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金牧场,找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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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两天后一个夜晚,我从公司处理完事务回家时,路过一家三星级酒店,已是下半夜了,我看到一辆轿车停在酒店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对男女,女的穿一件白色貂皮大衣,招摇醒目,让我驻目的不是那女人,而是挽着女人手臂的男人——安。他们下了车后一起走进酒店,我清楚地看到,那女人不是两天前在酒吧里的那个胖女人,而是位瘦高个的时髦女人,尽管她一身雍容华贵,打扮得像个俏女郎,但她那松弛的面部肌肉却遮掩不了她的老态,我敢断定她的年龄绝不低于五十岁。

我看到他们走到服务台,安领了钥匙后,挽着女人上了电梯。

如果说上一次看到还不能对安下结论,那么,这回我已确信,安扮演的是一位职业面首。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确切地说,是为了梦妮。我来到了服务台,“我想知道刚才那位先生住几号房间。”

“您是——”服务生有些犹豫,我明白他是碍于酒店的制度,工作人员不能随便透露客人的房号,“他叫安,我是他的朋友。”我说。

“噢,”服务生的脸上掠过一丝不便直言的表情,“对不起,登记住房的是那位女士,我可以电话通知你的朋友下来吗?”

“谢谢,不用了。”现在,我全明白了。

我徘徊在大街上,心,乱极了,我不知道该不该对金大瑞说出这件事。梦妮是一个任性固执的女孩,我忘不了那天夜里她那双眼睛,她不会因为真相而放弃安的,她对他的爱让人害怕,“他是属于我的!”她不是在爱,而是在争夺,和白楚心,和这些女人。想到这,我的心猛一咯噔,梦妮这一生会毁在这上面的!

我为这种预感感到害怕。

我必须制止梦妮!

回到别墅,梦妮已睡了,睡得很香,这些目子她够累的了,寒假里连接了两个电视剧的主要角色,还要完成《梦醒回归》的后期混录。

“安……我爱你……你是我的……我的安……”梦妮在梦中发出呓语。

我的心猛地往下沉,继而是一阵阵坠疼,说不出的焦灼、忧虑和担心……这一夜,我失眠了。

我是被一阵电话铃惊醒的,睁开眼,阳光眩目,床头柜上的时钟已指向九点四十分。

是梦妮接的电话,她早已起床,正在凉台背台词。

“是你——真是你……噢——太好了……”我听到梦妮亢奋的声音,侧面看去,她的脸颊绯红,我冉次看到她眸子里疯狂的烈焰。

“好的,十点见!”梦妮放下电话到另一个房间。十分钟后,她穿戴鲜亮地对镜上口红,她大概以为我还睡着,悄悄地从床头上拿起她的小包,就在这时,她的目光触到我睁开的眼睛,她的脸微微一红,显得有点不自然。

“是安,对吗?”

“是的。”梦妮显得很得意,“是他主动找我的,现在你相信了吧,他爱的是我。”说完,她就要往外走。

“等等,”我起身下床,********,“坐下,我有话要对你说。”

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时钟:九点五十五分。

“听着,现在的问题不是你的约会迟到,我是说,你必须拒绝与他见面。”我的目光是严厉的,透着少有的强制。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不在乎他的过去。”梦妮没有坐下,她站着,一副随时准备去赴这次约会的坚定。

“过去?”我冷冷一笑,“恕我直言,几个小时之前,就在你睡梦中呼唤着他的时候,那家伙正搂着另一个女人呢——你能把这理解为爱你的表现吗?”我知道对梦妮赤裸裸地道出真相很残酷,但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只想让她知迷而悟。

“你是说那个胖女人?不——不可能。”梦妮朝后退了一步,“安告诉我,那胖女人已经走了,回香港了,她是来这里度假的。”

“是的,她走了,但又来了个瘦女人。”我告诉了她我昨晚所看到的一切。

梦妮听完了这一切,缄默了片刻,她的面孔由惊诧转为耻辱,最后变为恼怒,“那我就更要见他了!”

“嗨——你回来,梦妮,你——”我追到门口,她已飞快地冲出了大门,“你想干什么?”

