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江湖大佬”不得善终、死于非命,而且死法诡异!莫说是平日里色厉内荏的江湖人士了,就连那些久经杀阵的老刑警,在看到现场的情况后也无不心底发麻:黑老大是被人刺死的,但其死状更像是被……一场行刑!
死者跪伏在地;头部深深的埋在马桶里;两条胳膊高举过头顶,手腕架在马桶后部已经被揭开盖子的水箱上;没错,只是手腕架在水箱上,因为死者的两只手不见了,不翼而飞;手腕断处的血都流进了水箱,还有一部分残留的血液,顺着死者的胳膊流到了身上,地面上未见一滴血迹。
事后经过对现场的清理,刑警们在另一间厕室的水箱底部,发现了死者被割掉的两只手掌……
手没了,很惨,但不足以致命!死者的致命伤在颈部,这是一处刀伤,也是颈部唯一的一处刀伤,真可谓一刀封喉!死者跪伏在马桶上,颈部喷涌而出的鲜血一滴也没有浪费,全都进了马桶!此时马桶里已经储满了厚厚的、凝固的血浆。
也正是这处伤口,让老刑警们“心底发麻”:这刀法……太吊诡了!太牛逼了!那一刀留下的刀口并不深、伤口也不大,却精准的避开了死者颈部的喉管、食道、筋肉和肌腱组织,唯独割开了死者颈部的大动脉!
有经验的老刑警,马上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了案发时的情景还原:潜伏在酒吧的刺客尾随被害人,进入了酒吧的卫生间,他抓住了被害人独处的某个瞬间,果断出刀、一刀封喉!然后迅速撂倒被害人,并将其头部下压至马桶内。
由于颈部大动脉被割断,又被强力的大幅度下压头部,造成了被害人喉部声带系统的遇阻!所以在整个遇刺的过程中,被害人根本没有机会发出求救和声响,并迅速因大量失血而导致休克,直至毙命。
而根据死者手腕部的出血量,刑警们推断:刺客是在被害人气绝之后,才割下了他的双手,因为被害人手腕部的出血量并不大,而且水箱附近未发现“喷溅型”的血渍,这说明在被“断腕”之时,死者体内的血液已经开始发生凝结。
而相比那“精湛”的一刀,更让刑警们感到惊愕的是:该刺客逆天的心理素质!
首先,案发时间为周末,而且案发地是一间以“球吧”为主题的酒吧,又恰逢有重要的足球赛事,所以当晚球迷、酒客云集,酒吧内卡座爆满,几乎座无虚席!刺客敢于在这样的时间段,到卫生间从容作案,而且下刀果断、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多余动作,足见其嗜血、冷静、残暴的心理特性!
其次,该酒吧在入口处的门外,安置了一台监控摄像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监控设备远没有普及,而且由于过于高昂的价格,很少有私人安装这样的设备!当时还没有什么民用的数字、数码技术,连电脑都没有普及,所以那时候的监控摄像装置,都是有线的微型摄像机,而画面的存储只是普通的录像带,不光技术复杂,而且价格十分惊人!
案发后,刑警们调取了案发时间段前后的监控录像,并将在该时间段内所有出入酒吧的人员,全部传唤至警局进行侦讯!可侦讯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这些人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这说明了什么?刑警们慌了:这说明,刺客在案发前早已潜伏在酒吧内!而且,他在从容作案之后,依然淡定的在酒吧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球赛!直至有人在卫生间里发现了死者的尸体,他才随着蜂拥逃离的人群,离开了酒吧!如此犯罪手法、如此心理素质……啧啧,恶魔再世、天生杀手啊!
又死了一个黑老大、又是在深夜作案!但是与前两起案子相比,这起凶杀案还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作案凶器为刀具;其次,作案地点在室内。刑警们寄希望于能在案发地点找到更多的侦破线索,但是很无奈,现场已经被破坏了,而且破坏的很彻底!
这起案子该如何定性?很明显,与前两起案子一样:极有针对性的仇杀!而且仇杀的痕迹较前两起案子更明显:死者的手被砍掉了!可是,刺客已经刺杀了死者,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砍掉死者的双手呢?刑警们为此大惑不解。
(其实很简单,因为死掉的这个货,曾对着范锦阳叫嚣:他要砍掉范锦阳弟弟的两只手!如今,范锦阳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这也是他对其他“江湖大佬”的警示,犹如当年武松血洗鸳鸯楼,在斗杀张都监、蒋门神之后,在墙上留下的血书:杀人者武松!)
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连发三场血案,而且接连死的这三位,还都是知名的黑道“企业家”,轰动滨城啊!
毫无线索和头绪……并案?还是不并案?难道另案处理?就在警察们焦头烂额之际,刺客的杀戮并没有停息,滨城又双叒叕……出事儿了!而且距离上一场血案的发生,不多不少,又是两天!
这一天的下午,某“江湖大佬”刚参加完一场葬礼……哦,有必要解释一下,那个“被葬礼”的人,就是七天前在深夜遇害的、也是第一个被刺杀的“江湖大佬”!
言归正传!葬礼之后,该“江湖大佬”出席了死者家属安排的“送别宴”,饭局结束之后,他直接驱车回了家。“大佬”的家就在市区内的某高档小区,可是他把车开进了小区,并且已经停到了自家的楼前,却并没有下车……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机会活着走下车了。是的,因为他死了,就死在自己的车里。
接到报警后,有几个刑警差点儿哭出来……
赶到案发现场后,办案刑警们再次被震撼了:被害人的车辆还没有熄火!
按照正常的驻车步奏,应该是:刹车、摘空挡、拉手刹、关闭车窗,然后熄灭发动机!该被害人按照步奏进行,他已经完成了前面刹车、摘空挡、拉手刹的程序,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关闭车窗”,就被一颗子弹击中了头部,一枪毙命!也就是说,刺客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行刺!
刑警们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在那栋楼墙体下的某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枚行凶的弹头:操!又是他妈的“七点六二毫米”!
又是枪杀!可是刑警们走访了附近的居民,谁都没有听到枪声!毫无疑问,刺客“又”在枪械上加装了消音装置。
法医的尸检报告如期而至:五米之内近距离中弹,一枪毙命;子弹从死者的右太阳穴射入,贯穿头部后从左太阳穴射出;弹道平直、子弹口径为七点六二毫米……
根据线索:五米近距离射击、弹道平直、还有找到弹头的位置,刑警们确定了当时刺客所处的刺杀位置:距离被害人驻车位置大约三米远,就是小区的隔离围栏!也就是说,当时刺客就在围栏外,伺机行刺!
刑警们又做出了案情推理:仇杀!案犯肯定对被害人的生活习性、居住环境、以及习惯的停车位置,都有相当的了解!并且在案发前,实施过多次“踩点”、演练。事发时,刺客就守候在小区的隔离围栏外,当然,也不能排除刺客尾随被害人的可能!在被害人驻车的瞬间,刺客果断行刺,并一击得手!
与之前的三起血案相比较,这起刺杀有着太多太多的相似之处,唯一的不同就是案发时间:刺客这次竟然选择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
这回总可以并案处理了吧?不料,技术部门却在这时候送来了检测结果:经过对弹头划痕的鉴定,这枚子弹与之前两起案件中所发现的弹头,出自三支不同的枪械!
刑警们全傻眼了:三支枪?滨城这是招谁惹谁了?突然来了一个杀手集团、刺客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