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夙微皱眉头,真的是感觉到了很痛,不过也没有说什么。
“你还真是舍得用力啊!”凌夙摸摸被咬的地方,幸好没有流血。
“反正都是我的,有什么舍不得的。”欧潇歌理直气壮的直视着凌夙,表示不高兴的话,她还会再咬一口。
“你这理论……”太霸道了吧,不过凌夙没有说下去,一句话不对,欧潇歌一定又会咬他。
吃完晚饭之后,欧潇歌现行洗了澡,然后马上窝在了被窝里,不知为啥她觉得有点冷,就用被子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等凌夙洗好出来的时候,欧潇歌正处于一种粽子的状态。
“潇歌,你很冷吗?”凌夙看了一眼空调的温度,25度刚刚好啊。
凌夙伸手去拉开欧潇歌的被子,他没有想到,拉开被子,他看到的并不是睡着的欧潇歌,而是满脸通红的欧潇歌,眼神有些朦胧和慌乱。
“怎么了?生病了吗?”为了确定欧潇歌是不是发烧,就直接把自己的额头贴在了欧潇歌的额头上。“还好,没有发烧。”起身,凌夙放心的嘀咕着。
凌夙这张俊逸脸孔靠近,差点让欧潇歌的心跳破了,脸红不红自己看不到,却可以感觉到滚烫的温度。
结婚都这么久了,为啥她会因为凌夙的靠近,而突然脸红心跳啊!太奇怪了。
“你没事吧?潇歌,脸很红啊。”再次靠近欧潇歌的脸,凌夙问道。
“没事,你离我远点就行了。”用力的推开凌夙,很明显欧潇歌在躲避着凌夙的视线,总觉得心里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怎么了?你到底。”被推开的凌夙,稍稍有点失落。
“我说了你准备嘲笑我。”欧潇歌坐起身,盯着凌夙,眼神态度都非常郑重。
“好,绝对不会嘲笑。”凌夙点着头。
“你知道猫吧,到了春天就会那啥,我觉得我现在的感觉和那啥差不多。”欧潇歌低着头红着脸,戳着手指,实在是不好意思说清楚明白。
“你是说发……”
最后一个字没出来,凌夙的嘴直接被欧潇歌捂住,她本来就非常难为情到爆表了,如果再听到那个字的话,她一定会用被子把自己裹到明天。
“笨蛋,不要说出来啊!”欧潇歌用力的捂住凌夙的嘴,坚决不能让他说出来。
“好好好,我不说。”凌夙拿开欧潇歌的手,嘴角的笑意难以消失。“可能是因为女性荷尔蒙增加的原因,怀孕的时候多数孕妇都会有这种感觉,你不用觉得难为情,这是正常现象。”
“真的?”欧潇歌有点不确信。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可以问问马大姐。”
“这种事,我哪里开得了口问别人啊。”就算是问凌夙,她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之不是大问题就行。”这样她就可以放心了。
“需要我帮你解决一下吗?为夫非常愿意。”凌夙摸着欧潇歌的脸颊,半开玩笑的问着。
“驳回。”欧潇歌干脆的拒绝,他的解决就是让她明天站不起来,这个绝对不能妥协。“再说这么久以来,我都忘记问你了,凌医生为什么这么招蜂引蝶的?那么多年前的人,一直对你念念不忘,你是不是该考虑一下,是不是你自身有什么问题,导致了这种问题?”仔细数数他们认识以来,都出现多少个凌夙的爱慕着了。
有不择手段型的,有白痴型的,有死缠烂打型的,有玉石俱焚型的,都可以开一个爱慕凌夙联合会了。
“潇歌,莫非你是在吃醋吗?”凌夙有点意外的看着欧潇歌问。
他不是突然如此怀疑,而是欧潇歌从来没有对这种事问过任何问题,更没有发表过任何看法,对此凌夙其实一直有个心结。
男人女人都一样,都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只看着自己,为自己吃醋。
对于凌夙来说,仅仅是说两句,问问,就已经算是欧潇歌在吃醋了,要说为什么的话,过往没有任何先例,最多只会说凌夙引来了很多麻烦而已。
就算季晴澜出现,明知道那是凌夙的初恋,欧潇歌也没有吃醋这种感觉,就算看到凌夙的爱慕者接二连三的出现,她也不会有特殊的反应。
“嗯……算是一点点吧。”欧潇歌并没有否认,她也感觉到了那一点点的醋味,但是并没有到醋坛子翻了的程度。“一个两个的也许没什么感觉,多了就会想,啊……原来你这么受欢迎啊!在你的人生中有多少女人啊之类的,这种想法是不是特别小女人?”
其实欧潇歌本人是不喜欢这种心态,不过有些时候心里想的事情,是难以控制的。
“这是人之常情,怎么会是小女人呢。”凌夙捏捏欧潇歌的小脸。“不过对我来说,这也是潇歌终于意识到我是你丈夫的事实了。”
“这是什么话,我一直都知道你是我丈夫。”欧潇歌有点不明所以的看了一眼凌夙。
真心觉得凌夙这句话的本身就有问题,不过他既然那样说,就表示他的心里一直以来都有在意的事情吧。
“不是这个意思。”凌夙没解释太多,这件事只要他知道就可以了。
硬要说的话,就是意识性的问题吧,过去欧潇歌的意识性没有那么强烈,所以即便有人靠近凌夙,她也不会有特殊的反应。
最近欧潇歌更加意识到凌夙是属于她的丈夫,是只能属于她的人,所以才会有这些她不曾有过的想法。
“随便吧,反正我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那么大的醋劲,你放心。”欧潇歌摆摆手,她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女孩子,也没有精力去纠结过去的事情。
说不在意那是胡扯,不过在意的程度,也只是仅此而已。
“你真的是诚实啊!”凌夙感叹着,其实凌夙总是被欧潇歌的诚实震撼。
“你这是在称赞我吗?”欧潇歌笑嘻嘻的看着凌夙问。
“当然了。”
“我还以为你会趁我睡着,直接打包把我带回延语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