“讨个答案。”她朝我扬了扬手,“不会有事的。”

整整一天,我为她揪着一颗心,一直到晚上,她才回到摄制组,因为她的“失踪”,以她为主角的电视剧组不得不停止了一天。

“开始吧,我通宵补拍。”梦妮不敢正视我的目光,她显得很平静。天晓得这一天她从安那儿讨回的是什么答案。说心里话,我倒更希望看到她一脸的风暴,这平静反而让人感到某种不安,十八岁的少女在爱情上是最浑沌的季节,于是,便有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万千悲叹。

真为她担心哪!

我对自己说,等戏拍完了再好好和她谈一谈。安绝不是一个她值得爱的男人。

第二天,她没有回来,她打电话告诉我,上午就在摄影棚睡一会儿,还有几场戏要拍到晚上才能结束,“我很好,别为我担心。”

这真是一个让人不能低估的女孩。我不清楚她是怎样稳定自己的情绪的,莫非安那家伙有迷魂术?

三天后,我接到萧的电话,他让我到老地方和他见面。

进了酒吧,萧已经先我一步到了,仍然是三天前的那个位置,他坐在那,见我进门,便向我招着手,他的脸上写着亢奋,那把古铜色的排萧就放在面前的吧台上,他仍然是那身牛仔装的打扮,但看上去整个神采奕奕,尤其是那双大眼睛,闪烁着明亮的光采。

我在他对面坐下,“我能感到你给我带来了最成功的作品。”

萧笑了笑:“希望如此。”

吧桌上是空的,我朝传者招手,萧制止了:“如果是喝香槟,我想是早了点。”我明白了萧的意思,他是想让我听了他的作品后再决定喝什么酒——典型的音乐家风格。

但他并没有带作品来。

萧看出了我的心思,只见他朝酒吧老板打了一个手势,老板点头会意后,朝酒吧一角的伴奏席上两位电子琴和吉他手拍了一个巴掌,乐手们立刻停止了演奏。这边,萧抱起了他的排萧,朝我轻点了一下头,“我等待你的判决。”然后眯缝起眼睑吹了起来。

无疑,这是一场有准备的安排——我能预感到其结果将是戏剧性的。

从曲子开始到结束,大约吹了十分钟,我无法形容听后的心情,我整个儿地被这支曲子迷住了,苍凉、梦幻、凝重、空灵的旋律让我的灵魂游走在过去与现实交替的时光中,每一个音符都默契着《梦醒回归》的每个镜头……曲子结束了,我却沉湎在那余音绕梁的旋律中走不出来。

酒吧间里爆发了一阵阵掌声,那是客人们发自内心的喝彩,“太美了!”

我睁开眼睛,萧抱着他的排萧,他的眼睛仍然紧闭着,我知道,此刻他正等待着我的判决。客人们的掌声再度响起。

“香槟!”我朝老板招手喊道。

老板打开香槟瓶盖,“为我们的流浪艺人——盖世无双的音乐天才,”香槟酒喷射出冲天酒液,“喝吧,女士们先生们,今晚我请客!”

“谢谢!”我的眼角挂着泪,“知道吗,萧,这是我听到的最美的排萧旋律——你创造了奇迹。”

萧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想知道我给这首曲子取的曲名吗?”

我点点头,抬手想揩去眼角的泪花,萧又像三天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制止了我的这个动作。“别!”他轻轻摇着头,“这支曲名我叫它为《你的眼泪》。”

“谢谢!很美,真的。”又一串泪花溢出眼眶,我避开萧的注视,把目光移向窗外。就在这一瞬,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远远地伫立在广场的一角,寒风吹动着他身上的蓝色风衣下摆,尽管他戴着一副墨镜,但我能感觉到他目光热烈而深沉的透视。是他——东阳!

东阳——我心中曾拥有过的太阳。

一轮不再属于我的太阳。

我的心在激烈地跳动,我们分手已有四年,我以为自己已将他从心中抹去了,我无法解释这种蓦然回首的激动,这是否就是人们所说的:爱,是不会忘记的。

我的眼泪滴在萧的排萧上,碎成了迷离的光点。

萧目睹了这一切。

蓝色风衣感到了我的注视,不一会儿,他垂下头转身离开广场,我的目光追逐着他那一道又黑又长的投影,这投影像失去灵魂的阴影,恍惚迷离,直至被一阵寒风刮得无影无踪……“上帝算计女人的眼睛,”萧说。

