林的领军人物,一把刀打下了天下,一把刀葬送了天下。

他本是以走镖为生的,他的镖局叫作“九江镖局”,本来日子还过得去,因为自己名声在外且武功高强,江湖上无论黑白二道都很卖他面子,走镖之时不去动他。

因为如此,他也在苏北发达过几年,买过大宅,娶了媳妇,还收养了聪明可爱的女儿,雇了佣人家丁,过起了好日子。

好景总如昙花一现。

就在大灾那年,他押的一趟镖遭遇了劫匪,那是一趟黄金镖,乃赈灾的官银,二千两黄金,官家看他名声在外武功高强,便托给他押送。

苏北老鬼山,他惨遭伏击,镖局所有人,除了他之外全战死现场,而他以一柄长刀苦杀一天一夜之后,终于力尽而败,被劫匪扔下长江,顺水东去。

半年后,一身落迫的他终于回到了家,在几百里外的一个河湾里,他被横在水中的木头挡住,才没被冲进大海。

身受重伤的他硬硬撑着,通过半年的徒步跋涉,才走到那个阔别多时的家,可他的家,已是天翻地覆,破败不堪,人去楼。

爱妻娇儿轮为乞丐,终日游荡在山野间,都已认不出他来了。

他散尽家产,也无法赔清朝廷的债,最后,只能带着妻女,踏上了逃难的路。

这一去,便是了不归路,这一去,再没回到苏北,再没重温昔日的风光。

当他打听到劫他镖局的匪徒竟是锦衣卫所扮时,他的愤怒,是无法压制的,一怒之下上京寻理。

怎奈势单力薄无法近得高官一面,反而被获悉消息的锦衣卫四处追杀,直到其逃到东海之滨也不放过。

就在那,他三岁的女儿,跟着他奔波劳累,七天七夜被锦衣卫围在了大荒山之上。

大人孩子都没吃东西,女儿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口中一个劲的叫着要吃的,目光是那般的哀伤和渴望,在他怀中渐渐黯淡。

那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忘怀的眼神,也是最撕心裂肺的眼神,他的女儿,差些饿死在了他的怀中。

为了恩仇,为了出口恶气,他葬送了最宝贵的东西。

他像饿狼一般的长啸。

他提着一把柴刀哀嚎着冲进了那黑压压围困的人群,他疯了,手起刀落,血光飞溅,在他的狂啸声中,一颗颗的人头滚落在地。

他像一个从血缸里爬出来的人,浑身被鲜血染了厚厚一层,那是别人的血,也是自己的血,他拼命的砍杀着,像一头野兽,发疯发狂的野兽,无惧那无数的砍到他身上的刀剑,无惧身上那些深深的致命的伤痕!

直到柴刀破成了两段,他力尽而倒时,那些被砍怕的锦衣卫才围聚了过来,所有的武器对向他,欲把着魔鬼般存在的人物碎尸当场。

“铮!”

划空之声,当空而来,一道煌煌金光,从天而降,一把长刀携着满天血雾,降落到了他的身旁,刀锋直直插进了身前泥土里,刀身颤颤,抖起翁翁龙吟,随刀飘来的是天际一阵清亮的声音:“拿起它,砍了这些围攻你的人,砍完这些人,这把绝世宝刀便归你了。”

那刀,金光灿灿,如同一条从天而降的金龙,傲立于他的身前,他盯着这把金色大刀,如同,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看到了一丝曙光一般。

忍不住,伸手,握住了刀柄。

而此刻,头顶处已悍然砸下一尊硕大的铜锤,锤有一口巨盆之大,锤身铜光浩浩,挟千钧大力欲将倒在地上的他砸进土去。

掣刀,而起,反劈,上去!

