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狼族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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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超级部落

它们现在还不是露出光芒的时候,可是,一旦它们露出了本色,迎面扑来的将腥风血雨!

从巴特鲁那里得知,这些雷霆巨兽的幻魔珠都是经历了上千年才才收集出来的。因为这个部落所处的地区是雷霆巨兽的一个活动巢穴,所以一直受到雷霆巨兽的攻击,好在这个部落也是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所以也成功的抵挡了它们的攻击,在雷霆巨兽的尸体中找到了这些幻魔珠收藏了起来。

这也是一个发展了近千年的部落总数才达到十万余人的原因。

吩咐人将这箱子深埋地下后,冷锋一个人光顾着威廉的储存室。忽然,墙壁上挂着的一副由各种鸟翼翅膀构成的服饰正闪闪发光的显示着它的魅力。冷锋眼睛一亮,暗暗记下这件衣服的存在。

最后,冷锋在一个桌案上发现了一本兽皮书,能够如此郑重摆在上面的书,冷锋当然不会放过。

经过大半天的搜索,冷锋已经观光完了整个房室。所以就坐在地上,缓缓的打开书本阅读。

书的前半部分是讲述的诺位部落的发展史,虽然很枯燥但是冷锋还是认真的看了下去,凡是东西都是有各自的用处。

废物只是所存放的地方不对而已。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中间的部分冷锋发现了一个图标印记,这让他欣喜不已,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

那个图标正是化血长刀的缩小版。

从书上冷锋得知,大约在七百年前,诺位部落的一个勇士在一个神秘的地方,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山洞。

进入之后,才发现里面的空间很大,但是也很恐怖,四周一片漆黑。勇士不敢自己去探险,于是准备离开,然后找人一起来探寻。

在他走到洞口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几具死人的骨骼,其中一人手中紧紧握着一把长刀。虽然他不认识这把刀,但是看那人握的那么紧他猜测可能是个宝物。所以就把它拿了回去。

正巧,他回到部落后才发现自己的部落正在被其他的部落所残杀,被杀的人当中,还包括着他的妻子,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参加了保卫战。

依靠这把血红长刀,他力战众犯,以一当百全歼敌人。当时他只是迷思在杀敌的痛感之中,事后才发现依靠这把刀,他就能够拥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这把刀能够吸收敌人的鲜血,把敌人的尸体都直接变成干尸,恐怖的是被杀害的人浑身上下没有一滴的鲜血。

虽然现场很恐怖,但是为了部落的利益,他不得不得再次使用这把能够吸血的长刀。

渐渐的,他所在的部落开始强大起来,同时他也开始明白了这把刀的一些用处。除了吸血!转化!诅咒!吞噬外。

这把刀还拥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是在战场上是一把无所不利的兵器,它能够主动的吸收敌人的鲜血,并积聚站能提供给使用者使用。这样使用者就能够拥有用不完的力量力气,在战场上越战越勇!杀的人约多刀的威力也越加强大。

这把刀还拥有空间力量,凡是经过滴血仪式的使用者就能够将刀以特殊的方式寄存在身体内,并拥有强大的空间储存能力。

通过了滴血仪式后,可以随时召唤出来这把化血长刀,而使用者的右臂上就会隐显处化血长刀的印记。通过那个印记,就能够无限度的往里面存储东西。只要想要什么东西,是要微微一动念想,储存在刀内空间的东西就会自动的出现你的手中。

想成为这把化血刀的主人,可以通过两个两个方式,一是滴血仪式,第二个就是则是血祭。

滴血仪式能够暂时获得化血长刀的使用权,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燃烧自己的血液和寿命来激发刀的无限威力。

而血祭则是通过灵魂的奉献来达到人刀合一的阶段,血祭的人就会拥有无比强大的是实力,但是寿命很短,而且死后他的灵魂将永远的束缚在化血刀的空间内,永远受到煎熬。

这两个方式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都需要以自身的精血来滋养刀身。或则,供给刀充足的能量。

这也就是威廉为什么在关键的时刻,总是割破自己的血脉,而使刀的威力更加强大的原因。

因为威廉不敢冒失血祭,把自己的灵魂奉献,所以他只是通过了滴血仪式,以自身的精血养控化血长刀。

这样以来冷锋也就明白了威廉为何总是不停的需要女孩的原因,他是通过秘法汲取处子之身的女孩的鲜血,来保持刀身的灵性。

很显然这两个方法都很邪恶,于是就有人试图想要完全的掌握这把化血长刀与己用。但都受不了刀内的死煞之气,精神爆裂而亡。

经过了多次的教训,众人终于明白,想要掌控这把刀首先要拥有强大的精神力,自身也要非常的精悍,还要拥有神奇的能量才可以完全的掌控它并成为对自己无害的无上利器。

这也就是诺位部落即使是掌控如此宝刀也没能天下无敌的原因,一个普通的人即使是再厉害,也只能是被刀所用,使用者只是借助刀的一个工具而已。威力始终是有限的。

当初得到这把刀的人,以为自己真的是天下无敌了,所以发动很多的争夺战,起先一些大中小部落都被征服了,这也更加刺激了他们的野心,但是在之后的较量中,即使是拥有化血长刀的勇士也还是失败了。

幻魔森林是一个危险而神秘的地方,里面的势力数以万计,错综复杂,而且奇人高手无数。

在幻魔森林中,所存在的部落有无数个,这些部落中,都是有着一些和实力相对的称号。

最小的是小型部落,其次是中型部落,和大型部落。大型部落之后就是超级部落!最后就是上古部落。

而拥有化血长刀的勇士则是对上了一个超级部落的高手,那一场战斗最终结果拥有化血长刀的勇士,依靠自己的灵魂奉献才剩下半条命,惨败而归。此后诺位也不敢再任意的去发生战争,开始注重自身的发展起来。

即使经过了几百年的缓慢发展,诺位部落至今还没有达到超级部落的要求,即使是在大型部落中也只能说是比较强大一点的而已。

超级部落可以在一个时辰内彻底屠杀干净一个大型部落,而自身的损伤极其可以忽略不计。而一个上古部可以在几个呼吸的时间灭掉一个超级部落。

看到这儿,冷锋不得不倒吸一口冷气,想起以前自己所说的“征服世界”的口号,不由有些嘲讽的味道。

诺位部落也就算一个稍强点的大型部落,而自己则是准备了数月的时间,最后自己亲自出马才解决。而这样的部落在幻魔森林却是多如牛毛。

可是,这样的一个部落,超级部落可以在一个时辰内彻底屠杀干净一个大型部落,而自身的损伤极其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有些自不量力,但是也激起了冷锋的好胜心,虽然自己的部落现在还算是比较小的部落,但是神起部落才发展几年?

一年,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发展成了大型部落。虽然在大型部落中算是很小的,但是这也不得不得说是一个神话,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