“因为女人比男人更了解这个世界,所以她们会流很多的眼泪。”萧告诉我,这是神秘哲学上说的。

“看来是这样。”我从刚才的沉迷中走了出来,“知道现代哲学是怎么说的吗——眼泪使女人变得更坚强。”

“很好!”萧看着我笑了。从刚才听到他演奏自己谱写的那首《你的眼泪》中,我能猜想出他的过去一定有着一首不堪回首的挽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谱出《梦醒回归》主题旋律的原因。

这一晚,我们像老朋友似的谈了许多。萧对我说了他的过去——正如我所猜想的是一曲命运挽歌。

萧出生于一个音乐世家,十五年前自费留学到维也纳音乐学院就读。在那,他爱上了一个拉大提琴的台湾女孩,“一场铭心刻骨的生死恋,”萧说,他们同窗三年,就在毕业前夕,那女孩去了天堂,“她患的是血癌。”

我的心一阵刺痛,为了萧眼中的那份透及骨子的痛苦,为他孤独流浪的灵魂。

“她长得像静子。”萧说,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孤独酒吧”的女老板的名字叫静子。

“一样的五官一样的孤独,”萧说,那女孩的灵魂全系在大提琴上了,“她不爱说话,她拉的大提琴震撼了维也纳人,真的,棒极了!”

“她走了,也带走了我的灵魂。”萧说,她走后他在维也纳河畔坐了三天三夜,滴水未进,“夜里,我用她的发夹割断了动脉,是守夜人发现了,把我送到医院,我被救活了,输了3000CC的血,”萧看了我一眼,笑得苦涩凄楚,“听守夜人说,我的鲜血染红了维也纳河,嘿嘿,3000CC,可不,差不多全流干了。”

“出院后,我就回了国,当了一名流浪乐手,”萧说,他走了许多地方,整整五年。

“我来到了海阳市,在‘孤独酒吧’遇到静子,她使我想起那个拉大提琴的女孩——我的初恋情人。”萧朝我笑笑,“她们就像一对孪生姐妹,太像了——从长相到性格。”

“我爱上了她,”萧说到这,在排萧的低音部吹了一个低沉的音符,“后来的故事我想你已经知道了——她拒绝了我。”

萧的故事感动了我,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排萧为什么吹得如此动人心弦,因为他本身就是一首千古绝唱的排萧。

“是的,我知道,但她始终没对我说过她拒绝的原因。”我看着萧,我的目光透出想知道答案的迫切,对我来说,静子神秘得像个猜不透的谜。

“我和你一样也不知道答案。”萧的目光凄迷苍凉,“不过我能从她那孤独等待的眼睛里看到,她的内心也有一个生死相恋的爱情故事。我想,这也许就是她拒绝的原因。”新的目光移向窗外。

“这就是你离开她的原因?”

“是的,既然我在她的身边只能增加她的泪水。”萧抽动一下嘴角,扯出一丝苦涩的笑,“我想,我还是离开她。”

我看着萧,“其实,你从没有想过离开她,事实上你也没有离开她——我是说如果你真想离开她,这会儿你就不会在这儿,而是流浪在别人找不到你的天涯海角。”

“人们都说作家最具洞察力,看来不假,”萧缄默了片刻,向我要了一支烟点上,“作家同志,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我一直也在困惑,为什么我不能离开她——明知她爱的并不是我?”

这个问题可真绝到了家,难怪最具透彻力的哲人也无法对爱做出明白的诠释,如同我刚才见到东阳的心情,明明彼此已不再承诺,为什么见到他还会像初恋的少女一样灵魂悸动,而东阳,明白地拒绝了我却为何还要夜伫街头寻觅我的踪迹?由此我又联想到“高人”……“看来我们都一样——所有的爱都一样——一个释不透的谜,对吗?”萧读出了写在我脸上的迷惘。

这一刻,我们都有一种走不出自己情感氛围的困惑,不知过了多久,萧突然对我说,“恕我直言——你真的认为自己回归都市是因为梦醒吗?”

“我想是的。”我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我不相信,”萧认为人生不存在梦醒这一透悟,至少在精神上,“也许你能感觉到,但不等你完全醒来,便又陷入另一个迷惘。

因为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一场寻梦与圆梦的过程。”

说不清为什么,我的心猛地被撞击了一下。