那刀被他提空一挥,已然无声切开那砸到之铜锤,生生把之切为二半,那拿锤之人避之不及,已被刀风余势拉到,哀嚎一身,半个身子被豁豁切开,血光扬起,飞洒一地。

众人哪见过这么锋利的刀?一时吓得急步后退,避其锋芒。

他哪肯给他们喘息机会,不知哪来之力,赫赫长啸一身,腾身而起,挥刀而出,匹利的刀风追进人群。

众人回身来挡,怎奈武器竟全如泥塑,在那金色刀锋之前毫无还手之力,全被切菜剁草一般切断。

一时间惨叫连连,血肉横飞,他如煞血魔鬼,似如无人之境,挥刀任意砍杀,竟无人挡之得住。

那些人无力敌抗纷纷溃逃,但他的饮血长刀却穷追不舍,刀风所过之出,全全看见残肢断臂横飞,脑袋滚瓜般四处荡落。

这小山沟一时如修罗屠场,人间地狱,所有人惨嚎着,上天无路遁地无门,齐齐倒在他刀影之下。

当最后一个人倒下之时,血雾已经染红了半片天空。

血雾中,一个白衣欣长的身影,缓缓朝他走来,那人怀中抱着一柄长剑,却是英俊不凡,那人直直走到他的身前,直直与他对视,半饷后,说:“你是它的新主人了!这柄九龙刀,从现在开始,归你了。”

“为何要赠我这将死之人,一口宝刀?”他问。

那人答:“为了天下正义,万众苍生,不再有人饿死。”那人答。

那一句“不再有人饿死!”触动了他的心怀,他深深一叹,点头接下宝刀。

是的,在这个处处饿死人的世界里,也许只有反抗,只有屠尽天下的吸血鬼,才能,不会有人饿死,所以,拿起刀,才会有希望,才会看到黎明,看到曙光。

他得到了这把刀,从那以后,他就把刀当成了他生命,与他一起并肩作战,他把他儿子的名字给了这把刀,它叫“曙光”。

那个赠与他宝刀的白衣少年,名叫纳兰飞花,也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飞花公子。

不久后,飞花公子建立了飞花坞,正式与朝廷对抗,正式为了不再有人饿死而努力,而他则踏进了六扇门,成为了一名捕快,腥风血雨的江湖,从此为他敞开怀抱。

他的妻女,则被他安排在了这个没人只晓的地方,过上了隐世生活!

听完他的故事,风易寒不禁叹道:“原来江捕头与飞花坞素有渊源,只是你那曙光宝刀,怕是也丢失了吧,否则怎么会沦落到这虎落平阳被犬欺的地步?”

夕阳下,江百鹤又倒满了一碗酒,春风撩人,初夏渐近,隔壁的厨房已传来了诱人的菜香,江百鹤一脸苍白,却也是一脸的幸福:“虎又如何,犬又如何?在江湖中就算风光无限号令天下,但如何会有家里的温暖来得实在,来,喝酒吧小兄弟,在等等下酒菜就来了。”

风易寒举起了酒碗,“家”,在他的世界里早已成了个遥远的概念,一个人孤单太久,就会忘记了什么是温暖,但是他眼眶还是忍不住湿润了:“就算在外面有再多的刀光剑雨,回来依旧有热菜热饭,这就是家的意义,江捕头,你是一个幸福的人,这种幸福,你要珍惜。”

两只碗碰到了一起,发出了清脆的声音,他们二人同时举起酒碗,望着对方发出会心的一笑,然后,把酒碗举到嘴边,同时一饮而尽。

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感叹:“啊,好酒,实在是好酒。”

江百鹤拿起了酒坛,继续在酒碗中倒酒,边倒边说:“如果不是小兄弟你的帮助,我江某半个月之前就已经死在追魂江中了,哪有这般的好命,坐在家中喝酒?所以这碗,算老哥哥我敬你的。”

江百鹤已帮风易寒倒满了酒,正准备举碗敬对方,忽听得后面连连传来两声“不可不可”,一位白裙少女端着一盘油炒青笋似风一般的从厨房中闪了出来,口中话声也似山间泉水般的清脆:“爹爹,他可是我的风哥哥,怎可与爹爹你称兄道弟呢?”

这少女十六岁般的年纪,生的鬼怪机灵,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竟似夜空中的星星般明亮,他把那盘菜放到木桌之上,竟然拿起江百鹤刚倒满的那碗酒,双手捧到风易寒身前,认真地道:“风哥哥,小妹影儿敬你一杯,谢谢你救了我爹爹,救了我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